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第72章(2 / 2)
“体育馆……”众人念叨着这栋大楼的名字,眼神中带着一丝的迷茫。
为什么不叫《魔法荣耀》馆或者《绝地求生》馆呢?明明这个命名方式才更符合斐洛司的命名特色。
斐洛司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所有比赛都是竞技。”
在这个世界,跑步、跨栏、跳高……这些比赛项目都变得没什么意义,因此游戏竞技成为竞技的全部也很正常吧?
《魔法荣耀》、《绝地求生》、《魔法少年——》,目前竞技项目只有这三种,但足够他们沉迷好一阵子了。
《魔法荣耀》和《绝地求生》看起来很容易复刻,但斐洛司也不怕他们复刻。
同样的游戏,他只收100金币的门票,但在兰斯维利玩没有生命威胁,进去无论死多少次,出来的时候都是好好的,甚至还能在绝境中突破。
其他人做出来的游戏能做到吗?!
斐洛司一开始没有拿出《魔法荣耀》和《绝地求生》这样的大杀招,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游戏和现实的机制。
如果不能复活,游戏将毫无体验!
但目前只有斐洛司掌握了完美的复活术,一直复活玩家,他是什么苦命打工人啊!斐洛司喜欢的玩游戏,不是无休止扔复活术!
于是他先是推出了《魔法少年——》,吸引其他城市的游客来游戏圣地游玩的同时,暗戳戳地在背地里收集足够多的魔力结晶。
再用这些魔力结晶让每个玩家在进入游戏
的同时多了一个由魔力结晶组成的替命娃娃。
游戏中的死亡,不是真的死亡,而是替命娃娃的死亡,因此还有痛感调整机制,从50-100%,再低就不行了,
场地、魔兽、宝箱、道具、随机诅咒、空气墙,这些东西都很简单,但生命只有一次,和重开就有无数次,哪个选择好?
因此斐洛司根本不怕别人仿造。
仿造不了。
因为他们没有那么能用来一次性使用的魔力结晶。
魔力,魔力,说白了还是魔力!
斐洛司的魔力结晶来源不止《魔法少年——》,还有兰斯维利城。在建设兰斯维利城的时候,这座城市本身就是一个魔法阵。
只要在这个城市里使用魔法,地底的核心仓库就会源源不断地产出魔力。魔法世界没有能量守恒的概念,只有游离的魔力和驯化后能被使用的魔力。
10点的魔力用来释放火球术,火焰燃烧凝聚出100点的魔力,最后火焰烧灭,魔力却不会凭空消失,而是会逸散到空气中去,经过一段时间后成为游离的魔力增加城市魔力。
但游离的魔力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
斐洛司很懂可持续发展,一边想办法让众人多用魔法,一边让城市魔法阵运转起来,100点的魔力,一边归到空气中,一半被城市吸收变成魔力结晶。
《魔法少年——》给斐洛司带来了数不尽的魔力结晶,让他可以在兽潮来临是挥霍一把,承担起所有人技能释放所需要的魔力。
亏了吗?
斐洛司大赚特赚!
从某种角度来说,魔法是公平的,斐洛司人那么多个服务器一起搓技能,是因为他舍弃掉了“释放”功能。
玩家们替他完成了“释放”,10点的魔力再一次十倍百倍地化作魔力增强了兰斯维利的魔力浓度和地下仓库的魔力结晶数量。
也是因为丰收节这三天的疯狂为他肝魔力结晶,《魔法荣耀》和《绝地求生》才能完整地上线。然后滚雪球似的为他带来更多的魔力结晶。
沉浸在活动中的游客们或许没注意到,曾经荒芜破败的兰斯维利,魔力浓度已经比某些大城市还高了!
一个秋天,只用了一个秋天,就诞生了这样的奇迹!
“1、100金币?!”阿莫斯的眼睛亮得惊人,"只要100金币就能玩了吗?!"
