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偶遇高中班花,高下立判(4.5K)(1 / 2)
第239章 偶遇高中班花,高下立判(4.5K)
东信是江北最早的一家综合商场差不多有20年了,是本地房地产老板开的,在当时那个年代,可谓是吸引了众多市民眼光,生意一直很红火,连带周边几个楼盘房价都节节攀升。
后来随着沃尔玛百达等品牌进驻江北,人流量才逐渐降低。
不过时至今日,仍凭藉优越的地理位置跟口碑,占据一定地位,与其他几家大商场分庭抗礼。
东信这边的优点是吃的很多。
从商场内到商场外面,各种各样的餐饮店,天南海北各种菜式都有,还有各种特色小吃跟奶茶甜品。
对江北的很多90后00后来说,东信才是他们学生时代的重要回忆之一。
二人驱车来到东信,倒没有说直接去找吃的,而是决定先逛逛。
陈景乐并没有说讨厌逛街,关键是和谁一起。像现在这样,和李老师手拖手,他能逛一整天。
点两杯奶茶,两人拿着慢悠悠地溜达和陈景乐这种性格慵懒的家伙不同,李北星精力是很旺盛的。
不管什麽店铺,哪怕是卖那种二次元盗版谷子贴纸等小周边的小档口,她都要进去瞅两眼,看上感兴趣的就买。
一路下来,买的东西不少,都不贵,关键是高兴丶喜欢。
有给陈景乐的,有给她自己的,还有用来奖励学生的。
不管对谁,李老师都是从不吝啬。
更别说这些东西本身不贵,花一点点钱就能收获数倍的快乐,再划算不过。
「帮我拿下包包,我去下洗手间。」
大概是奶茶喝多了,李北星说。
陈景乐接过手提袋,点头:「嗯去吧去吧。」
他就这样,拎着包包跟装东西的袋子,靠在栏杆上看手机。
旁边经过的路人无不投来目光,不过陈景乐对这些已经习惯了。
哪天出门不被人注视,才是真的不正常。
和其他人一样,林丽云同样注意到陈景乐的存在,顿时眼晴一亮。
要知道,在江北这种小地方,是很难见到那种超级大帅哥的。
这边不是省城那种一线大城市,大部分时候见到的,不是毛都没长齐的中小学生,就是黄毛紧身裤豆豆鞋的KLF,要不就是身穿拖鞋短裤发黄T恤,挺着个大肚腩的中老年男人。
遇到帅哥的机率,堪比出门就被一坨鸟屎砸到头上!
不过林丽云今天运气属实不错,本想着出来遛遛孩子散散步,结果就看到商场栏杆边上,有个大帅哥靠在那里看手机。
光看这侧脸,都感觉惊为大人。
嘶确实帅吼!
而且恰好是她喜欢的类型,皮肤白净,面部线条分明,五官立体感十足,比当下内娱那些个丑男强多了!
本着不看白不看的原则,林丽云趁对方没注意到她,放慢脚步,狠狠欣赏一波。
别以为女人就不喜欢看帅哥,相反,她们对帅哥的需求,比男人对美女的需求更加旺盛。
毕竟现实里帅哥是真的少!
更别说肠粉国这种没有帅哥只有飞天大蟑螂的地方。
女性就不一样,全国80%的女性颜值都排到前5%,只要不是真的丑,都可以通过化妆让自己变成美女。
再不济还有美颜呢。
然而没等她多看两眼,宝宝突然鸣哇鸣哇开始哭闹。
林丽云连忙弯腰去哄:「宝宝怎麽了?哦不哭不哭,妈妈在呢!」
听到小孩哭闹声,陈景乐下意识抬头,发现面前有个身材高挑的女人推着宝宝车,在哄小朋友。
一开始对方背对着他,还不觉有什麽,但是当对方哄好小朋友后站起来,看清对方长相后,顿时惊讶。
如果他没认错的话,好像是熟人?
