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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章 Chapter9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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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94

一颗牙齿,被卡在焚化炉的地面沟槽中。

麦考夫将它捡了起来。发现这颗牙齿没有牙根,还粘连着少量金属。

“我记得您提过,布朗佩戴的假牙取材人类真牙,是这一颗吗?”

莫伦细看,这是一颗磨牙,与给布朗尸检时发现的假牙一模一样。

“应该就是它。盗尸者没有谨慎到清除所有痕迹。”

以现在的火化焚烧技术,70kg的死者火化后,骨灰加残骨不足2kg。

两人从头到尾观察火化炉的地面,仍能发现地面有零星的骨灰残余。但没有骨骼碎片被留下,都被清走了。

唯一证明炉内烧过布朗遗体的证据,只有一颗他曾经佩戴的假牙。

这不免令人疑惑,为什么盗尸者要以这种手段对待布朗的遗体?动机是什么?

求财的话,骨灰远不如霉尸值钱。

盗尸者只为亲手烧了布朗的遗体?

并且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在火葬场等待焚烧炉冷却后,再进入内部清理打扫。

其实,盗尸者压根不用做这些小动作,只需耐心等到明天,火葬场会按照订单时间火化布朗。

是什么样的情感驱动,让这个团伙必须执着于亲自动手火化?

莫伦捏着这颗假牙,想到远在大洋彼岸的捕梦社纽约据点。

侦探肖恩追查一条人鱼,查到了火灾后的捕梦社附近,当夜他因为花生过敏而死。

人鱼的存在,听起来很荒谬。

侦探死在日常过敏的食物上,听起来也很荒谬。

伦敦的盗尸者们冒险又费力地烧掉一具本就准备火化的尸体,而且清扫焚化炉骨灰,听起来更加荒谬。

当荒谬接二连三地出现,它只是巧合吗?

莫伦没在焚化炉里详说猜想。检查完毕,不必多停留,先离开。

她对如今的火化技术挺感兴趣,但对设备的质量持一丝保留态度。

万一金属零件因前期的高温影响变形,这会入口的合金门恰好不小心卡住了,持续几小时无法正常开门呢?

莫伦:“走吧,出去再说。”

麦考夫站在炉内最深处,转身望向入口处。

炉子尽头距离入口其实不远,只有短短五米,可以看清警探葛莱森的神色。

不过,身处尸体焚烧炉内,客观的空间距离难免被心理感觉影响。

环视炉壁石砖,粗糙不平的砖块表面密布着一个个细小孔洞。

几乎每个孔洞都附着骨灰,它们来自不同死尸,无声地诉说着尸体被烈火吞噬化作粉末的全过程。

这让焚烧炉里外的短短五米变成了一道天堑,隔开了生与死。

麦考夫不觉得恐惧,正因理智,更知道不必多逗留。

他还没疯狂到迫不及待地去享受两人一起被关在焚化炉里的滋味。

“还需查一查隔壁的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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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伦点头,并不认为这是多此一举。

盗尸者这样做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检查就不可以百分百下定论。

进入隔壁焚化炉,确定地面不存在多余的骨灰。

看来盗尸者并非荒谬到底,没有先分尸再分炉焚烧的疯狂行为。

这次入炉搜查,获得真牙制作的假牙一枚。

由此推测布兰的霉尸是今天凌晨两点后,在火葬场内的焚化炉被烧成灰烬。

今天凌晨两点左右开始下雨,门卫室的佩奇、贾斯丁没能发现烟囱冒出黑烟。

为什么围墙四周没有发现盗尸者离开的足印?

除了盗尸者团伙有飞檐走壁的特殊技能,更大概率是这个团伙在早晨七点前后,趁门卫们前往太平间之际,直接从正门离开火葬场。

卡恩斯瞧着假牙与未完全扫干净的骨灰,只能接受这一串推论,很离谱但最接近事实。

他不禁发问:“那群盗尸贼为什么要这样做?”

莫伦:“以下只是我的个人推测。这群人是冲着霉尸来的,想获得的却不是躯体,而是被火化后的残骸。基督教中提倡土葬,别的宗教却不一样。不知您有没有听过佛教中的舍利子一说?”

卡恩斯摇头。

莫伦简述舍利子的来历,相传最早来自释迦牟尼圆寂后火化其遗体,所得的结晶体。后来,历代佛家高僧火化后,也有机会出现类似遗骨。

卡恩斯恍然:“布朗不是佛教高僧,但他的尸体很特殊,发生霉变,全身长出白毛。

盗尸团伙盯上了霉尸,认为烧了这种特别尸体,也许会出现类似舍利子的特殊物品。”

莫伦点点头,“不错,我认为盗尸的动机与这个方向有关。”

麦考夫立刻明白这样推测的起因。

焚尸取宝很离谱,与侦探肖恩接近捕梦社后,身上发生的事件一样荒诞。

杀死布朗的凶手匡茨,是叛出捕梦社的外围成员。

游乐园杀手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传到美国之后,不可能不被捕梦社核心成员察觉。

捕梦社了解案情动态,就会注意到布朗的尸体发生特殊霉变。

照此一来,火葬场盗尸团伙与捕梦社之间很可能有某种关联。

更深的推测没必要告知卡恩斯。

麦考夫注意到另一点:“操作火化炉需要一定的技术吧?如果是新手,能把尸体一次性焚烧到位吗?”

“新手做不到,这活得练。”

卡恩斯采用的焚化炉谈不上高精尖设备,但没经验的新人也玩不转。

福尔摩斯先生的这句话提醒他了。

火化尸体时加多少燃料、分几次添加、什么时候熄火等等,这些事都有讲究。

卡恩斯:“能把尸体烧得干净,盗尸团伙里必有精通焚烧的人。这样

() 讲的话,嗯……”

麦考夫瞧着卡恩斯犹疑的神色:

“您是想起昨夜在酒吧遇到什么可疑人士?”

卡恩斯:“不是可疑,我是感到奇怪。从火葬场的情况看,盗尸团伙很专业。但回想昨夜与我聊天的几个陌生人,他们看起来却都不怎么精明。”

盗尸团伙的行为堪称猖狂。

不仅潜入偷尸,卡点精准,而且还把火葬场的作用利用到极致,直接在这里烧尸。

就像是一伙盗贼入室打劫,居然使用了失主家的厨房与食材,烧菜做饭,大吃一顿。

昨夜,卡恩斯在酒吧与一些陌生人聊天,那些人不似有类似胆大包天的性格。

卡恩斯努力回忆谁可能是盗走他钥匙的小偷,想到可能有作案时间的三个男人。

记不清三人具体长相,只能描述大概外形,而听口音他们都是伦敦本地人。

莫伦取出速写本,画出三人的肖像让卡恩斯确认,“您看看,有哪里需要改动?”

卡恩斯:“这个人鼻子再塌一点,那个人有些地中海秃顶,还有……”

修修改改,有了三幅相似素描图。

卡恩斯不能保证这是三人的真实相貌,他可能记错一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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