斐洛司点头:“对,每人一百。”
一场游戏的维护成本大概在5金币左右,虽然会消耗魔力结晶,但他们比赛中总要使用魔法吧!赚回来的魔力结晶只多不少。
5金币,大概是前期的成本投入平摊下来的成本。
目前的魔兽多得杀不完,赶一些进去就可以了。等兽潮结束后,数据也收集的差不多了,能多次使用的以假乱真的魔力魔兽就能上线了。
资本家斐洛司把付费打工包装了一下,变成游戏他们还美滋滋地开心得不行,不得不说……是有那么两把刷子的。
斐洛司补充:“不过得明天才能上线。”
兴冲冲地将金币都准备好了的几人顿时像被泼了一兜冷水,蔫巴巴地垂下了脑袋。
“谁来打昏我,我想直接明天早上再醒过来。”有人大喊。
"好耶!有人不想参加晚上的烧烤大会了!又少了一个抢吃的!打晕他!"
“!!!”那人求饶,“别别别!烧烤大会烧烤大会!我这就来了!”
今晚,注定一晚场十分热闹的不眠夜。
斐洛司也没睡,点了两大盆小龙虾被约书亚拉着谈心去了。约书亚大概是被今天的运动会刺激到了,咕咚咕咚地喝酒。
"你要选什么契约兽?"
"咕咚咕咚……"
"1v1?"
"咕咚咕咚……"
“3v3?”
"咕咚咕咚……"
"5v5?"
这次,约书亚不喝酒了,他一偏头过去吃掉了斐洛司刚剥好的虾。
斐洛司:"……"
斐洛司:“那是我的小龙虾。”
"咕咚咕咚……"
斐洛司:"……别装醉。"
斐洛司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剥小龙虾。约书亚此时抬眼看他。
/>约书亚是很典型的施法者长相,五官没有过于浓烈的攻击性,但透着一股疏离的淡漠。
但此刻的他因为喝了两瓶酒,微醺的眼里泛着一抹水光,眼尾有不明显的红,一点点的颜色让那份疏离消融成如水的温柔,微卷的长发从他的额头滑落,发尾轻轻地垂在鼻尖,点出了一点微痒的迷离。
他的动作很优雅,带着从小养出的矜贵和涵养,哪怕喝的是啤酒,也是那样的从容,没有丝毫刻板印象里的颓废。
"领主大人,能帮我再剥一只吗?"
他大约是真的有点醉了。
斐洛司疑惑地拿过啤酒空瓶,闻了闻的确是啤酒而不是高浓郁的白酒没错。
他看着配料表标注的“酒精含量:5%”有点茫然。
他再次看了一下约书亚的等级,是lv.299没错啊。
约书亚一下就被逗笑了,低低的笑声带着沙哑的磁性。
“我只是……有点高兴。”约书亚说,“一点点,嗯。”
或许是小龙虾的味道太香了,又或许是啤酒对于从未喝过酒的人来说也是很醉人的东西,约书亚的话变得有点多。
"我有时候会在想,我醒来的意义是什么。"
约书亚的清雅的眉眼总是带着一抹浅浅的忧郁,很淡,却很难忽视。
蓝绿色的眼睛似乎是为了盛着哀伤诞生的,笑唇也似乎是为了掩盖悲苦才逐渐刻上去的。
但现在,他的笑容里多了几分的真切,蓝绿色的眼睛也多了几分盎然的欢愉。
他久久地注视着斐洛司,轻的像是呢喃了一声:"大概是为了遇见你吧。"
斐洛司愣了一下。
接着,身体的某处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炙烤了一下,很烫,很短暂。
他的火系魔法抗性很高,照理来说应该是没有感觉的才是。
他疑惑地看了一下血条,没有变化,属性面板也没有变化。
但不知为何,灼热的感觉还在持续着。
约书亚有些醉了,但他的视力依旧很好,见到斐洛司的脸上的疑惑茫然,以及耳根处的一抹颜色,心情又愉悦了好几分。
约书亚鬼使神差的说
:"领主,说不定,我还挺喜欢你的。"
斐洛司回过神,大大方方地接受了他的夸赞:“嗯。”不是他自恋,但兰斯维利喜欢他的人的确很多,每次他出门都会有无数的鲜花朝他伸来,有些胆子小的,就偷偷地在他走过的路上放上鲜花。
因此“领主,我喜欢你”对他来说只是一句很寻常的赞美。
这下换约书亚愣住了,他张了张,想要解释,斐洛司已经再次开口了:“这一碗是我的。”他将多的那一碗划到了自己的领地,然后将另一碗给约书亚。
"吃小龙虾的乐趣在于自己剥壳自己吃。"他特意在"自己"上面加重了音。
斐洛司不护食,也幸好他不护食,要不然约书亚这会可能就不在了。
约书亚没有说话,只是用那双宝石般漂亮的眼睛雾蒙蒙地看着斐洛司。
斐洛司忍了忍,摘掉一次性手套去提他将落下来的碎发别到脑后去。
从兰斯维利城市规划得整整齐齐就能看出来,斐洛司是有一定强迫症的。
