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娟(二十四)(1 / 2)
我们四个来到了几乎没什麽人的大排档面前,要了几瓶酒,又要了一些肉。
小莎和小雅姐聊得热火朝天,我一言不发,兰兰则一直在旁边翻弄着那本「欧洲史」。
和这些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感觉莫名的放松,小雅姐比我大十多岁,很多时候就像一个严厉的妈妈。
「哎哎哎!!」小雅姐点上烟,很不耐烦地敲着桌子,对兰兰说道,「你个死丫头,我请客吃饭你连句谢谢都没有啊?那破书有什麽好看的?比我好看?」
兰兰有些沉重地看完了最后几个字,随后合上书本,抬起头来重重地叹了口气:「唉!!」
「唉啥?」小莎也问道,「你怎麽了?」
「难过啊!」兰兰无奈地说道,「刚才看了一段匪夷所思的故事,要不是我借的是历史书,还以为这是谁无聊编造的小说呢。」
「啥呀?」小莎一边给我们倒水一边说道,「什麽匪夷所思的故事,快讲讲,我最爱听故事了。」
「咋说呢……」兰兰伸手接过水杯,「就是说欧洲以前有个事……叫「猎巫行动」。」
「猎巫……行动?」小莎和小雅姐对视了一眼,应当从未听过这个词。
「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兰兰摇摇头,「在「猎巫行动」最狂热的时候,你只要在大街上指着一个女人大喊「她是女巫」,那她就会被视为异教徒,会被烧死。」
我听完之后神色一怔,随后缓缓低下了头。
「啊……?」小莎一愣,「啥啊?!」
「就是这麽离谱。」兰兰摊了摊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便可以将一个女人直接置于死地。她根本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不是女巫,所以无论如何解释也没人相信,大家都会打她丶骂她,最终烧死她。」
「什麽你妈的鬼道理?」小雅姐骂道,「被指认了就要死?」
「是啊,理论上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可你们猜猜这场「猎巫行动」烧死了多少个被认为是女巫的人?」
「多少……?」
「官方记载超过十万人。」兰兰捧着水杯说道,「加上没被记载的丶民间私自处刑的,粗略估计有几十万人。」
「操!」小雅姐大骂一声,「这不纯粹你妈的冤枉人吗?咱们女人就不是人了吗?」
「你生什麽气呀姐……」小莎在旁边笑着说道,「现在也没有这种「猎巫行动」了……这说明现代社会还是文明了呀。」
没有了……吗?
不,「猎巫行动」一直都有的。
国内国外,过去现在,一直都有的。
一个胖女人走到车间里,指着一个从未见过的女人大喊一句「她是女巫」,那这个女人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变成过街老鼠,再无翻身之日。
我是邪恶的异教徒,理应被烧死。
人贩子想要当街抓走妇女,直接冲上去扇几个巴掌,有人来阻拦,他们只需要说「我们在抓女巫」,人群就会默不作声地看着他们将一个无辜的女人拖进面包车。
我们是邪恶的异教徒,理应被烧死。
有客人说,现在年轻人会在一个叫「论坛」的地方谈天说地。
一旦有人发出打人的照片或影像,下面配文「打女巫」,评论区就会一边倒。
他们说「女巫就该打」,他们说「打得好」,他们说「现在知道疼了」,他们说「一开始怎麽没想到会被打」。
我们都是邪恶的异教徒,理应被烧死。
仿佛我们应该感谢现在的社会变得文明了,否则我们都已经被绑住了手脚,架在了火上。
可是究竟有没有人查证过……有多少人和我一样是被冤枉的?
而被冤枉的人到底要怎麽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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