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 秋收之后【二合一】(2 / 2)
栓子作为家中长子,对家里的财政状况更了解些,闻言更是惊讶:“咱家攒了七八年,也才攒出半头牛的钱。这才多久?剩下的半头牛也能买得起了?!”
老爹骄傲地一抬头,“多亏了你们爹我眼光好,一听这蜂蜜养殖就知道有搞头,当时让你们多做几个还不乐意,现在知道老子的厉害了吧。”
当初农官来传授养蜂之法时,所有人家都去学了,但当时的目的更重要的是辅助庄稼授粉,增加产量,很多人家只是抓了足够庄稼用的蜂窝就不再进山,但他还是带着儿子去多找了好几窝蜜蜂。
这不,现在好处就来了。
感谢仙人。
也只有仙人才会把这等能当传家宝,保世代富贵的法子教给所有人,真是……不愧是真神仙啊!
老爷子领着两个儿子采集蜂蜜,浓稠的蜂蜜从木板上刮下,混着蜂巢流入木桶中,蜂蜜特有的甜美萦绕在鼻尖,让三人都在不断地吞咽口水。
“爹,等会儿咱们把刮刀上的蜂蜜舔掉吧。”大斗挑拣出残存的蜜蜂,一边直勾勾地盯着刮下蜂巢的刮刀,一副恨不得直接扑过去的模样。
啪!
老爷子狠狠拍掉他不知不觉间伸过来的爪子,“馋的你。”
又吩咐道:“拾掇干净点,等回去了用两个罐子装了,一大一小。”
“啊?爹,要卖两家啊?”
“卖什么卖,小的给我供奉到仙人的庙中,要不是她,哪里有咱们今天的好日子。”
“爹啊,我记得了,家里的长生牌每天三炷香从不少。”
“栓子。”
“爹。”
老爷子抖抖刮板,又在木桶旁正反刮了刮,将粘在上头的蜂蜜都刮进木桶里,他的动作严谨而缓慢,他的话也严肃而郑重:
“你的本事村长也是知道的,咱们村如果有人要选上,那肯定不会落了你,你到了种麦子的那边,要好好干,伺候庄稼精心些。可千万不能辜负仙人对咱们的好。”
栓子回道:“爹,你就放心吧,能再种一季的麦子,那就是咱们庄稼人的命根子,自己出事都不会让它出事的。”
“而且这庄稼肯定有农官在,他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一定会给咱们村带回尽量多的仙种。”
……
次日,准备好所有行装的六人带上大包小包等在路口。
旁边一块牌子立在那里,写了他们村的名字,周围没什么人。
“咱们运气真好,今天没人抢位置,碰到人多的时候,连人都挤不上,只能把东西放车上,人跟在后边跑了。”老母亲高兴地露出一个笑脸,她拍拍手臂上挂着的提篮,粗布掩盖下是满满当当的
农副产品,正是趁此机会一起卖掉。()
“大壮婶儿。”站在她旁边的小女儿冲着一个方向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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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嫂子来啦。”栓子娘把篮子递给女儿,自己应了上去,帮她接过一点负重。
“哎呀,这次去城里要麻烦你带带我们了。”
大壮婶儿是一个矮墩墩的中年妇女,大包小包地挎在身上,扫一眼,全是些农人家里常见的菜蔬。
栓子娘一接过来就奇了,“城里这些菜都卖得起价啊?我要不回去也带点。”
“什么呀,这是给我那隔房的表姐。”大壮婶儿往隔壁村的方向努努嘴,“那一家子不做人,把刚生完孩子的妇人赶出去,可怜我那表姐下身还留着血呢,差点死在路边。”
栓子娘眉毛一竖,骂道:“什么人家这么不讲究?刚生完孩子都能赶出去,就算生的是闺女,先开花后结果,儿子还在后头呢!干出这种脏心烂肺的破事,以后谁还敢把闺女嫁过去!”
“谁说不是呢。”大壮婶儿也是一脸嫌弃,旋即又露出笑来,“不过因祸得福,现在啊,她已经是那纺织厂里的织工了!一个月能拿上百个大钱!还包吃包住。这些也是上回听她说想吃吃自家种的菜,这不刚摘下来就给她送过去。”
说话间,车夫架着公共驴车过来了,车上只有两个人,他们几个都能坐上。
经过大半天的时间,关口高大的城墙终于远远在望。
“哎哟,今儿怎么这么多人?”大壮婶儿看着几乎要排出三里地去的过关队伍,不由得惊呼一声。
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的栓子娘等人不由露怯,连说话的声音都变小了,只敢扯扯她的衣袖,小声问道:“这是皇帝和贵族老爷们住的地方,人多一些也是很正常的吧。”
大壮婶儿来了几次,勉强算是熟门熟路,她伸头在几乎望不到头的队伍往前看,眼中凝出一抹忧虑:“往常人多,但也没多到这份上。唉,不会到了太阳下山还没进城吧?那可就要在外面冻一晚上了。”
栓子娘根据自己的经验推测:“是不是今天有集市?”
