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51章(1 / 2)
两人在十二月下旬回了趟陆宵老家。
到的那天天气不是很好, 像是要下雨,下午四点多的天灰蒙蒙沉闷地压在头顶,看上去快到晚上的样子。
梁怀钰一手拖行李箱一手揽着陆宵, 走在机场外的人行道上:“咱运气好啊, 要是订的下一班机票,估计得晚点。”
陆宵半个身子都紧紧贴着梁怀钰,裹紧羽绒服还是被冻得瑟瑟发抖。
他勉强抬头看了眼梁怀钰,那人脊背笔直, 走路走得潇洒带风,全然不似陆宵弯腰驼背还发抖。
陆宵本来就比梁怀钰矮了半个头,现在更是只到他胸口, 抬头只看见他明显的下颚线。
梁怀钰今天走的霸道总裁路线, 没陪陆宵穿羽绒服,就一件大衣搭半高领毛衣,全身上下都是深色调,帅是挺帅的,就是不笑不说话的时候看着有点凶。
而且还不抗冻。
他这身行头哪里都好,主要就是不抗冻。
陆宵开口,冻得牙齿都打颤,磕磕巴巴:“你、你都都都不冷吗?”
“还行吧, ”梁怀钰给陆宵拉拉围巾, 再把他羽绒服的帽子往头顶压严实:“倒是宝贝儿, 你咋冻成这样?”
陆宵摇摇头, 他也不知道,他好像突然不适应自己家乡的气候了。
在陆宵的认知, 北方才是一直很冷的, 上大学这些年, 每到入冬他几乎都缩在屋子里不太出门,成天暖气吹着,倒也过得去。
可现在站的地方是自己的家乡,陆宵总觉得它应该比北方暖和很多,回来的时候都没像上学出门时里里外外裹着厚厚的棉衣,觉得一件羽绒服足以御寒。
事实就是,陆宵快要被冻得灵魂出窍。
南方的阴天是最要命的,也不下雪,就一刻不停地吹风,还不像北方街头猛烈得刮得脸生疼的风,而是夹着潮湿的寒意,钻进衣物里,细细磨着骨头缝。
但梁怀钰好像真没觉得冷。
他给陆宵拉围巾的手指都是热乎的。
陆宵没忍住,拿脸颊贴着他的手背蹭了蹭,梁怀钰心领神会,立刻放下行李箱,两只手都伸进陆宵的围巾里,捧住陆宵冰冰凉的脸颊给他暖暖。
叫的车还没到,梁怀钰看陆宵冷得难受,又朝他站近了一点尽量把风挡住。
“咋回事啊宝贝儿?”梁怀钰心疼得不行,摸着陆宵的脸蛋儿,“在学校也没冷成这样啊。”
他是真不觉得这里的空气比北方的学校还要冷,甚至机场里的暖气闷得他有点出汗,走到外面风一吹反而还松快些。
陆宵脑子都被冻麻了,就想一头栽进梁怀钰怀里,偏偏机场人多,来来往往的他又不好意思,只能强行忍住。
鼻子有些发痒,陆宵搓了搓鼻尖一下子更酸了,冷不丁打了个喷嚏,眼泪都差点一起飙出来。
“哎哟,”梁怀钰吓了一大跳,也不管周围人多不多,直接把陆宵抱进怀里,“坏了坏了,可别整感冒了。”
陆宵体质本来就差,一直都比常人更容易生病,偏偏他的哮喘和心脏又都最忌讳感冒。
“应该不至于。”陆宵吸了吸鼻子,也靠到梁怀钰肩上。
梁怀钰的手机响起来,叫的车终于到了,他连忙牵着陆宵往不远处打着双闪的车走过去。
一上车梁怀钰就把陆宵的手拽到掌心里捂着,对司机说:“师傅,麻烦把温度调高点。”
“要得,”司机调高温度发车起步,透过后视镜看了眼:“今天有点冷哈?”
