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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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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再一次降临了雪地镇,绒粒一般的雪落在了狐狸毛茸茸的火红色皮毛上。

福沃斯琥珀色的兽瞳望着高空处的太阳,没望一会儿他就收回了目光,抖了抖身上落着的棉花雪。

自从那头大棕熊离开雪地镇后,农仓后被瓦列开采出的一小片田地就被福沃斯接手了。

狐狸并不擅长农事,更别说他还瘸了一条腿。能做的只有扛着把锄头,偶尔去田地里除除杂草。

雪地镇统一的农田已经下种,不出意料是土豆种子。

虽然对这玩意儿他已经有了阴影,但不得不说在镇上的地种土豆是最有性价比的了。

福沃斯也自掏腰包买了点土豆种子,然后像模像样地撒在了瓦列开垦的那小片农田里。

再说一次,狐狸并不擅长农事。

每天扛着锄头美滋滋来地里闲时除杂草的福沃斯,没几天后就悲哀地发现自己除杂草的时候,似乎顺带把刚出苗的土豆也给铲除了。

福沃斯:……

太勤奋好像也不是件好事?

狐狸理直气壮地放下了锄头,坐在了那块木头桩子上又欣赏了片刻的太阳。

暖色的光邀着风,吹开了福沃斯吻部的火红色绒毛,弄得狐狸痒痒的。

听着树林间窜进的风声,看着雪粒落下,他似乎有些理解那时候独自一熊待着的心情了。

重新恢复安宁的雪地镇在几日前迎回了失踪的米什卡和镇长的侄子阿列克谢,那两个年轻孩子为一直紧绷的镇子气氛注入了一丝活力。

在餐会上福沃斯听了不下一百遍的“异星球见闻”,对阿列克谢满心崇敬的“骑白马的贵族”,狐狸却是嗤之以鼻。

贵族……这个时代,自称“贵族”的家伙能有什么好人?

还不如多看看镇子上传阅的“救世女巫”的绘本故事——就是米纱亲手绘制的儿童绘本。

那漂亮的画片和文字记载现在成了雪地镇的流行书,就连米纱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能够出书,还被这样多的人喜爱。

要福沃斯说,“救世的女巫”都比那什么“骑白马的贵族”要更具有吸引力。

毕竟,雪地镇的大部分居民是亲眼目睹了“金发女巫”一夜之间制作出的奇迹。

因此对驯兽师米纱的绘本,大家在传阅过程中都心照不宣地笑了。

就连接到任务上前线的奥卡米小队都发消息过来说能不能看在队长的面子上,给小队的所有人都留一本。

那位金发的“女巫”,比任何贵族的头衔都要耀眼。

“——福沃斯叔叔!”

耳熟的叫声惊起了落在狐狸脚边啄草籽的鸟雀,福沃斯耳朵尖尖颤动了一下,然后才侧过头看向树林的一处。

很快,浑身包裹严实头上还戴着一顶灰褐色毛绒帽的年轻人从树林里钻了出来。

阿列克谢戴着手套的手冲他挥挥,兴高采烈地跨过小腿深的积雪来到了狐狸身

边。

“阿列。”福沃斯懒洋洋地开口,“这里可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年轻人歪头,困惑地看向这片棕黑色的土地:“那您在这里做什么?”

“如你所见,我在种地。”

“可是,”阿列克谢湛蓝色的眼睛眨了眨,无辜道,“我没看到地里冒芽呀?”

福沃斯:“你不懂,这证明我除草技术高超。”

“哦!”

直言不讳的年轻人犀利指出:“您又把豆苗当杂草除掉啦!”

福沃斯:……

好在狐狸的皮毛很厚,火红色的毛发也看不出脸红的迹象。福沃斯又慢吞吞地开口:“所以,你来这里干什么?”

阿列克谢说:“我想问问您镇上那个绘本的事情。”

绘本?

福沃斯:“作者是米纱。绘本的内容,你应该去问作者。”

阿列克谢唉声叹气:“可是米纱太忙了,我几乎看不到她休息。就算空出了时间,她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要做。”

的确,这几天回到雪地镇的伤员很多,虽然镇上的医疗和食物已经不那么紧缺,但人手还是很紧张。

要不是福沃斯的腿伤太严重,尤什卡镇长恨不得把他这个瘸子狐狸也拉上去帮忙。

阿列克谢应该是刚忙完,抽了点自己休息的时间跑过来问他:

“我看现在畅销的绘本里面,那个女巫有着一头灿金色的头发,而且……”

福沃斯拿着锄头,有一搭没一搭地拨弄着被雪掩盖的泥土:“而且?”

在他的动作下,那块泥土很快被翻上,盖住了雪。

“而且绘本上女巫的样子也很眼熟。”阿列克谢给炸出了一道惊雷,“就是我在那颗星球上看到的骑白马的贵族女士!”

福沃斯的爪子一顿。

金发女士的存在除了前几天来到这儿的执行官知晓以外,雪地镇的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向外界掩盖了她的消息。

这个时间段的第八星际是被星海中其他星际重点注视的地方,谁也不想看到一位帮助镇子的好心人被泄露行踪后又被针对。

福沃斯不动声色地开口:“是吗?可能是米纱的画技退步了。哪有真实的人和纸片人长得像的?”

阿列克谢却笃定道:“不!我看了很久,还和米什卡确定了,就是救过我们的那位金发的贵族女士!”

金发?

和伽不佘女士一样?

狐狸瞬间抬起头,琥珀色的兽瞳死死盯着他:“那个贵族,叫什么?”

面容严肃眼神锋利的狐狸看上去极为吓人,毕竟是上过战场的兽人士兵,阿列克谢被他忽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下意识道:“伽不佘……”

“——谁在叫我?”

耳朵后面忽然传来了极其熟悉的女声,福沃斯浑身上下的绒毛都炸开,整个狐蓬松了不止一倍。

他警惕又狐疑地站起身看去。

一个穿

着风格与雪地格格不入的人站在了空无一苗的田地边上,而对方的身后还站了不少人。

但最吸引福沃斯注意的,还是那头近三米高的大棕熊!

“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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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沃斯只是稍微靠近了一点,就能轻而易举地嗅到对方身上浓烈的硝石味道。

其中还混杂了些奇怪的气味,虽然他短时间没办法分辨出具体是什么,但那着实不好闻。

“你这是……”狐狸表情古怪,“去哪个垃圾堆里滚了几圈?”

瓦列:……

熊老实道:“我去挖矿了。”

“挖矿?”

“嗯,”瓦列熊做了几个动作,然后很高兴地说,“很轻松的!而且时不时就可以休息,还有红豆蜂蜜味道的铜锣烧吃!”

福沃斯困惑地看着他:“这样啊……等等,我刚刚好像听到了伽不佘女士的声音?”

可这些人里面,好像没有那位金头发的女士啊?

“我在这儿。”

先前站在第一个的人摘下了帽子,露出了那头耀眼且标志性的金发。

牛仔风打扮的金发女士笑眯眯地挥手:“认不出我了吗?福沃斯?”

何止是认不出……这简直就不是同一个人吧!?

要不是那漂亮的金发和金眸,福沃斯根本不会认为这个戴着牛仔帽的女人就是先前救世主一般的金发女士!

因为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先前的金发女士在福沃斯的印象里,是一位自始至终都很优雅,面带柔和微笑的人。

而眼前的这个人……

金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但仔细看看就能发现她在额角往后梳拢编了细细小小的一缕鱼骨辫。而那顶宽大的沙黄色牛仔帽压低后,几乎看不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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