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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牧之说的没错,这里的氛围确实比711的氛围好。
两个人现在是在南城城里,但是并没有太往南城市区走,他们所在的这个酒吧就在南城偏郊区的位置。虽然地处偏僻,但酒吧不小,氛围也不错。
现在是晚上八点,酒吧里聚集了年轻的男男女女。或是在酒吧卡座里喝酒交谈,或是坐在吧台前等待或猎艳。吧台上灯光迷乱,吧台旁边,酒吧的驻唱乐队正在音乐台上表演。
林素的目光自然而然地就放在了音乐台上。
现在的音乐台上,站在那里正在表演的是一个乐队,乐队有四个人,键盘,贝斯,吉他,鼓手,音乐是重金属的摇滚,聒噪而热烈,轰鸣的音乐声震动着酒吧里每一个年轻人的神经,在音乐台前一群男男女女正在扭动着身子没有任何规则地跳动着。
林素望着音乐台上演奏的乐队,看了一会儿后,目光收了回来。
林素收回目光,视线就放在了她的对面。在她的对面,陶牧之也在看着她,不知道看了多久。
林素:“……”
陶牧之和这样的酒吧其实是有些格格不入的。
他太清冷,像皎皎白月,孤零零地悬挂在没有一颗星的夜空,让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但是酒吧就是有一种,乌烟瘴气,牛鬼蛇神都在的那种混乱感。
他实在是与这里的感觉不太一样。
陶牧之就只是那样坐在那里,他周身的清高气质是将酒吧里的乌烟瘴气给阻隔开的,他像是得道高僧,酒吧的音乐像是迷障,他太过正气,那种迷障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明明陶牧之和酒吧的气氛完全是两个极端。但是两个极端就这样阻隔开,又被放置在同样的空间之下,又有一种诡异的合拍感。
而在这种诡异之中,双方给人的气质和感觉都发挥至极点,林素竟然觉得陶牧之在酒吧里比平时看着的时候更为迷人了。
酒吧的灯光是迷乱而昏暗的,陶牧之清俊的五官在这灯光缭乱之下,定格在那里,像是一幅被罩上了一层薄纱的素描画。他面部的线条被一笔笔勾勒出来,线条锋利而又精致柔和,他的眼睛是丹凤眼,浅棕色的瞳仁中音乐台上的音符在细微地闪现,他的鼻梁高挺笔直,唇线单薄微紧,下颌勾勒着整张脸的轮廓,林素甚至能看到他脸庞旁边那还在勾画他轮廓的笔尖。
陶牧之的长相实在是太勾人了。女人是淡妆浓抹总相宜,陶牧之是诊疗室和酒吧总相宜。不管在哪儿,林素只看着他的脸,好像就在疯狂心动。
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林素想。
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坐在办公桌后面,头也没抬让她去挂号。那时候她是不是就已经在他低着头的时候,探询着他的长相和五官。
而到后来他抬起头,林素的眼中是否因为看到他的完整长相而惊艳。
这些她都是不得而知的,因为她不是她自己的镜子,当时她的镜子是陶牧之,她不知道她那时候在陶牧之的眼中是什么样子的。
但是她现在知道她在陶牧之的眼中肯定是一副痴汉脸。
所以在和陶牧之对望了一会儿后,林素目光收回,将她跳动的情绪隐匿在了酒吧昏暗的灯光之下。
林素望着他,望了一会儿后,目光又轻轻撇开。陶牧之视线始终未变,他看着林素,问道:“不去跳舞?”
脸红心跳却不被发现的林素:“……”
虽说陶牧之跟酒吧格格不入,但他还是去过酒吧的,当时是林素非拉着他去,然后就把他留在吧台,自己跑去跳舞了。
想起当时她勾引陶牧之的样子,林素后知后觉地有些脸红,她拿过刚才服务生上的饮料,先喝了一口,才道:“不跳,又不是我喜欢的歌。”
林素说完,陶牧之看着她,后收回目光看了一眼音乐台上的乐队,也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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