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一诏五策 清查田亩(1 / 2)
第138章 一诏五策 清查田亩
马球竞技的失利,让以韩匡嗣为首的契丹使团,都有着不小的挫败感,
原本以为凭契丹勇士的精湛骑术,在球场中正面击败大宋勋贵子弟,并不是一件难事。
万没想到,一向精于骑战的契丹勇土,竟会以一球之差,落败给大宋勋贵子弟。
尽管只输一球,尽管耶律休哥言是赵德秀在使诡计,但球场如战场,败就是败。
在韩匡嗣的印象中,中原政权因多方面原因,在骑战方面大多数时候一直不是契丹的对手。
诚然多年前,契丹军时常败给后唐军,但那时唐军主力中骑军并不多。
唐军骑兵人数少于契丹军,导致唐军骑兵无法对契丹军进行合围。
这一弊端导致数次取胜的唐军,无法对契丹军的有生力量进行有效杀伤。
故而事后未几年,契丹军总能卷土重来。
想起后唐战例,又想起那一日的竞技场景,韩匡嗣在使团成员面前,语气凝重地说道:
「中原汉人,若跟随的是无能之辈,那都是待宰羔羊。
但一旦汉人们跟随的是英雄,那麽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猛虎。」
吐露完心中忌惮后,韩匡嗣本想快些回到燕京,将他得知的消息回禀给耶律屋质,
而就在韩匡嗣要向刘温叟辞行时,开封城内刚发布的一道诏书,吸引了韩匡嗣的注意。
《清查天下田亩诏》!
宋朝皇帝与晋土,要对客地豪强下手了?
韩匡嗣本身就是燕云地带的豪强势力之一,他深知田亩对地方豪强来说犹如命根子。
由己及人,韩匡嗣认为宋朝清查田亩一事,一定会在各地受到强大的阻力。
意识到宋朝内部风波将起,韩匡嗣打算推迟北还的日期。
既有风波起,且看宋朝二龙,能否定风波!
诏书的公布,缘于对城外流民登记的初步结束,更缘于对南征禁军封赏的结束。
清查田亩一事,早在周世宗就施行过。
显德五年时,周世宗仿前唐元稹之法,颁「均田图」于各地,并遣使丈量中原六十州田地,按各户所占实际土地数徵税。
这一政策实施后,成功打击了部分地主豪强,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从而增加了政府税收。
但这一政策,治标不治本。
因为周世宗派人清查的是,有人开垦的田亩。
对于无人开垦却被地方豪强侵占的田亩,周世宗并未派人详查。
再者那时周世宗的打算是,先平天下再安天下,故而对于许多地方豪强,违法多占土地一事,
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赵德秀的想法是,这两件事必须要在平天下的过程中就进行。
因在平天下的过程中,中央朝廷对军队的掌控力是最强的。
另外由于多年乱世,地方豪强的势力屡遭打击,是最虚弱的时候。
破而后立,才能缔造出一个充满新气象的王朝,
赵德秀的想法与赵匡胤不谋而合。
王朝初期清查天下田亩一事,直接攸关到王朝百年国运,赵匡胤自不会马虎。
在与赵德秀及众大臣商议后,赵匡胤在诏书中,主要将清查天下田亩一事,归纳为五大方面。
第一方面:清丈田亩,核实版籍中央朝廷将派出使者前往天下州县,按图索骥,履亩而丈。
凡公私田土,必须重新造册登记,严格注明四至丶肥瘠丶农户姓名等情况。
百姓须在百日内向官府呈递田契,若无官方田契保护的田地,一律收归国有。
各州县须于次年孟夏前汇总成册,上呈户部,
上呈户部一事,将作为明年各地官员重要的官绩考核。
第二方面:严惩隐漏,整肃吏治当朝廷使者下达地方后,若发现地方豪强隐匿田亩丶违制虚占膏腴,一经查实,除追征十年赋税外,杖责八十,田土充公。
州县胥吏与豪右勾结者,论罪如律,籍没家产。
而民间告发隐田丶虚占者,则根据举报功劳,依律赏赐额外田产。
若州县官循私舞弊,阻止百姓诣阙申诉,查实后立斩不赦。
第三方面:量定租赋,体恤民艰田税按田亩肥沃程度分为三等:
上田每亩纳粮三斗,中田二斗,下田一斗五升。
另外严禁额外加征苛捐杂税逃亡大户,将田亩交给佃户租种者,三年内返回家乡,田亩所有权不变。
五年后归者,还一半田亩,另一半收归国有。
逾期五年不归者,田亩全部收为国有,并赏赐给实际耕种者。
严厉杜绝「耕者无其田」之恶象。
若刚发生战乱的地区,则州县上书汇报户部,适当给予一定宽限,以示怀柔。
第四方面:劝课农桑,奖励垦荒新垦荒田免赋税三年,流民复业者官府将给以耕牛丶种子。
州县官若能使辖境田畴辟丶仓原实,考课优等者大力擢升;
惰政致田土荒芜者,降职论罪。
中央会派出官吏于每年春秋巡察,督责农事,以免解怠。
第五方面:颁行图籍,永为定制待各州县将版籍上报后,户部需将此次清丈结果绘制成册,并以图佐之,颁行天下,以为后世法。
为保证清丈的准确性,每十年重勘一次,使田有定籍,赋有常则。
敢有私改图籍丶妄议更张者,以大不敬论!
一封诏书中,囊括五大方面,几乎涉及到清查天下田亩的每一方面。
若五大政策能真正实施,足以一步步扭转天下民不聊生的局面。
但再好的政策,也需要好的执行者。
这一点身为后世人的赵德秀,最为清楚。
赵德秀向赵匡胤建言道:
「清查天下田亩,是为新政纲要,若无咨议省官员巡行天下,则难以察奸护民。」
听到赵德秀的建言后,赵匡胤颇感有理这一点赵匡胤之前亦曾想过,
在他原先的设想中,他是要派御史台官员,会同户部官员前往地方的。
改革完鸿胪寺与礼部后,赵匡胤将改革的触角,伸到了御史台中。
于赵匡胤的操刀下,御史台主官为御史大夫,内部则划分为三大部门。
分别是台院,殿院,察院。
当中台院设侍御史为主官,辅官少史若干名,主掌监督弹劾中央官员不法行为,并有资格参与刑部案件审理。
殿院设左右拾遗若干名,主掌「殿廷礼制」,并监督宗室丶勋贵丶外戚等的不法行为。
至于察院,则设监察御史多名,主要负责代表中央巡视地方,纠察地方官吏的不法行为。
原本赵匡胤就是要派监察御史,与户部官员一同前往地方。
但经赵德秀这麽一提醒后,赵匡胤改变了想法。
御史台中的监察御史,多是经验丰富之辈,但朝中的监察御史多是前朝遗留,难保与地方不会有利益输送关系。
为保证新政能确切落实,不至于在部分贪官污吏的搅乱下,变成害民之策,赵匡胤做出了新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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