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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将至,在黄昏里的集市是最热闹的。

叶西杳就在这样眼花缭乱的热闹中,眼睁睁看着邢恕买了两件长得一模一样的黑色T恤以及一双人字拖。

在叶西杳茫然不解的目光中,邢恕为自己解释了一下:“黑色耐脏,溅了血看不出来。拖鞋轻便,作战的时候一脱就掉。”

他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叶西杳傻眼了:“你平时驱……抓那些东西就是穿成这样?”

邢恕说:“视情况而定,穿什么样都有,只是越简单越好,毕竟任务不等人,总不可能我还专门打扮一下去见那些东西吧。”

叶西杳竟然觉得有点道理。

邢恕看他那副受教了的表情,乐了,捏捏叶西杳的脸颊,说:“你以为我喜欢成天穿那些西装衬衣?还不都被薛翘给逼的。”

当初为了任务要空降到翘首科技,邢恕就踩着一双人字拖,吊儿郎当地坐在老板椅上打哈欠。薛翘看得两眼一黑,直接叫了一个专业造型团队,来给邢恕量身定制了几十套西装,把邢恕给烦得要死。

其实以邢恕的外形身材,要撑起任何衣服都不是难事。

但必须得承认,他还真不太适合穿西装打领带。

他能把西装穿出一种……说好听点叫斯文败类,说难听点其实就是衣冠禽兽的凶悍狂放之感。

最糟糕的是,邢恕自己无法接受那种四肢都被束缚的感觉。

他稍稍抬胳膊挥一下拳头就能把衣服给撕裂。

用薛翘当时的评价来说就是:“绝大多数男人穿西装没气质的话,就会有种偷穿别人衣服的猥琐感。但你不一样,你穿得很有气场,好像是抢了别人衣服,虽然不合适,但很理直气壮。”

邢恕:“?”

总之后来邢恕试来试去,都不满意,薛翘又不允许他穿自己那些被血泡过无数遍的旧衣服。

所幸衬衣总是不出错的,邢恕穿着好看,行动也不至于不便,所以他俩各退了一步,最终成就了如今每天人模狗样的“邢总”。

叶西杳听完邢恕把当天试衣服的画面形容得像是上刑场,笑了起来:“看来你是真的很讨厌穿西装。”

邢恕忽然说:“不过,你要是喜欢,我可以勉为其难地每天穿给你看。”

叶西杳说:“那你可以松一口气了,因为我也觉得西装很不方便。”

邢恕:“太遗憾了。”

叶西杳:“?”

叶西杳不懂邢恕说的遗憾是什么意思,他的余光忽然望向了某个方向。

邢恕顺着看过去。

是一家三口在一个水果摊子前挑菠萝。

小孩吵着要大的那个,妈妈就说他肯定吃不完,他正要哭闹,爸爸把他抱了起来,说:“那我们买个大的,你吃不完,爸爸妈妈帮你吃。”

小孩高兴了,于是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地拿着菠萝走了。

有那么一刻,邢恕想到了薛泯。

但他很快就意识到,就算薛泯活着,他们家也不可能出现这种温馨的场面。

因为那时候,薛泯一天到晚都在驱魔,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是一把枪,给他买的零食是塞满芥末的包子。而且薛泯不针对他,薛泯的丧心病狂简直残害了无数人。

邢恕从不怀念薛泯,不是因为他的母亲不温柔所以他不喜欢,而是因为他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薛泯是会死的,并且他自己也会早死——至少在认识叶西杳以前,他对此事坚信不疑。

邢恕把思绪收回,立刻想到,叶西杳看向那边,或许是在怀念自己的爸爸妈妈。

和邢恕不同的是,叶西杳甚至从未感受过家庭的存在。

他是从一出生就被丢弃在人类世界的孤儿,他一无所有地长大。

所以,他看到这样温馨的家庭,必然会羡慕,会心酸,会难过……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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