“可不是吗,”梁怀钰拉着陆宵的手,满眼都是心疼,“冻坏人了都。”
陆宵睨了梁怀钰一眼,想让他收敛点,梁怀钰才不管,跟陆宵的冰爪子较上劲了,非给他捂热不可。
车内温度渐渐上来,陆宵手缩在梁怀钰掌心里也暖和了不少,就是被冻得发白的脸色还没怎么缓过来。
梁怀钰从包里翻出保温杯,拧开盖子送到陆宵嘴边,“来喝点热的,我刚特意接的水。”
说起这个陆宵就有点想笑。
刚下飞机那会儿,陆宵去了趟洗手间,留梁怀钰在外面看行李,洗完手出来,就看到梁怀钰站在外边走廊上,拧保温杯的瓶盖。
保温杯是之前陆宵住院梁怀钰现买的,巨大一个,粉色瓶身,耳朵上还挂着条长长的粉色袋子,可以套脖子上。
梁怀钰身边是同样巨大的行李箱,两人的衣物、陆宵的药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都在里面,箱子上还放着他的黑色背包。
远远看上去,像个带女儿回家过年的新手爸爸,特有春运那味儿。
偏偏梁怀钰这天穿得精神,霸总标配套装,配春运行李箱,再捧个女儿牌保温杯,离奇的诡异。
幸好梁怀钰看保温杯的眼神柔情似水,充满父爱,来往路人只会觉得这是个好男人,还是个女儿控,倒也透露出一丝和谐。
陆宵走到梁怀钰面前时,脸上的笑收都受不住,“你把这东西翻出来干嘛呀?”
“给你弄点水么这不,”梁怀钰摸摸陆宵的嘴唇,“起皮了都,现在人多,先拿水将就下吧乖乖,等一会儿到家了老公给你润。”
陆宵耳根一下子红了,不管在一起多久,他都无法完全适应梁怀钰的肉麻体质。
再一看那保温杯,陆宵心里腾起一股很奇怪的错觉,总觉得自己在跟梁怀钰那个不存在的女儿抢水喝。
虽然那个“女儿”好像就是陆宵本人。
这个意识让陆宵更害臊了,推了推梁怀钰的手,软软道:“等、等下再喝,先走吧。”
说完也不看梁怀钰直接扭头往前走,还把围巾网上拉了拉,遮住脸红。
梁怀钰赶紧拧好盖子赶上陆宵,他拖着一大堆东西竟然还能腾出手揽陆宵肩,打趣道:“咋还害羞了宝贝儿?”
陆宵瞪他一眼,说了句重复过无数次的话:“我就说不该买这个颜色保温杯,它跟我气质太不搭了。”
梁怀钰一听,唇角都扬了起来,定定地看了陆宵几眼。
陆宵今天穿的件白色厚羽绒服,围了条明黄色的粗织围巾,围巾软绵绵衣服也软绵绵,微红的脸颊陷在围巾里,显得他像个流心汤圆。
梁怀钰把手伸进围巾里掐他发烫的脸蛋:“哪有,明明特别搭。再说,你不也说过这杯子有它的好处吗?”
陆宵喉头一哽,继续气鼓鼓往前走不说话了。
他确实说过这杯子的好话。
一开始梁怀钰买回这个嫩粉色保温杯时,给的说法是,他一看到这玩意儿,就想到陆宵抱着它喝水的样子,被可爱晕了,没多想直接买了下来。
但陆宵总觉得这个颜色凸显不出他的男子汉气概,不肯拧着它出门,那就只有梁怀钰来拎。
只是这杯子的颜值和梁怀钰更加不搭对,走哪儿都吸引目光。
唯一的好处就是,只要拎着它出门,找梁怀钰搭讪的漂亮妹妹一定大幅减少,都会默认他已婚,还生了个女儿。
几次下来,陆宵对粉色保温杯的态度也发生了些转变,勉强接受它和家里的玻璃杯一起,成为他喝水的必要工具之一。
车里。
陆宵看着被梁怀钰送到嘴边的保温杯,里面的热气丝丝缕缕蒸到脸上,熏得嘴唇都起了一层水雾,他舔了舔唇,自己捧着杯子喝起来。
“慢慢喝,有点儿烫。”梁怀钰提醒道。
陆宵听了,乖乖地小口小口嘬,试探水温。
梁怀钰喜欢看陆宵喝水,陆宵喝水从来不盯着杯子里看,边喝眨着大眼睛,眼珠子滴溜溜转四处乱看,睫毛又长,热水喝久了还会被熏得湿漉漉的。
梁怀钰看得心尖发痒,摸摸陆宵的发旋,“好乖啊。”
陆宵头发又长了点,夏天剪过,现在又软乎乎的没过耳朵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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