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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二章 先把钱赔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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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你申请再审,再审期间是不会牵扯到执行的,如果再审改判了,那之前执行的钱再让退回来。

听起来好像是脱裤子放屁,但这就是程序,二审终审就是规定,其余的申请再审和审判监督也就是抗诉,都是另外算的。

汤朋成眼前一黑,二审判决是只要下来就生效的。

送达判决书十天内不履行,对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阿福公司这么大,现在这情况临时转移资金?

一个拒执罪妥妥的就扣上了。

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司进行强制执行,比起个人的强制执行有时候更容易一点,因为他们的钱就在账户里。

法院真的强制执行,这可比那些一点钱都没有的普通人好弄很多。没办法了,彻底没办法了,汤朋成决定还是自己辞职吧。

当然,他并不知道,法院内,方大状已经在联系人了。.c0m

“对,肯定赢了,这案子能作为经典案例吧,指导案例我也觉得没问题,要让很多人好好学一学,该是怎么回事就是怎么回事!”

成为经典案例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以后只要学法律的都会看看你这案子。

什么待遇,搜一搜龙哥就知道了,这待遇真的是一流。

事实上不用方大状联系人,深市这边得法院自然就会上报的。这么大的案子,确实可以成为标杆。

还是那句话,法律规定了自然不是用来看的,既然是惩罚性赔偿措施,那没道理说钱少的时候想用就用,钱多了就要弄各种理由,肯定不能这么算。

两人拿着裁定书离开了法院,与此同时,天价索赔案的二审结果已经在网上出现了。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消息一出来,顿时让那些吃瓜吃的有点无聊的网友沸腾了。“雾草,还真的支持了原判啊,这赔偿金,这是要发啊!”

有人在网上就开始感慨了,你看阿毅较真这么久,不如一场官司来的爽。不过很快就有人反驳了。

“阿毅说了,这钱要捐出去的,你以为人家和你一样啊。”

那自然而然,双方就开始吵了起来,因为很多人并不觉得阿毅会把这钱捐出去。

而就算是捐出去了,那也肯定是诈捐!

也不能说网上的大家喜欢抬杠吧,实在是这些年来,有些人把捐款这个事给玩坏了。

诈捐的事也有不少,所以对于这些网红声称要捐款,都会进行怀疑。而更多人则觉得,这个案子真的属于标杆,比一些地方和稀泥强多了。比如有过案子,有判决说车辆与车辆油漆的价值判断和功能是可以分离的,即使油漆存在瑕疵,并不影响整车的安全性能及使用,仅是影响车辆外观和消费者心理感受,所以叫什么,叫“部分欺诈”。

然后上诉就给推翻了.....

为什么,因为上诉法院很明确的说了,欺诈和非欺诈之间存在着一条线,不存在“部分欺诈”的局部地带。

为什么,很多的欺诈都是局部的,如果弄出个部分欺诈,那么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欺诈的保护就失去了意义。

支持的人多,反对的人也不少,在那里痛心疾首,认为这个判决会助长那些不正之风,让很多人都想着通过这样的手段来致富......

对于这样的看法,周毅并没有进行评价。因为真的没办法评价。

在酒店待了一天之后,两人便回了京州,过来就是打官司的,官司打完自然就要回家。

如果对方不执行,那就随便牵条.....不是,派个律师过去申请一下强制执行就行了。

这个官司打完,方大状很兴奋,显而易见他的笔记本又可以写很多的东西了。

而周毅同样兴奋,因为周欣然说等订婚了就过来一起住,在这之前也会隔三差五地来看他。

嗯,至于“怎么看”这种需要会员再付费的内容就不多说了。

回来待了一天,正好是正月十五,这样的好日子周毅自然是去周欣然家过的。

年味儿已经慢慢消散,大家的生活步入了正常。

同样,腾达法务部的工作又开始忙碌了起来。

又是一个明媚的早上,周毅从床上爬起来,最近的日子有些堕落,为酒色所伤,整个人都有点憔悴。

所以在犹豫了三秒之后周某人决定,暂时戒酒一个礼拜。洗漱完毕下楼吃饭,然后开车上班,这已经成了日常生活。

阿福公司那边据说已经申请再审了,这无所谓,是人家的权利。而周毅只关心一件事,赔偿款是否到位。

这已经是第六天了,没有任何动静。

不过他并不着急,阿福公司家大业大的,跑不了。

一路来到公司,处理完了日常工作,又溜达着来到了法务部。结果还没等进去呢,便听到办公室里传来了阵阵哭声。

这又是咋了,又有人被家暴了?还是又有员工被骗彩礼了。虽然说有法律援助资金吧,但你们的脑子也不能这么差吧!

赶紧往里走,就看到一个员工正在那里,旁边坐着的则是一个大概六十多岁的老人。

“诶周总来了?您这边坐!”今天当值的法务王道仁看到周毅了赶紧打招呼。

周毅点点头,看了看有点局促不安的员工和老人,笑道:“大家随意就行,我就是来看看,那个小伙子,你继续说,没事的。”

年前不久才进了腾达的员工谷黎军终于不再激动,说道:“周总,我刚刚已经说了一点,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周毅听着对方嘴里说的事,眉头不由得皱起!

虽然说他从来都没有觉得大家都是好人,但也没想过,有的人居然会这么坏!

或者说,他们甚至根本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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