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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身上是不是有定位器?”

春野绮罗子和谷崎直美面面相觑,都有些茫然。

康斯坦丁无比暴躁地,说:“谁他妈会在人质身上放定位器??!”

然而,这还真是最大的可能性。他们解救出人质之后,最优先的事,当然是拆除炸弹,并没有顾得上检查人质身上其他地方。况且,这二位都是女士,康斯坦丁和扎坦娜也不是蝙蝠家那群科技侧的超英,没必要把人家搜一遍身,只是为了找还不知道存不存在的追踪定位器。

“但是。”

康斯坦丁说:“小丑那个神经病,他是疯了点,可没有把自己的脑袋也烧坏。人质哎!人质是用来绑架和撕票的,谁他妈会闲得这么无聊,还关心一下人质有没有安全到家——”

“——谁看到Q了?”

扎坦娜忽然说。

第093章 Joker(42)

小丑。

蝙蝠侠默念着这个名字。

谁也不知道这个疯子,到底是什么时候诞生的,他好像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了哥谭,出道作品就是给水库投毒*[1]。他没有同情,没有逻辑,随心所欲地,以玩弄他人为乐,期望着所有人和他一起发疯。他屡次进入阿卡姆,又屡次越狱,每一次都给这座城市带来触目惊心的伤痕。“残忍”和“无情”甚至都不足以形容他的恶劣——在小丑看来,花费无数代人心血所建立起的社会秩序,胸腔里跳动的心脏,还有鲜活的生命,都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可以被随意撕破的笑话。

一次又一次。

一次又一次。

蝙蝠侠的洞窟里收藏着一张巨大的小丑牌。他的脖颈到右肩有一道伤疤,烧伤的丑陋痕迹,至今为止,依然残留在皮肤上,是那个疯子的胸针里喷出的硫酸毒液造成的。他的家里摆着一套空荡荡的二代罗宾制服,永远不会有人再穿上它了。

这就是小丑。

蝙蝠侠甚至记不清,有多少次,自己要花费全部的毅力,才能克制住一拳打碎那张涂满鲜红和惨白颜色的脸,彻底地结束这一切的冲动。

假如世界上,有一个人是他没法拯救的,那就是小丑。

很多报纸、杂志,新闻媒体,都说小丑是因为蝙蝠侠才出现的。布鲁斯已经快忘了那些言论都说了什么,但他还记得小记者克拉克·肯特义愤填膺地在星球日报上跟他们吵架。他让克拉克少说两句。

小丑是一个怪物。

一个哥谭养出来的怪物。

蝙蝠侠曾经眼睁睁地看着那个人掉进化学池里。他伸手去抓,却没能抓住半空中滑落的红披风。后来,蝙蝠侠知道了故事的后续:再一次爬起来的时候,那个人的脸,已经被化学物质毁容,头发被污染成了丑陋的暗绿色,只有嘴唇鲜红如血。*[2]

一个无名小辈死了。

活下来的是“小丑”。

也许是命运,也许是哥谭的黑暗,也许是一点一滴,微不足道的恶意和巧合,共同铸成了如今的小丑。

但无论如何,没有人需要为他人的恶行负责。

蝙蝠侠知道小丑对自己有着浓厚的兴趣,他厌恶这种兴趣——除了伤害和痛苦,它什么也不会带来。他数不清哥谭的蝙蝠灯,有多少次因为小丑而亮起;他数不清迪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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