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取得时效(1 / 2)
“下面继续法庭调查环节”江田法官宣布道,“请被告代理人就反驳原告的主张,继续进行举证。”
古美门听到来自审判席的指令,诡异一笑。微微翘起的嘴角,散发着极其强大的压迫感。昨天的激战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位收取30亿円天价律师费的律师实力。在一桩明显会输的案件,竟然和对方打得有来有回,并且甚至还能隐隐压过对方,形成翻盘之势。这不得不叫人继续期待他接下来会举出什么样的证据。
法庭内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这位原告律师的身上。今西和池上为了看看古美门还能出什么样的奇招,也坐在了现场,观摩古美门接下来的表演。宫川在原告席见到古美门又将继续举证,不由得微微捏紧自己的衣服,内心希望昨晚加班赶出来的应对文件,能够猜测到这位胜率百分百律师的举证思路。
古美门像是感受到了众人的目光,外表不由得更加神气起来,他从被告席处站了起来,漫步到了法庭中间,仿佛一个即将开场表演的戏剧主角。他手中拿着一张A4纸,接下来便听得古美门的声音道:
“接下来,被告将出示最后一项证据。”
最……最后一项证据?!
旁听席上的市民们似乎有点猝不及防。昨天方才经历了一次无比激烈的大战,听者都以为古美门还能弄出更多的招数。然而,眼下,在法庭调查阶段,古美门要出示的证据却只剩下最后一项,不免与他们的想象有些不同。
正当有些听者流露出隐隐失望的表情,另一些敏锐的人们却已经注意到,如果说古美门只选择出示一项证据的话,那么这意味着这位律师有信心仅凭这一项证据,就将原告的诉讼请求给彻底封死。想到这个可能性,这些敏锐的人盯着古美门的眼神不由得变得更加认真,非常好奇他将会出示什么样的证据。
在原告席上的宫川听到古美门只要出示最后一项证据,就结束法庭调查环节,她内心更是忍不住的惊讶。
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
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
当你认为敌人还预备了更多奇巧招数时,偏偏敌人此刻又只预备了工拙无锋的一招。宫川她满桌准备着的文件,像是在顷刻之间又都成了一张张废纸。
古美门笑盈盈地展示起手中的A4纸,“这是一张照片的扫描件。此张照片拍摄于二十二年前。当时酒店完成了修建宫廷大立柱的工程,此为当时现场完工之后所摄,正好拍到了被控侵占高井土地的西南角大立柱。”
黑白照片之上,虽然四周还立着工程挡板,但是已经看到工程基本完成,现场已经清理干净。建筑工人们拿着啤酒,坐在酒店旁边的长廊上,仰头大喝,享受着工程宣告结束的那种喜悦之感。
那根西南角的大立柱就耸立在照片的中间。它的模样和形状,即使在经历大酒店的保护性拆除之后,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新修建的仿制柱子与黑白照片中的老立柱简直一模一样。
“证据出示完毕。”古美门轻轻笑道。
听到这句话,法庭内的观者们顿时都懵了。他们完全不知道古美门出示这个证据是什么样的意图。就这样平平无奇的一张照片能说明什么?能反驳什么?这就是所谓的最后一样证据?
就在众人狐疑之时,只听得古美门的声音响起道:
“该项证据的证明目的:将军大酒店二十二年前完成了宫廷大立柱的修建施工。酒店柱子二十二年前,即已经占据了高井的土地。”
古美门望着原告席的那两位年轻律师,露出了恶魔般的笑容,“依照民法规定,‘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间和平、公然、继续占有他人未登记之不动产者,得请求登记为所有人。’此即民法所规定的的取得时效制度。”
【取得时效制度】
【所谓取得时效,即是指无权占有人在法定条件下占有他人财产持续地经过法定期间而对该项财产 取得所有权的制度。取得时效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两点。第一是维持交易安全秩序。当一个人长时间的和平占有某一项财产,他人即会对该人是其财产的合法所有主产生信赖。第二,则是惩罚权利的睡眠者。若一人在其财产被他人侵犯的情况下,仍然怠于行使权利,则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沉默以后,法律将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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