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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章 体面有干饭重要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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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各凭本事啊,我又不会浪费,吃你的吧!”()

“恏詢?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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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写你名字了?”王雁疑惑地问,“不是,哥们儿,下道菜加油啊!”

手慢无的年轻小伙子:……就有一句Mmp很想说!

这年头,怎么年轻小姑娘抢菜都这么厉害了,而且这么大块的肥肉也下手???

你们不是都不吃肥的吗?

王雁不理会一脸怀疑人生的小伙子,低头吃起来,她还装了半碗白米饭,据说红烧肉拌饭非常好吃!

但是,先空口尝一口再说!

“唔!”刚咬下去一股肉油的满足感就盈满了口腔,咸鲜软糯,她的心在这一刻都快跟着一抿即化的肉皮一起融化了。

啊……这就是最美味的油脂口感么,要是天天有这种红烧肉勾引,哪个姑娘都吃不下减脂餐吧……

五花肉里面的肥油已经完全被熬了出来,在嘴巴里融化的肥肉没有任何腻味的感觉,只剩下那种纯粹的熬烂的胶质,和浓浓的肉味。

王雁发现一点,这红烧肉的调料味并没有别家做的那么重,调料激发了本身的肉味儿后却并没有喧宾夺主,没有那种调料过多而发苦的感觉。

整块肉吃完,明明是非常油腻的大料炖五花肉,不腻不油回味微甘,好吃得要命!

她感觉,这辈子都不可能吃到比今天吃的更好吃的红烧肉了!甚至不可能有猪肉做的比这个更好吃了!

本来王雁觉得这红烧肉可能会有点腻有点咸,打算空口尝一下就拌饭的,但不知不觉间一整块红烧肉就下了肚,完全意犹未尽的感觉。

幸好她夹了两块!

王雁在心中深深地感谢了一番堂哥,能请来这么好的大厨,还提点了她抢菜的事,感谢啊!

红烧肉往软糯的白米饭里一拌,颗颗分明的饭粒沾上了亮晶晶的肉油,浓郁的米香跟肉香混合在一起,热气腾腾地朝王雁的鼻间扑。

她咽了口口水夹起一筷沾满肉油、上面挂着肉的米饭,小心地吃进嘴里,瞬间瞪大了眼。

哇,这是什么人间绝味啊,上好的米饭裹了绝佳的红烧肉,油汪汪的碳水和在一起迸发出了远超预期的滋味,绝不是1+1=2这种,1+1远远大于2!

难怪说米饭和肉油是绝配呢,她服了!

王雁吃的满足极了,两大块红烧肉带上半碗米饭她已经感觉到饱腹的舒适了,不过就算之后她再吃不了多少菜,也绝对不后悔多吃这半碗米饭!

米饭拌红烧肉,永远的神!

不止她吃的陶醉,其他宾客也一个个吃的满嘴是油,他们也顾不上形象了,在这碗红烧肉面前说形象简直就是对红烧肉的不尊重!

不尊重红烧肉的,在他们这个桌上是异端!

大家都吃的没形象了,那就是都有形象!懂不懂相对论啊?

那个先前说天天吃减脂餐,每天早上就啃个苹果的妹子现在大口吃肥肉,也不知

() 道今天这一顿后,她得吃多少天的草才能补回来……

还真有吃完了肉很想再吃一块可碗里空了的人,为了转移注意力去问她:“你今晚是不是连苹果都不能吃了?得吃一个月的草才能减掉今天吃进去的油脂吧?”

“?”那妹子头也不抬,珍惜地吃着碗底裹了油脂的米饭,“吃什么草?我要在得味楼连定一个月的红烧肉!据说他们家的红烧肉做的也不错。有肉吃谁吃草啊!”

好嘛,彻底放飞自我了。

要不怎么说,堕落的时候是最快的呢。

一碗红烧肉每个桌都抢得干干净净,还有之前手慢没吃到的,现在已经捏紧了筷子等待下一道菜,下次一定要快一点!

“乌鱼蛋汤~中华第一汤,上桌喽!”

刚吃完红烧肉,正好上一道汤解解腻——虽然他们都不腻,就能吃到一块肉腻什么?只恨吃的不够多!

但是汤一上桌,清澈见底的茶色清汤香气袅袅,里面漂浮着薄如纸片的白色乌鱼蛋片,上面撒上一些嫩绿色的葱花,煞是好看。

舀了一碗凑到近前,又闻到了里面的胡椒粉的味道,让这碗清汤更加开胃。

为了留肚子给后面的菜,大家基本都默契地只舀了一小勺尝尝味道,这一喝到嘴里,才发现这汤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清淡,咸鲜适口,还带着微酸微辣,喝一口真的特别解腻开胃!

