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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拉勒,对不起。他一边哭,一边向着广大的密林奔跑。他那时还太小,在神秘的面前,他犹如爬行的蝼蚁。他选择了逃跑,奔入广袤无垠的细奴山脉,去寻找文明的所在。

他走了三天三夜,迷失在雨林之中,蚊虫叮得他满身是包。当他恍恍惚惚之时,似乎看见一个幼小的影子跟在他身后。他终于支持不住,跌下了山坡,脑袋磕在石头上。细奴山地质调查员发现了他,把他带回戛洒的医院。当他再次醒来,那恐怖的往事已经在脑海里模糊。他只依稀记得,自己叫做什么什么昂。他被送进了福利院,由一对华裔夫妻收养,从此远赴海外,改名为霍昂。

他忘记了很多事,又天生心大,所以当他发现自己攒了四五天的内裤忽然洗得干干净净晾在庭院里,他从未多想,还以为是养母帮他洗了。他没写完的习题忽然完成了,他也没在意,还以为自己做了后忘了,尽管他习题全对考试却拿零分。至于床底的脚印、夜深人静时的椅子移动声、半夜开启的冰箱更没有被他放在心上。只有他敏感的养母总是抱怨,家里好像多了一个人。

十八岁,他离家远行,奔赴遥远的亚洲小国边境。那里充斥着烈日高温,四处是光秃秃的褐色山脉和广袤的沙漠。他们的前哨基地位于山脉深处,他被编入一个六人战术小队,第二天这个六人小队莫名其妙成了七人小队,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队伍里多了一个安静又漂亮的男人。

霍昂终于想起了那天,突袭武装分子的任务计划失败,他们被围困在阿伯塔巴德山区等待救援。队里最后一个突击手被爆了头,脑花像豆腐渣似的糊了他一脸。

他抹了把脸,大喊:“一号二号突击手都死了!我们队没有突击手了!”

“你傻了!还有一个!”战友指着趴在后方散兵坑的一个人。

“谁?”霍昂一脸懵。

“依拉勒,”那人从散兵坑里探出头来,琥珀色眼眸亮如星星,“我叫依拉勒。”

他看着依拉勒,觉得这个男人眼熟,又想不起来哪里见过。他们同生共死,在炮火连天的战场里艰难求生。当他们九死一生回到基地,他带依拉勒去了小镇酒吧,还征用了店主的房间。

“这样不好,我们……”依拉勒犹犹豫豫。

“有什么不好?”他笑得桀骜,“依拉勒,有没有人说过你很乖,很招人疼?”

依拉勒垂下头,点了点脑袋。

他可怜兮兮的,霍昂不忍心动他了,于是转身穿衣服,说:“以后别老这样在我面前晃,搞得我总想欺负你。算了,今晚回基地睡。”

依拉勒拉住他衣襟,轻声说:“如果你以后去哪儿都带着我,我就同意。”

霍昂扭头看他,他神情认真,眸光如夜里的池水,眨呀眨。霍昂是个浪子,今后他要去哪儿,他自己都不确定。或许将来他会死在非洲的无名荒野,被路过的狮子啃断肚肠。又或许他会衣锦还乡,成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他自己都没想好的事儿,又怎么向别人许下保证?可是望着这双眼睛,他的心好像被什么撞了一下,没来由地开始疼痛。

他鬼使神差地开了口:“好,去哪儿都带着你。”

第31章 找回尸骨

霍昂醒来之时,发现自己被麻绳绑住,嘴里还塞了臭烘烘的脏布。

沈铎见他清醒了,帮他解开绳索,取下脏布,说:“刚刚你被幻觉魇住了,又哭又叫,我们才把你绑起来。”

白念慈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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