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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0 章 21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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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亚历克斯·约翰逊的小丑帮成员当场滑跪。

这一刻,他连自己下辈子是男是女要叫什么名字都想好了,毕竟阿美莉卡自有国情在此,再加上布莱恩的表现实在彪悍,他根本不指望能活到子弹打空的时候。

却没想到刚才杀人如喝水一样简单的警察看到他投降,面色一松,居然没开枪,只是保持举枪的姿势缓步靠近,明摆着若是嫌疑人反抗,他不介意再干掉一个。

亚历克斯一动不动,连哭都不敢哭,生怕流泪带动身体颤抖,让对方误以为他要展开自杀式袭击。

终于,布莱恩走到他身边,掏出一副手铐给他戴上,并斥责道:“你跑什么跑,早这样听话不就完了?”

爹!你是我亲爹!你上来就开了四枪后面又是五枪,鬼见了你都跑!!

亚历克斯不敢反驳,硬是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干巴巴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先前跑太快给你添麻烦了。”

道歉时,他余光瞥见展馆中间的玛·冈恩等人缄默得仿佛变成了哑巴,转头一看,才发现这几人面色惊恐、身体僵硬,比他的状态好不到哪去。

玛·冈恩太太白发凌乱,鼻子断了,下巴上全是血,眼镜歪到一边,嘴唇哆嗦着,两只手紧紧交握在一起,犹如下一秒就要晕倒了;她的学生当中有两人互相搀扶勉强站立,剩下的基本全被打成了猪头,最严重的一人蜷在博物馆的地砖上不省人事。

亚历克斯再往他们身后一望,顿时了然:难怪这么惨,原来是遭了蝙蝠侠。

蝙蝠侠常有,敢于和小丑帮成员对冲的GCPD却不常有,遇到蝙蝠侠一点都不奇怪,但亚历克斯今天的经历简直能写成一本奇幻小说、在哥谭罪犯中间出版。

他到现在都不敢直视抓住他的警察的眼睛。

万一对视也被视为反抗,那他死得可太冤了!

蝙蝠侠抱胸站在一根承重柱前,神情莫测地注视着他们,像一只管理羊群的黑色牧羊犬,又像是评估猎物的肉食猛兽。亚历克斯觉得,他眼神的含义是在琢磨着能否在警察大部队赶来之前把他揍一顿,不禁剧烈地打了个哆嗦。

布莱恩刚搜查完他身上是否携带武器或非法物品,这会正照本宣科地宣读米兰达权利,比真正的警察更警察:“你有权保持沉默,不过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在法庭上对你不利……”

说话间他和蝙蝠侠的目光对上了。

亚历克斯不知道这位哥谭市警局的明日之星,在短短一秒钟里究竟与蝙蝠侠达成了怎样的无声共识,反正他眼睁睁看着蝙蝠侠忽然站直身体,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

然后不等亚历克斯求饶,黑暗骑士举起沙包大的拳头,咣咣给了他两下,打得他眼冒金星、鼻血横流!

不是,他明明已经被警察逮捕了!为什么还要挨蝙蝠侠的揍?!以前这个流程不都是反过来的吗??

布莱恩制止的声音这才姗姗来迟:“停止!退后!GCP

D正在进行执法,请不要干扰工作!”

蝙蝠侠闻言卷起嘴角露出冷笑,像是在健身房练拳一样又邦邦给了亚历克斯两拳。

布莱恩见状诡异地停顿了一下。

“……攻击嫌疑人是违法行为,蝙蝠侠,你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是吗?”蝙蝠侠活动着手腕,“你要怎么阻止我?”

他看了眼布莱恩警徽上的警号,念道:“NJ-4827先生?”

布莱恩公事公办地回答:“必要时我会使用胡椒喷雾。”

只能被动挨打的亚历克斯:“……”

那你还挺厉害的呢!

这种时候就不要守规矩了吧!

所幸蝙蝠侠大概不喜欢胡椒的味道,没再当着警察的面殴打嫌疑人,当布莱恩用无线电叫其他警察过来支援时,他已经消失不见了,不知是躲在哪根房梁上面,还是彻底离开了。

亚历克斯·约翰逊后面一直游走在脑震荡边缘,视野中天旋地转,别人问话他左耳朵进右耳多出,完全理解不了是什么意思,直到几天后他才意识到,他们是在问他抓到他的警察究竟是谁。

警号NJ-4827的警察并未留在现场迎接同事们的震惊与称赞,反而像个无名英雄般藏了起来。

但真正的人才犹如放进口袋里的锥子,早晚会露出尖端——幸运地保住一条命的博物馆保安刚脱离生命危险便接受了媒体采访,在摄像头前对‘连开九枪飞速杀死三名危险罪犯’的热血警探大加称赞:

“他开枪的速度快要让我以为那是一把自动手枪了!你们没看到小丑帮成员的表情,震惊得下巴都要掉了,他们都幻想过自己被蝙蝠侠殴打的场景,但谁能料到有朝一日会死在GCPD的枪口下?

“别说他们了,我这辈子都没想到我们哥谭市的警察中居然出了个真正的美国人……”

采访他的记者忍不住笑出了声,保安认真解释:“我没在开玩笑,你看,其他地区的警察有事没事都在犯罪现场击毙嫌疑人,哥谭作为犯罪率遥遥领先的城市,反而很少出现这种情况,我一度以为哥谭市要独立出美国了,好在GCPD这次崛起又给了我充足的信心——

“一个罪犯眨眼功夫被打成了筛子,他的同伴一边尖叫一边逃跑,而我们的英雄美国警员追上去的背影比赫拉克勒斯还要魁梧……”

保安的叙述本就带有大量感情色彩,后期又有许多艺术加工,登报后果不其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普通民众有叫好也有质疑,质疑的点在于,保安并未提到警察是在何种境遇下开枪击毙了罪犯,哥谭警局迫于压力,很快发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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