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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一种令人微醺的暧昧。
丝绒沙发是酒红的,深得像陈年的勃艮第,陷了好几个人在里面,都像没长骨头。
程江雪一路仔细寻过去,顾季桐就靠在最里面,手里还抱了一瓶酒。
琥珀色的光束照下来,打在她的钻石别针上,光华璀璨。
她拨开几双脚上前,勉强挤在顾季桐身边坐下。
“桐桐,醒醒。”程江雪拍了下她的脸。
顾季桐卷开漆黑的眼睫,朝她笑:“你来了,就知道你会来接我。”
程江雪也被气笑:“不然呢,还把你扔在这里,走吧?”
“走。”顾季桐把酒塞给另一个人,“好好喝啊,下次喝酒可就没我了。”
“怎么,这四年还喝出深情厚谊来了?”程江雪抿着唇笑。
顾季桐点头:“真的,我都有点舍不得走了。”
程江雪说:“你舍不得的是某个人吧,在这儿借景抒情。”
“他应该不会理我了吧?”
顾季桐竟然没否认,还转过头,眼尾被酒染成濡红,难得软弱的口吻。
满屋子响亮的碰杯声中,程江雪嗫嚅了一阵,答不上来。
她承认,她也不是很懂男人。
唯一一个花了大心思,为了他拼命学恋爱经的,至今都没怎么琢磨透。
如果是周覆,不论如何都会打招呼的,他不是个冷心肠的人,但谢寒声就不知道了。
扶着顾季桐出门前,程江雪再次回过头,看了这群人一眼。
窗外是灯火辉煌的京城,万家万户成了热闹的背景。
一屋子的青年男女,就像养在琉璃缸里的金鱼,锦衣丽服是华美的鱼尾,他们悠游地,也无处可逃地,在这片夜色里沉浮。
走廊上灯光明亮,快到电梯口时,程江雪看见了汪荟如。
她很意外地穿了件旗袍,平时也没见她这么打扮,都是什么贵套什么,一件高定只穿一次。
旗袍料子倒是上好的湖绉,颜色也正,但穿在她的身上,平白无故有点局促,腰身处像快开缝了。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串珍珠项链,颗颗饱满圆润,灯下生出柔和的白晕。
就是可惜,汪荟如的脖子不算修长,被衬得又短了三分。
她自己大约也晓得不足,时不时就下意识地去摸,手指头在冷冰冰的圆粒上捻着,越发显得举止僵硬。
程江雪瞥了两眼,越看越觉得眼熟,像在哪儿见过。
旁边也有人问:“荟如,这澳白真漂亮,这么大,一定很贵吧?”
“不知道啊。”汪荟如得意地说,“周覆哥送我的,他不是去出差了,给我带的礼物。”
难怪她莫名觉得熟悉。
那是她亲自选的,能不熟悉吗?
怎么出现在汪荟如脖子上了?
顾季桐眯着眼,没听见这段横插进来的对话。
站在电梯前,她感觉到程江雪的脚步变得僵硬。
“怎么不走啊?”顾季桐问。
程江雪收回目光:“走吧,我们该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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