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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嗤笑一声,“狮子仔,你这个月的房租还是那个阿sir帮你交的,记得还钱给人家。
下个月别拖了知道没?”“手头没钱啊,你看我这个月才有委托。
大家都生活不易,体谅一下。”
蓝斯不和刘女士多唠嗑,拿了一把挂在墙上的直骨雨伞,撑着出了门。
出了店铺,沿着濠畔街走一段,能看到一条绕出大马路的通道。
蓝斯出了大马路,在最近的公交站上等了一阵,要乘搭的公交车就到了。
他刷了公交卡上车,人不多,可也没有空置的座位。
他挑了个没什么人的地方扶着栏杆站着,随着公交车的刹车和启动左右摇摆着。
他回想起昨晚见到的人。
不,说‘见到’并不准确,应该说是恰巧‘撞见’的人。
他早就知道有人要杀他,只是没想到对方会蹲在对面的天台射击而已。
玻璃碎裂的那一刹那,他低下头躲过了子弹,警惕性随即上升,借着捡书的空档观察对面的天台。
他首先看到的是瞄准他的步枪枪口,随即是一个几乎融于黑暗中的身影。
那人穿着一身黑衣,戴着兜帽和黑色的口罩,几乎是完美的变装,一般人在黑夜之中根本不可能会察觉到他。
角度问题,蓝斯并不能完全看清暗杀者的脸,只能勉勉强强地感觉到,那人有着一双颜色很特别的眼睛。
他需要靠近些观察确认。
他确信对方会再开第二枪,于是找了一本最厚的字典,在他开枪的时候挡住了子弹。
尽管子弹穿过了字典,可总比直接破坏其他物品要好上许多,他可没那个闲钱去修理玻璃以外的其他家具。
他抬起头看向天台,暗杀者依旧没有离开。
连续两次射击都被对方发现还要坚持下去吗?这样的暗杀还有什么意义?蓝斯至今无法理解这些智商普通的人们都是如何考虑事情的,换做他是暗杀者,一定会在第二次失败以后离开,再找机会下手,而不是在这里死拼到底。
果然,蠢的人和他的思维不一样,他不能用想象得知他们的想法。
蓝斯走到窗前,假意查看玻璃窗上的弹孔,实则盯着暗杀者进行观察。
黑暗对他来说毫无障碍,在缩近距离后,他能够透过窗户清晰地看到暗杀者的情况。
皮肤很白,很少在户外活动或天生晒不黑的类型;用左手持枪,很有可能是左撇子;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是金黄色的,并且应该有一定的夜视能力。
如果说前面两点不能读出什么信息,那最后这点简直可以吊打其他特征,成为最有力的寻人证据。
金黄色的瞳孔,这可是极度稀有的瞳色,反正正常人类是不可能拥有这种颜色的瞳孔的,瞳膜异色症也没听说过有金黄色瞳孔的患者。
排除生病这个点的话,这个暗杀者,说不定和他是‘同类’?蓝斯在暗杀者开了第三枪以后抬头和他四目相对,对方只和他对视一秒便反应迅速地蹲下身,等蓝斯跑上天台时,他已经从另外一条楼梯跑下去了,估计跑回大路逃走了吧。
不得不说,这家伙还真会挑伏击地点,连逃跑的路径都准备好了。
既然已经被我发现了,他很可能不会再跑过来了吧,毕竟在失败以后开的第三枪,就很有破釜沉舟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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