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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移风易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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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分家时,长子要多分,甚至是分得八成、九成,这也是甚至许多家族甚至会写进了族谱的规矩,很多人家会把自己的许多财产固定为族产——因为族产在抄家时是不抄的,而这份财产便只能由长子来继承了,往往就高达家族财富的六、七成,其余孩子只能分得一些浮财,至于出嫁的、在室的女儿,这当然是没有份的,最多是分家时做个见证,得一些体己的首饰而已。

这样的规矩盛行了几千年,固然也有动摇的时候,但大多数家庭的财富都是如此分配,维护这种规矩的除了族规、法规之外,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或许可以叫做社会氛围。这种社会氛围决定了,父母都无法完全自由地分配自己的遗产,想要少分配长子遗产,那便只能给他安一个罪名,有时极端的情况下,这个罪名还必须是衙门或是有威望的乡贤予以认可的‘不孝’。

但话又说回来了,倘若家门中有子弟被认为是不孝,那么对于整个家族的名声都会产生影响。而‘体面’在从前又是所有家族都在追逐的一种境界,因此大面来说,在从前,分家虽然说不得多愉快,但分家之后,往往生活和亲缘关系还能再持续下去,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在从前,人际关系的玄妙和弹性尽数展现于此,亲戚们彼此争斗和一致对外的态度是可以随时转化的,人们一般对这种人情世故也相当的津津乐道,以能掌控驾驭家族作为一种罕见的才能。

但买活军这里,才不过三四年的时间,民风就有了极大的改变——首先,是分家的时间提前了,这就带来了一个很大的变化,从前一般分家都在男性家长弥留时,或去世后进行,如果是老太太的威望很重的家庭,分家则会在她死后进行,总之,在老人死之前,他们总是能享受到子女们的孝敬和服侍,并不会直接面临到分家的后果,但在买活军这里,为了规避政审分的风险,大把老太爷老太太,自己才五十岁甚至不到,就主持着分了家,分家之后,他们还要面临自己的过活、养老问题。

而这就很自然地引发了第二个问题,那就是老人的赡养问题,按徐地主和张老丈的观察来说,这第二个问题可以总结为一个结论:那就是当你手里没钱的时候,子女很自然地就不会再听从你、孝敬你了,还有一点,那便是不论分了多少家产,怎么分,所有人都会觉得分得不公平,自己得的少了,个个都是一肚子苦水。

若是按照老规矩来,长子得的多,也要照顾父母,那么不必多说,其余的儿子女儿,甚至是已经出嫁的姑娘,以后便基本都是看不到的,甚至还有些孩子,分了家产之后,嫌弃分得不公,便直接将所得财物变卖成筹子,行囊一收,背井离乡去其余地方工作——这意思也很明白了,以后老了有事自然是指望不上了,除非他在外地混不下去,灰溜溜地回来了,那或许还能见到几面。

而在长子这里,却又觉得自己得的少了,自小便承担起最多的责任,帮着父母把这个家扛在肩上,结果得的还没有买活军没来之前,按老规矩的那样多,心里要说完全没有怨言也是假的,对老人的照顾和孝敬,也就没有从前那么精心,更有甚者,还因为要照顾老人,不能调动到外地工作,因此产生怨言,甚至家庭失和要闹离婚的也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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