在乡下,每逢赶集的日子总是人特别多。
“秋收庆典要到了。”旁边有人听到,顺口回答了她的问题。
秋收庆典?
眼看着队伍挪不动,总得找些事来做做,打发打发时间,旁边的人向来就是把这事当做了消遣,见她们一无所知,便起了科普的心思。
大壮婶儿很上道地从兜里抓了一把烤豆子,招呼道:“吃点零嘴,您快给我们讲讲的秋收庆典的事。”
旁边也有其他不知情的人,纷纷掏出一些零食瓜果,一来二去竟凑出了一个不算小气的摊子,再摆上几壶水,有了几分茶话会的架势。
“这秋收庆典啊,是咱们仙人提议的。”那人捏了几颗烤豆子扔进嘴里,嚼了两下开始说,“这不是今年全国大丰收,大家的日子都好过起来,就寻摸着着办个庆典,所有人一起乐呵乐呵。”
提到丰收这事,大
() 家都有话说了。
“今年不仅地理的庄稼长得好,各种瓜果也长得格外大。就算是人,身体也好了很多。”说话的那人拍拍自己的胳膊,“以往一到阴雨天气就疼的慌,恨不得把胳膊都砍了。嘿,你们说怎么着?今年竟然开始不疼了,干活也特别有力气。”
“你别说,我也这么觉得。我生小儿子的时候难产,落下了病根,一直肚子疼。今年别说肚子了,连喘气都不费劲了。”
接下来又有好几个人表示,自己身体明显更好了。
如果说一个人两个人还能是意外之喜,但这么多人一起有这种反应,而且他们对着对时间,发现身体变好的时间也差不多。
这还能是什么?
当然是仙人施了仙术,把他们治好了!
“哎呀,仙人真是大好人。你们知道哪里有仙人庙吗?我给仙人供奉点家里的东西。”
“我没听说过。”
“我也没听说过。”
“仙人不喜欢别人给她建庙。”有人插进来,听起来似乎还是个知情人。
“这神仙哪有不喜欢神庙的?神仙要吃香火哩”对于这个人说的话,大家都不爱听,还以怀疑的目光看向他,“你是不是信别的神,故意不让我们的仙人吃到香火!”
让人也没想到只是一句话就能把话题歪到这里,连声否定,并出言把跑偏的话题再带回来,“咱们继续说秋收庆典的事。”
……
一支商队缓缓的进入城内,两个领头的人看着眼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
“申兄,咱们这一趟走的可真不容易,好几次差点连命都没有了。”一个头上裹着方巾的男人理了理身上有些起皱的衣服,不由得感叹道。
“司老弟,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们这一趟走的艰难,但若是成了,此后飞黄腾达不在话下。”被称为申兄的男人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右胳膊,那里有一道非常深的伤疤,就是当时留下的。
想起这件事,他忍不住骂了一句:“该死的匈奴人,下手真狠。”
这回却是司老弟来安慰他了,“好歹把命捡回来了,还带回了一整个商队的羊毛,等咱们卖给纺织厂,仅仅是银钱就赚大了。更何况……”
更何况这羊毛只是表面里有,他们带回来真正有价值的是——
一条商路,一条与匈奴互通的商路。
这一车队的羊毛只是他们搭上关系的投名状罢了。
见不到仙人,见不到陛下,那羊毛收购的负责人总可以见见吧。
作为大秦被打压的商人,他们能支撑起这家业可见触角敏锐。两人赶在前途未知时,冒险进入匈奴的地界,做生意不可谓不大胆。能够凭借传出的微末消息,判断出此事另有目的,还大胆去做,不可为不心细。
胆大心细,能力不凡,他们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也将得到“第一个”带来的最大好处。
……
当两人踏入咸阳宫的地界,还恍若梦中。
陛下竟然要见他们?
两人对视一眼,心脏在剧烈的跳动。
上一个踏入咸阳宫的商人是谁?
全天下的商人都能立刻说出那个名字。
吕不韦。
秦国曾经说一不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相邦,连当时尚未亲政的始皇陛下都得尊称一句“仲父”。
他就是商人的标杆。
做生意做到这份上,才算是到顶了。
他们不求能与吕不韦相比,但以独一无二的商道换一官半职,不为过吧。
最好是那种负责与匈奴人交易的官职,这样才能长长久久地发挥价值,以期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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