再吃配上吃一口乌鱼蛋片,滑嫩清鲜的口感简直是点睛之笔。

两口就喝完舀的那一点汤,居然有人伸手去加汤,也是顾不得留肚子了,先顾好眼前的吧,这也太好喝了呜呜……

不过总体来说,这道汤上来的时候,各桌的火药味都有所减弱,刚刚还抢红烧肉抢的不亦乐乎、吃的满嘴是油的客人们又突然恢复了“体面”,纸巾那么一擦,又衣冠楚楚精英人士了。

“这汤不错,吊了清汤的,功夫一点儿没偷懒,好喝。”

“确实,这么来一碗胃很舒服。”

“喜欢的话要不再来一碗?”多喝点汤,汤喝饱了后面的菜就少吃点!

“不了不了,您喝您喝。”别想用汤占我的肚子!

“不不不,还是你喝吧……”你当我傻呀?

就连对话也变得和善友爱了了起来,居然开始让起菜来。

甘大厨的席面上还有让菜的,谁见了不翘起大拇指说一句素质恁高!

但下一道的菜上来,衣冠楚楚的大家又立刻不顾体面起来。

“咦,红烧马鞍桥。”卞老爷子看到现在端上来的这道菜,一时眼神都变了,“我也好久没吃这道菜了。”

“怎么了?卞伯伯您跟这道菜有什么渊源吗?”

“……这道菜,也是我当年炊玉楼里的一道招牌菜呢。”卞老爷子感叹道,“老味道了,现在很多店也都不做了。”

“是老哥哥酒楼里的招牌菜?那我可得好好尝尝!”王老爷子一听就来了兴趣,伸筷去夹,“这看着像是鳝鱼吧?”

“是啊,这道菜主要就是鳝鱼和猪肉,你看这鳝鱼段炸过,拱起来的样子像不像咱们以前骑过的马鞍?所以它叫红烧马鞍桥。”

“确实像!”

“这道菜有骨头,不过做得好的都是轻轻一嘬骨头就出来了,你试试。”

“哎哟,还真是!”王老爷子含着鳝鱼就那么一嘬,肉就嗦进嘴巴里了,那骨头轻易就退了出来。

“这鳝鱼很酥烂啊,我听你说是炸的还以为会硬呢,我还担心咬不动,没想到这么好嘬啊!软烂,味儿很足,很好吃!我感觉这道菜在我心中,都快赶上那碗红烧肉了。”

王老爷子这评价是真的高,他口味比较重,其实红烧肉才是他几十年里的最爱,但现在年纪大了,血压血脂都高,家里人也不让他吃太多,最近这几年都改吃低脂低油的鱼肉了。

他也喜欢吃鱼,但还是比不上红烧肉,只是不怎么让他碰以后,鱼就变成最好吃的了。

今天这甘师傅做的鱼出乎他意料的好,那道麒麟鱼清蒸的却非常入味儿,这道鳝鱼也算是擦了个鱼肉的边,好吃的不像话了!

谁家把菜做的这么好吃啊?这不是要把人变成饭桶嘛!

“呵呵,那看起来这道红烧马鞍桥,咱们这小甘师傅也做的很不错了。”卞老爷子笑呵呵的,也夹了一块鳝鱼吃,鳝鱼一进嘴,他的神情就有些僵。

他有些浑浊的眼里闪过一丝不可置信和不确定,忙嘬了一口,软烂的鳝鱼肉就服帖地脱了出来,一股炸过的鳝鱼特有的鲜香味儿充盈了齿间。

卞老爷子又夹了一块鳝鱼,然后接连吃了好几块,这主桌上的人都“斯文”,至少是被迫斯文,见他喜欢吃没人跟他抢。

连吃了几口后,他的眼眶里竟然浮起了一丝湿意,手也有些抖,似乎察觉到自己的失态,他索性放下了筷子。

“这道菜……”卞老爷子一开口的声音有些发涩,“也是那小甘师傅烧的吗?”

“是的呢,这道红烧马鞍桥,是咱们甘大厨的拿手好菜之一,您老吃着不错吧?”

岂止是不错。

“这味道……可太怀念了。”卞老爷子拿餐巾纸擦了擦眼角,旁边王老爷子有点担忧地抓住他的手臂。

“老哥哥你还好吧?情绪不要太激动啊,来喝口汤缓一缓。”

卞老爷子接过汤碗喝了小口,柔顺的乌鱼蛋汤吃进胃里,让他好受了许多。

桌上的人面面相觑,知道这道菜可能有什么问题,但又不敢问,怕再勾起卞老爷子的情绪,这人年纪大了,最忌讳大喜大怒!

“唉,让你们看笑话了。”卞老爷子放下碗,轻舒了口气,看向那盘鳝鱼的目光很是复杂,带着点儿怀念,“这道红烧马鞍桥是我们酒楼的招牌菜之一,跟别家做出来的都不一样,自从酒楼倒闭后,这几十年间我就再也没吃过这个味道了,没想到这次竟然在这里吃到了。”

“哇,听起来很神奇啊,这是……老爷子您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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