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 12 章(2 / 2)
“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影子一动不动,颇为镇定。显得赢舟像是个对着地板自言自语的神经病。
赢舟见问不出什么,干脆关掉客厅灯,回到了自己卧室。
放在凳子上的手机已经充满电,赢舟打开一看,社交账号上,荀玉一口气发来了好多条消息。
荀玉的社交账号名字很怪,叫快乐土狗,头像竟然是自己的自拍。十分符合刻板印象体育生。尽管荀玉不是体育生。
荀玉:赢舟,我觉得你说的很对。我们毕竟才见面几次,之前的行为是我太唐突了。
荀玉: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荀玉。目前A大生物系在读,大二。身高189cm。今年20岁。能力叫做狂化,会朝着犬类畸变,因为我的进化源来自一只黑狗。这是我的其他资料。
说来话长,不管前后两辈子。荀玉成为异能者的起源都格外随机。
他在大学继承了学姐开创的校园流浪动物关爱协会,在大二成为了协会会长。每天的任务之一就是放学后喂喂流浪小猫。
主线任务是给公猫母猫抓去绝育;给新生小猫找找领养人,用绑架代替购买。
然后有天夜里,他在喂猫的时候被疯狗咬了。
那应该是只刚开始异化的诡异生物。杂毛黑狗流着腥臭的唾液,歪着头走路,双眼猩红。
它比一般的狗强壮一点。但弱到根本称不上祸害,也没有祸害才有的诡域。
它本来是想咬猫的。但荀玉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小猫被咬死。于是和狗搏斗,被狗咬了一口。
人被狗咬了,也不能反过来咬狗。
荀玉上辈子放任那条狗离开;这辈子徒手把大黑狗给打死了。
不过这次,他没有去打狂犬疫苗,因为那条狗并不是狂犬病。它在后来同样成为了祸害,也是荀玉处理的。
荀玉:[个人简历.PDF]
荀玉:高考结束后,你们班上会组织同学去郊区的营地露营,我希望你不要去。这很重要。
荀玉:如果非要去,请带上我。并不是我想限制你的行动,因为根据我的记忆,你会在那成为异能者。
荀玉:你的异能叫“太岁”。它很强,但却是一个会带来灾难和不幸的能力。
不过你没有错。
错的是觊觎它美丽的人。
赢舟看着屏幕,思考了片刻,回了两个字:“收到”。
他熄灭手机屏幕,躺到了床上。然后久违的做了一个梦。
赢舟非常清楚这是一个梦。眼前的景象像是吃了菌子一样光怪陆离,头顶的天空是肥皂泡泡一样的镭射炫彩。
梦里,有只漆黑的乌鸦,一直停在他的肩头。怎么也赶不走。
赢舟在梦里看见了自己。
白发,浅红色的眼睛。全身都缠着绷带,露出来白骨一样的指节。骨头上长出了新的肉茬,粉红色。
他还在在这个梦里看见了荀玉。除此外,还有许多面容模糊的人。他们的脸一片空白,像什么恐怖电影里的人偶。
地点应该是医院。
他伤的很重,许多穿着和赵思嘉一样防护服的人围绕他的病床前,焦急地商议着什么。
他们争执的面红耳赤,差点在病房外斗殴。
然后一针一针的药打了下去,还有医生负责手术。
最后,外面的研究员拿来了一条红色的虫。
红色的虫子钻进了赢舟的心脏。心电图在长久的平静后,终于有了起伏。
赢舟活了下来,只是伤势很严重,经常疼的睡不着。
一天最痛苦的时候是换药。需要把止血绷带拆下来,缠上换新的。
大火灼烧过的皮肤是黑色的,轻轻一碰,剥落的表皮下会流出黄色的脓水。
很难想象,这样的人居然还没有死掉。
但明明很痛,赢舟却是没有声音的。他不会喊痛,呼吸声也很轻。
