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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知道。”
“知道我的爸爸是个疯子吗?”我将书本放在床头,“然后知道我也是个疯子吗?”
对方像是被针刺过一下,猛地瑟缩起来。接着,又语重心长和我说,“派丽可,你年纪还小,或许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你错了,博克爷爷,我知道这代表着什么。”我觉得有些无趣,又把书摊开放在床上,“或许我们谈不到什么好姻亲了对吗?所以你要瞒住这一切,然后把我接回家。”
“我不想结婚。”
这场谈话最后不欢而散,老博克气冲冲地走了,并且放下狠话让我这周必须搬出病房。
“我不会再为你付一分钱。”他警告我。
这好像确实是个问题,我坐在床上思考,离开博克,我又会变成一个孤儿了。我的朋友现在无法成为我的支撑,我也没有必要朝他们伸手。莱丽莎已经死了,她的白房间也不再是她能够支配的。圣歌尼亚呢?教堂的牧师会愿意收留我吗?
巫师界离我很远,我又离麻瓜很远。
第二天,波伊斯先生试探的提出收养我的请求,“我们可以去瑞士,派丽可,那里有全世界最好的疗养院。”
我为什么要相信他呢?他是个迟到十几年的人,甚至与我相处不过短短几周。但是他说得对,我可以离开这里,出去走一走。
博克之于我不过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现在神秘人蛰伏不出,我的价值在他眼中愈发小了。如今竟然缓慢变成一个只剩下延续名号的商品。可笑的是我一边厌恶神秘人,一边却又寄生于他的恐怖统治安身。我不愿意成为老博克的傀儡,那么必然得做些什么。
翻倒巷里无数只眼睛告诉我,他必须得存在;而生活中无数只嘴巴又在说服我除掉他。鉴于日益关注我的邓布利多,老博克的存在还是有些必要的。
我得让他完整健全地活着。
这样进退两难的境地使我于傍晚离开病房。我回到家里,在老博克还没有回来的时候翻出压在箱子底下的麻瓜服饰——它们有些短了。随后回到孤儿院,拿走现任院长说的,莱丽莎留给我的东西——一笔不算多的钱。我利用它们剪短头发,住进国王十字站附近的一间廉家旅店里。
第二天早上,我坐上到达火车站时最快出发的那辆火车。通过询问周围人我才知道,它前往柴郡。
下了火车,又住进车站附近的旅店。这时候莱丽莎留下的钱已经剩下不多了,我通过混淆咒才使麻瓜老板认为我已经达到可以独自住店的年纪。
这时候已经很晚了,周围有着独属于平原的沉静。这样的沉默是麻瓜社会罕见的,人们总是接受各样的信息,面对整个纷繁错杂的世界。我享受这样安静的时光,它让我想起博物馆前的鸽子。
在第二天早晨被隔壁房间的争吵声吵醒,我认识了那个女孩——茱丽叶——她在一个快餐店做服务员。几天之后,我搬过去和她住在一起——期间她一直认为我是个刚刚成年的南方人。因此她总是嘲笑我又轻又短的尾音。
“那像是一条蛇,达令。”我找了一份夜场的工作,出门前,茱丽叶亲吻我的脸颊,“祝你好运。”
几天后,我认识了一个落魄的男人。他像是一个巫师,不过我没有看见他的魔杖。街边的大块头喊他“莱姆斯”,后来我从房东的合同上看见他叫卢平。他总是不急不缓地做着些活计,周末愿意和我一起去教堂做义工。
“我是个孤儿,”我对他说,“我得给自己赚点学费。”
后来我们成为同事,做着同样的工作:通过窥视孔监视员工,看他们是否有欺诈的活动。
几天之后,莱姆斯选择与我道别,因为在一天晚上他差点弄伤了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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