正巧林丽云也察觉到陈景乐的目光,下意识看过来,有点尴尬,孩子早不哭晚不哭,偏偏这个时候哭。
感觉好失礼。
结果下一秒,陈景乐主动笑着跟她打招呼:「嗨,这麽巧?好久不见。」
「啊?」
林丽云愣住,有点没反应过来。
确定周围没有其他人后,表情茫然,犹豫着问:「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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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不记得自己认识这麽一位大师哥。
脑海里搜索一圈,发现没有一个名字是能对得上的,该不会是对方认错人了吧?
还是说,他在跟我搭汕?
林丽云有那麽一瞬间的怦然心动,不过很快否决了这个念头。
陈景乐眉毛一挑,轻笑:「不记得我了,林大美女。」
林丽云更迷糊了,对方好像还真是认识她的,问题是她对人家没有丝毫印象这就很尴尬了。
林丽云连忙问:「呢抱歉,我们在哪见过吗?」
好吧,她这话搞得陈景乐也有点尴尬了,早知道人家认不出他,还不如不打招呼。
他只好叹气说:「我是陈景乐,你的高中同学。能想起来吗?」
陈景乐?!
林丽云脑海中电光闪烁,终于想起来了,恍然大悟,连忙点头:「对对对,
陈景乐,难怪我刚才觉得有点眼熟!不过我怎麽记得你以前跟现在区别有点大啊。」
万方没想到对方居然是自己的高中同学,这也太巧了!
虽然仔细看五官,确实对得上号,可她实在难以置信,当初那个又黑又瘦,
个子不算高的小男生,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明星级的大帅哥!
有点夸张的。
陈景乐微笑:「都快十年没见了,有变化很正常。你变化不也挺大嘛,当然,还是一样漂亮。」
林丽云抿嘴一笑:「哪有,都人老珠黄了。」
如果是其他人说她漂亮,她顶多笑笑,但是被这样一个大帅哥当面夸奖,多少有点飘飘然。
陈景乐的话虽然多少有迎合客套的成分,不过人家林丽云以前确实是高中班上最漂亮的女生,在大伙儿都乖乖穿校服的年代,她就敢穿运动短裤来上学,一双白皙笔直的大长腿,不知吸引了多少小男生的注意。
别看她现在已经三个孩子的妈,但岁月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多少痕迹,才刚过30,而且保养得当,跟年轻时候比起来,又有一种别样的气质。
是曹丞相最喜欢的类型。
在陈景乐印象中,林丽云应该是高中班上这麽多女生中,嫁得最好的那个。
大学刚毕业就嫁人了,她老公好像比她大不少岁,夫家挺有钱的。结婚那会儿,班上有不少曾经暗恋她的男生还黯然神伤来着,觉得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现在回过头去看,人家确实聪明,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目的一开始就很明确。
起码比那些骑驴找马池塘养鱼上岸第一剑的强。
自从嫁人后,林丽云的朋友圈动态,基本就是各种精致生活拍照打卡,跟后来网上那些名媛差不多,而且还早好几年。
可见小城贵妇的生活,确实不错。
嗯,看她现在的皮肤保养状况来看,显然很是可以。
陈景乐看向婴儿车上的小朋友:「这个是最小的是吧?」
感觉只有一岁多点,两岁不到。
「嗯,另外两个大的上学去了。你知道?」林丽云眉毛一挑。
没想到陈景乐居然会关注她的生活,内心窃喜。
陈景乐呵呵笑:「之前还会看朋友圈,偶然刷到。」
看看人家,三胎都来了,真够快的,才毕业几年啊。
反观有的同学,都30了还没有对象。
幸好他现在有李老师,不然也是被反观的那个。
林丽云勾勾嘴角,下意识将鬓边秀发挽至耳后,一举一动充满成熟的女性风情。
她以前怎麽没有发现陈景乐有这麽帅呢?
前后十年,变化居然这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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