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三章(2 / 2)
两人骑着马慢慢走的远了,沈知澜也说要上马晃悠两圈,突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扭头一看,吓的他险些从马上跌下来。
许久不见的皇帝穿着一身便装,头戴斗笠,穿着像个农家闲汉,正悠悠闲闲骑在一匹改良马上,朝他打招呼的样子,就田间地头出没的汉子别无一致。
沈知澜倒吸冷气的同时,赶紧四处逡巡,结果在树荫下看到了徐海,阴影处还有几l个人影晃动,这才让他放心。
“怎么,我就不能逛逛园子么?这园子还在我名下呢。”皇帝故意说着。
“但凡安全,您想逛就逛,就是好久没见您,吓我一跳。”沈知澜说着。
“我有这么吓人?”
“大先生当然不吓人,只是我胆小而已。”沈知澜马上顺毛摸,丝毫不引以为耻。
“你还胆小?胆小还把平郡王糊弄的团团转?”
“谁说的?叔曾祖父不是一心为公,主动还国库的银子么?还有安郡王也是,胸有大义啊!”沈知澜一点不脸红的夸夸,主打一个是不承认。
他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孩子。
皇帝闷头笑,肩膀一耸一耸,连麾下的马也跟着震动,沈知澜被他笑的恼羞成怒,恨恨的捋了一把缰绳。
笑吧笑吧,他还能少块肉是咋地?
好容易等皇帝笑够了,沈知澜才说,“要不要到处走走?”这到处都是草丛,干坐着不如溜达起来。
皇帝说好啊,揽着缰绳让大马自由活动,也没走出护卫的视野范围。
吹着小风,目之所及全是茂盛的绿色,沈知澜心里那点小恼怒也全去了,只觉得天地开阔,无所不为。
见他开心,皇帝就不开心了,每天勤勤恳恳办公日日为琐事发愁,偏有人能憨吃憨玩,这对比太不爽了。尤其是他想起今日
来百珍园的缘故,是听说姜晟会过来骑马散心,教人马术。
为着姜晟的职位,朝堂上都快吵翻天了,偏还没个定数,不论是哪方,说的都有道理,吵的皇帝一个脑袋两个大。偏当事人还有闲心去教小孩骑术,真是太监不急皇帝急。
皇帝盯着沈知澜两眼后,突然发问,“我有个问题。”
“嗯,大先生请说。”沈知澜连忙坐端正,
把思路理清准备迎接问题。
皇帝在脑中一转,瞬间想好说辞,“我记得....你认识一个叫王凝香的女大夫吧?”
沈知澜并不意外皇帝会知道王表姨跟他家的关系,贴近了主动表示,“认识,算亲戚。”
虽然是他爹强行碰瓷来的。
“我记得,此女的医术很好,上次时疫起了大作用,居功甚伟。当时我本想把她调去太医院的。”
沈知澜身子往前倾,注意力集中,话是这么说,可为什么后来王凝香没进太医院?
“因为群臣反对,他们都说,王凝香是女子,不合适进全是男子的太医院。”皇帝悠悠说完,沈知澜险些暴起,“谁说的?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喔,圣人也会强调男女之别,怎么能是胡说八道?”
“世间固然有男女之别,可这世上除了男就是女啊,难道还有第二个?在看TA是男是女之前,不是该先看能力么?有位智者
曾说,别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王表姨如果医术出众,病人难道还会斤斤计较细枝末节?如果她医术不行,就是官宦一代,同样不适合当大夫。”沈知澜忍不住强调,“在这种高技术含量的职位前面,能力才该是最被看中的东西吧?”
不过沈知澜生怕王凝香的高帽戴太高,皇帝真要掂量她的成色,连忙补充:“不过王表姨天赋虽好,实践还不足,可能还需要多历练几l年,涨涨经验。”
“可是女子终有不方便之处,混迹在全是男子的军.....太医院中,终究不美,伤了名声。”
沈知澜笑了,“那您该去问问她本人的意见,或许她自己乐意呢?”
