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62(1 / 2)

加入书签

站内的《海豚兄弟会》。曾经我还是个纯爱战士,这本书为我打开了探讨肉体和心理关系的窗户,成为了我的船戏启蒙。

事实是确实如此。

特别是在同性关系里,有时候性就是一种支配地位的确立。

所以这一章的情节设定,我个人来看是有理可循的,先给大家预警避雷,觉得接受不了可以跳过去。

白月光之所以是白月光,是因为心灵纯澈、灵魂高尚,这一点不会因为肉体受到折磨而改变。

第46章 | 46

【除非他痛,只有他痛,必须他痛!】

哧溜一下,削尖的红柳就扎进了沙鼠的身体,我赶紧捂着沙鼠被贯穿的伤口把它凑到嘴边,拔出枝条的那一瞬间迅速把嘴覆盖上去,抢在温热的血液流出创口之前,赶紧先啜吸干净。

我已经在这片沙丘了呆了两天两夜了。

我知道自己的肘弯里有定位芯片,还是当初诺苏亲手给我打进去的,所以根本不敢往城市里跑,特别是有人的地方。我这种毫无野外生存经验的人往沙漠里跑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我只敢绕着绿洲和沙丘的边缘和追兵躲猫猫。

也许是这里信号不太好,也许是我运气确实不错,两天了我都没看到追兵的踪迹。绕圈子的时候能看到一些他们留下来的生活垃圾,我肯定也留了一些痕迹,但是被风沙一吹也就盖得无影无踪。

我用红柳枝条做陷阱和武器,白天在有遮挡的绿洲边上躲藏,晚上就去各个洞门口抓沙鼠。第一次生吃血肉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吐,但是可能人类进化百万年,为了生存下来,我的心理承受能力比我自己以为的要高很多。血液带着淡淡的咸味,顺着喉咙滑下去的时候,腥味冲进鼻腔,但我捂住了口鼻,生怕呕出来一星半点——捕猎是很难的,浪费是不能允许的。生肉也没那么难吃,闭上眼睛狠狠心也就咽下去了。

我的速度可能不是很好,但是我的耐力在诺苏的训练下,已经超乎寻常。我知道自己如果被祁之晨抓到,除了死不会有第二条路,也许连死都不如。在这种巨大的威胁之下,居然真的让我在这里活到了第三天。

可是我不能永远在沙漠里躲藏下去,长期吃沙鼠,我大概率会生病。

赌一把吧,往聚落走,如果真的碰到了不认识祁家的牧民,我就有救了。

天山山脉如此巍峨,在琉璃一般明净的天空映衬之下,巍巍雪山被太阳镀上一层灿烂的金边,简直让人直想跪下,顶礼膜拜。我裹紧了盖在脸上的布料,凝视了雪山金顶数秒,想起那个如雪山般纯澈干净的诺苏,竟然有种流泪的冲动。

幸运之神毕竟眷顾了我,第四天傍晚,我几乎走不动的时候,倒在了一片山坡草原上。朦朦胧胧之中,我听见了羊群此起彼伏的咩咩声,一群热烘烘的、软绵绵的生物在我身边紧张的拱来拱去,然后是马蹄叩击草地的闷响。最后一个画面,是一双落在面前的沾满尘土的皮靴。

……好疼。

我在黑暗中挣扎了许久,勉力睁开眼,对上一个熟悉的帐篷顶,是非常典型的圆锥形帐篷,像一个圆锥形的顶尖帽子。毡包和软柳木条搭成,麻绳细细的缠绕了一圈又一圈,我一眼就认出来是典型的哈萨克族帐篷。

“噢,贵客醒了的嘛。”我还在辨认帐篷的风格,一个带着口音的明快女声已经响起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