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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草菅人命的狗官,朕要为民除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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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半晌。

“宋大人来了!”

百姓中爆发出一阵骚动。

朱元璋心想总算升堂审案了,朕要好好瞧瞧!

沛县县令到底是个为百姓办事的好官,还是个鱼肉乡里的贪官?

下一刻,朱元璋失望了。

只见县衙前,宽敞的街道上,拥挤的百姓自动分开。

六匹纯白的骏马,拉着一辆奢华无比的马车。

马车足足有两丈宽,五丈长,雕梁画栋,巧夺天工!

黑楠木的车身上镶嵌着无数金丝,还有光辉夺目的宝石,把朱元璋的眼睛都快要闪瞎了!

“百姓等了半天,县令从花柳巷迟迟归来!”

“视公务如儿戏!”

“一个小小的县令,胆敢乘坐如此奢华的马车,比朕的天子銮驾还要豪华!”

“他的眼中还有没有王法?”

朱元璋怒气上涌。

就僭越这点,他在心里又一次给宋隐判了死刑!

马车驶入县衙,在公堂前停下。

两个车夫在马车边放下一条板凳,车厢里几声巧笑嫣然,走下两名闭月羞花的女子。

随后,身着官服的宋隐,抓着美女的大半个身子,踩着小板凳下了马车。

“怡红院的花魁,还有第一红牌,宋大人真享受!”

“香车美人,好羡慕!”

百姓发出阵阵惊叹,看得眼睛发直。

两位魅惑众人的大美人,给宋隐戴好县令的官帽,又施施然坐回了豪华马车里。

这般荒唐,也配做大明的县令?

朱元璋心里,沛县县令的死罪再添一条!

“威——武——!”

两排衙役,手里的水火棍在地面上敲打,发出瘆人的碰撞声。

宋隐惊堂木一拍。

“堂下何人,状告何事?”

公堂内,刚刚被打死的人盖着一块白布。

他的母亲杨氏跪在地上,愣愣的一言不发。

“大人,赌坊外发生斗殴,刁民王小六不幸身亡!”

捕快迅速的将案情说明一遍。

“杨氏,捕快所说案情是否属实,可有错误?”

宋隐高声问道。

“句句属实。”

杨氏似乎吓了一跳,赶忙答道。

朱元璋目中寒光一闪。

好一个斗殴!

好一句刁民!

捕快言简意赅,真实的描绘了刚才赌坊打手打死王小六的事实,看似没问题。

但几个关键性词句一换,却让案件性质大大不同。

大明律:致人身亡,主犯当斩,从犯绞刑,参与谋划者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赌坊动手打死王小六的,应当处斩。

在一旁帮忙助威的打手,吊死!

赌坊的老板,要打一百棍,然后流放!

如果换成斗殴,后果远远没有如此严重。

案件还未审判,先给王小六定性成刁民!

分明是捕快和县令狼狈为奸,欺负百姓不懂律例,不懂刑名用词!

果然。

“王小六在赌坊挑衅滋事,与赌坊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斗殴身亡!”

“判决赌坊停业整顿三天,王小六之前所欠赌债一笔勾销,再赔偿白银八百两给杨氏!”

“赌坊工作人员李二狗,失手打死王小六,杖责一百,另外赔偿杨氏二百两银子!”

“本县令判决完毕,双方如有异议,现在当场提出!”

“若不提出,视为接受判决,此案了结!”

高坐堂上的县令宋隐,几乎不假思索的做出了判罚。

“我的天!”

“八百两,再加二百两!”

“王小六的老娘发大财了!”

“宋大人判的好!”

公堂外的百姓,议论纷纷。

“草民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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