如果真有进太医院的机会,王凝香怕是当场收拾包袱就要去,还管别的?耽误一秒钟都是对医术的不尊重啊。
“问她自己?”皇帝喃喃重复。
“问她自己。”沈知澜重重点头。
“好吧,或许你说的也有道理。”皇帝想,知澜力排众议重用姜晟,全力支持后勤,信了就是一辈子,这才是姜晟手握重兵却一辈子忠诚,终成君臣相得佳话的原因吧。
皇帝正在思索天书上的内容,远处终于骑马骑累的沈潭周朗调转回来,跑的额头全是汗,周朗满不在乎一擦,开始争论刚才跑马的得失。
沈潭指点他刚才的失误,周朗的马术确实一般,天分欠缺,只能在后天的熟练度上弥补。
沈潭兴高采烈冲过来,沈知澜使眼色使的都要抽筋了,他愣是没发觉。
“澜哥儿你怎么这么慢啊!我们等你好久!”沈潭抱怨完,一扭头瞠目结舌,舌头打结,“皇啊啊啊啊......”
沈知澜忙找补,“这是大先生,潭哥你忘了?”皇帝微服肯定是不想被人察觉,要是潭哥到处嚷嚷,那就不好了。
沈潭僵硬着舌头,“大,大先生。”
“是我。”皇帝缓缓点头,冲着另一人问,“这是谁?”
“他是我的表兄周朗,
堂姑姑沈珧娘的义子,现在我们住在一起。”皇帝也等同一族之长,亲戚关系要交代清楚的。
皇帝刚要点头,突然愣道:“周朗,哪个朗?”
“清风朗月的朗。”沈知澜虽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问,还是乖乖回答。
皇帝念着朗字,周朗周朗,沈......沈朗?
天书上记载过的,沈知澜的左膀,右臂,都被他看到了,加上一个定心丸沈葵,就是他最初的班底,后来不管又有多少人才加入这个团体,也不能动摇这二人的分量。
皇帝本能觉得沈朗肯定也是宗室一员,找来找去也没寻到人,记载中的沈朗力能扛鼎,陆战无敌,曾经率着一队百人小队在敌军中反复冲杀七次,杀的对方一见到朗字旗就举手投降,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猛将。
沈潭则是马上王者,一手精妙的骑术,人马合一,曾经召唤了一群野马,藏身马腹,靠着野马群冲散了敌军的万人队伍,以一敌万的战绩骄人。
打仗难,后勤更难,到处都是流民和乱军,谁来种地产粮?百姓们惶惶终日到处流量,遍地饿殍,只有沈葵有这个本事,让这些流民安心留下种地,不绝粮道,能同时供给二十万大军的人吃马嚼。
不过最绝的还是能够把这些人收拢一起加以重用的人.......
皇帝心想,或许是周朗被赐姓,或许是从母姓,反正最后改了姓,也怪不得他找不着人。
现在全看到了。
皇帝目光火热,转向沈知澜。
沈知澜背上突然一阵冷战,鸡皮疙瘩乱爬,直觉在疯狂提示,有人想抓壮丁,他甩甩脑袋,“呃,表兄的名字该没什么冲撞吧?”怎么听完名字就发呆呢?
“没有,这个名字取的好,言简意赅,寓意也好。”
周朗一听夸他的名字,胸膛都挺直二分,“我娘取的,她说希望以后我做人也能跟清风朗月一样,光明正大。”
这名字好,你也确实做到了,皇帝微微颔首。
互相介绍完毕,他们没再继续骑马,转而去看马厩里的良种马。百珍园养马主要是为了改良品种,让不同的马可以派上不同的用处,也可以跟录马族出名的铁骑作战。
或许是一方水土养一方马的关系,百珍园养的马始终还是差了一截,比不上录马族的骏马。
皇帝微微有些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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