约书亚不觉得难受,但斐洛司盯着他被发尾挠着的鼻尖总觉得心里痒痒的。
约书亚:"……"虽然他并没有故意的意思,但说实话,他的领主大人在某些方面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没开玩笑,是认真的。
★
学校运动会结束后,约翰怀着忐忑地期待等待着周一的到来。不过在周一到来前,首先是周六和周日。
运动会的那天晚上,兰斯维利热闹了一整夜,但这座人人将精力药剂当水喝的城市,通宵闹腾似乎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外面灯火通明,热闹非凡,约翰以为自己肯定会睡不着,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门一关,窗帘一拉,外面的喧嚣吵闹一点也传不进来。
大床很软,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睡这么舒服的床。
秋末的温度已经低到了个位数,尤其是晚上几天前他们还在漏风的房子里被冻得瑟瑟发抖,将一切勉强能用来保暖的东西都往自己的身上堆。
而几天后的现在,他们住在不漏风,不漏雨没有打洞,干净整洁的房子里,身下的大床上铺着柔软的毯子,身上也盖着厚厚的棉被。
/>约翰很喜欢专卖店里的地毯,不少人在心里暗暗将以后能买上一张那样的毯子作为人生目标。
但他们到了兰斯维利才发现,毯子也是分很多种的。
有铺在沙发上的毯子,有铺在地上的毯子,有人盖的毯子,还有专门用来铺在床上躺的毯子。约翰一行人简直要挑花了眼。
花色那么多的毯子里,有便宜的,也有贵的。约翰咬咬牙,挑了一条最近很火的小火龙毯子。
红色和奶黄色的配色明亮又温暖,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暖和极了。
ip联名的东西都很贵,这条毯子也不例外,普通的毯子只要10铜币一条,很厚实,特价区甚至有2铜币一条的瑕疵款。
虽然说是瑕疵款,但约翰看不出有任何的瑕疵。
这条小火龙毯子,是最普通的毯子,没有任何的属性加成,只是因为它的图案是一只打滚的小火龙,所以卖上了99铜币的高价。
理智和节约的本能告诉约翰不要买,2铜币的红色毛毯也很好看很暖和。
但经过内心激烈的斗争,他还是买了。
安妮的契约兽就是一直小火龙,它总是小小地一只跟在安妮的身边,乖巧又安静地给安妮带来陪伴。
还会很努力地提升自己的战斗力为安妮赢下比赛。安妮很爱它,两人是最好的朋友。
但因为贫穷,她舍不得更没有多余的钱去购买卡包,即便有了十连抽的资格,也会将抽到的好资源拿去卖钱而不是给小火龙。
现在有了钱,约翰想给安妮一个更好的生活,小火龙毛毯会有的,卡包也会有的!
安妮是约翰唯一的妹妹,他小的时候,大姐还在家的时候,大姐对他很好,最疼他最爱他,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给他。
他有一次,因为盯着别的玩具看了很久,大姐就花了很长的时间为他用木头雕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出来。
他们家没有铁具,大姐只能用磨尖的石头一点点地将木头砸出痕迹,一点一点,十分消耗耐心和眼力,
其实那不是多有趣的东西,只是一只小鸟摆件,但只是一只小鸟摆件,他们家也买不起。穷,就是原罪。
赚到第一个银币的时候,约翰就试图打听过大姐的消息,但他一个最底层的平民,又有什么人脉去认识有钱的奴隶主呢
?
贵族少爷小姐他倒是认识不少,但在他们的眼中,他什么也不是。那么高贵的少爷小姐,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奴隶去丢面子替他打听呢?一个奴隶罢了,死了丢了,都无所谓,再买就是了。但……她不是那个奴隶,她是他的大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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