病床上的人任由别人摆弄,眼神空洞又悠远,像是一个美丽的摆件。
所有人都会在背过他的瞬间落泪。
有天,主治医师送来了一条狗,黑狗。看起来是幼犬。
他们说这个叫陪伴犬。
赢舟左看右看,都觉得这条狗长得像杜宾,还有点像狼。而一般来说,陪伴犬都是金毛或者拉布拉多。
一般来说,尾巴会上翘的是狗,下垂是狼。
这条陪伴犬在低低地摇尾巴时,经常忘记把自己的尾巴翘起。
但的确,有条狗在身边,心理会好受许多。
狗不像人,狗只认自己的主人,比人安全。
狗也不会伤害你。小狗只需要一点点爱,就可以活下去,转过来把自己全部的爱交给你。
这条狗会在赢舟痛的时候焦虑地转圈;会在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从花坛上叼来郁金香和玫瑰;会把赢舟喜欢看的书推倒他的面前。甚至会把狗狗牵引绳塞到赢舟的手里,然后用充满希冀的目光眼巴巴地望着它。
一开始赢舟不那么爱搭理它。
但谁能拒绝一只懂事又听话的小狗呢?这只小狗还会趴在你的床边,陪你睡觉。你做噩梦时会把你舔醒,然后用肚子压住你冰凉的手。
平心而论,这是一条短毛犬,没有一般的小狗那么蓬松,脸更是又细又长,不太好看。
但赢舟终归是接受了它。
他从小到大都没养过宠物,连路边的流浪猫也不喂的。
不是不喜欢,只是他没有能力养它们。既然一开始就没有那个打算,何必让流浪猫心存幻想。
赢舟是个很好的学生。他翻着宠物饲养的专业书,学会了科学养狗。配狗饭,做狗窝,定期遛狗,陪小狗玩。
小狗摇尾巴次数也越来越勤快。
这条狗长得很快,等赢舟可以出院时,已经有亚成年犬的体型了。
赢舟办理完出院手续,这个医院其实只有他一个病人。
但护士迟迟没有牵来他的狗。
他们带来了一个人。年轻的男人。
他们说他叫荀玉,是把你从地下室救出来的人,也是你养的那条狗。
荀玉长得不差,就是那种很典型的,像是校园文男二的阳光开朗大男孩。
赢舟浑身僵硬地和他握手,礼貌地道谢。身体却弥漫出了一股花香,很淡。
荀玉带来了一捧花,他看起来格外高兴。
他带着赢舟,去看了单位分的房子。在寸土寸金的避难所,很清净。
他带赢舟打游戏,没有人能讨厌游戏,赢舟其实也喜欢,只是没什么朋友,找不到人组队。
他带赢舟去餐厅吃饭。中餐,餐厅角落,还有演奏乐队正在表演。
餐厅在结束时端来了餐后甜点,一个精致漂亮的小蛋糕。
赢舟用餐刀切开,蛋糕胚里有一枚亮闪闪的钻石戒指。
赢舟忍不住想,这确实很土狗。
荀玉的表情充满期待:“赢舟,我喜欢你。可以让我继续照顾你吗?”
乐队弹奏的音乐,也从《月光》换成了《梦中的婚礼》。
但赢舟却沉默了很久。
赢舟听见自己说:“喜欢?……这是什么……让人感到痛苦的新手段吗?”
“可以把狗还给我吗?”
他看着荀玉诧异的眼神,转头,再也没能控制住自己,歇斯底里地呕吐起来。
梦里,赢舟肩膀上的乌鸦飞了起来,发出了快乐又诡异的笑声,无数根深黑的羽毛飘落。
“嘎——嘎嘎——!”
赢舟猛地从梦里惊醒。
他打开手机,看了眼时间,早上七点。
手指处有奇怪的触感,赢舟掀开被子,发现姜饼人一样的影子正在他的掌心,用力捶着他的小指。
它不会说话,但肢体语言看上去充满了懊恼。
应该就是它把自己从梦里叫了起来。
梦里的故事正在依稀变得模糊。赢舟打开手机的备忘录,十分简短地记录下来。
他只睡了一个多小时。窗外依然阴雨连绵,天色晦暗。
赢舟的枕头湿了一片。
他抬起手,用手背擦了擦这莫名其妙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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