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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O二章 把柄在人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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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其余众人都不禁发出一声惊异的声音。赵亮再仔细看看程律师手上的信,的确是很不正常的颜色。

“这是一种会褪色的墨水,最常见的用处是给学生反复练字的。写在字帖上,过段时间就看不见了,学生可以用来练字。我在处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的时候,被告就是用这种墨水,在借条上签名,过了几天,签名就没有了。被告因此不承认借款,企图赖账。”

“所以我一看这么淡的字迹,就想到了这点。估计敲诈信的作者是算好时间的,到晚上9点前,这封敲诈信就会变成白纸一张,我们根本没有证据去报案。反而这些照片,还会落在警方手里。”

“我们现在复印下这张纸,或者拍照下来,是不是可以证明有过这封信?”赵亮提问道。

“基本不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0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说,复印件要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一定要和复印件和原件核对一致,而这封信的原件寿命不会超过今晚了,所以我们没有实证。”陆秀山从专业角度解释说。

“那先趁这封信还没完全消失前,先抓紧复印一下吧。”程律师说。

陆秀山答应一声,接过信去,到外面复印去了。

“那我们假如没有注意这封信会消失,真的去报案了,敲诈的人不是白忙一场了?”白洁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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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司先生苦笑一声,说:“我们一定不会去轻易报警的。因为,这信封里的照片都不是P的,而是真的!”

白洁奇怪地看着司先生,她也没见过那些照片的具体内容,不知道司先生为什么会这样肯定。

而赵亮也不知道到底是些什么照片,自己也不好没得到程律师的允许,就去翻看照片。

江啸天早已飘了过去,把头埋在信封里,看了半天,一脸坏笑的回来,和赵亮说:“难怪司先生不肯报案,那些照片都是周学亮的隐私照,还有和出事女方在一起的照片,大概有几十张,从他们在聚会拍起,一直到进电梯,去女方家里。路上的照片显示女方把头靠在周身上,好像酒醉后神志不清的样子。”

“这些照片什么角度都有,也很清晰,不可能是P的。假如提供给警方,那就是直接把周学亮送牢里去了。”江啸天说。

这时候,陆秀山已经复印好信回来,交给程律师。

程律师把信塞回大信封里,说:“现在已经明确了,写这封信的人掌握了对周先生不利的一些证据,并以此敲诈我们。而我们因为没有直接证据,不能向警方报警。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对这封信置之不理?”

“恐怕……也不行。”司先生又说。

“对方明显有对周学亮不利的证据,假如放出一两张来,恐怕都会让我们这几天所做的努力,白费很多,尤其是在周太太身上所做的工作……”

司先生有些无奈地说,看来他内心已经快和二战的法兰西人一样,准备举白旗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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