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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谭就是狗屁。

黑暗面都快烧成奥林匹斯山上的圣火了,隔着八百米都能看到光,而且还防风防水,历久弥坚,薪火相传,永不熄灭。

燃尽?

呸!

戈登心里骂骂咧咧,脸上不动如山,四平八稳地站起来将简报归。

也正是在这时他听见了一记熟悉的响动。

那是布料摩擦的声音。

他飞快地转过身,看着蝙蝠侠从窗外灵巧地翻入。

黑暗骑士身上带着难以忽视的血腥气和硝烟味,虽然有悖法治精神,但戈登衷心希望被打断骨头的是某个小混混而不是骑士自己。

“晚上好。”他友善地说,

蝙蝠侠只是沉默地朝书桌边走。

他长得十分高大,面甲上直起来的耳朵尖和挂在墙壁上的宝剑位于一个高度。这身战甲比的更厚,在他走近时还闻得到一股奇异的味道,有点熟悉,似乎是什么金属。

“晚上好。”

黑暗骑士以寻常人念讣告的语气说道。

戈登精准读取了对方身上环绕的低气压:“这么说今天你给我带来的是坏消息。”

蝙蝠侠短促地点头:“黑面具和企鹅人不是因为争地盘乱起来的。黑面具从大都会弄到了一点东西,准备把手下们都变成杀手鳄。企鹅听说了风声,也想从中分一杯羹。”

不必问他折断了几根骨头才得到这种绝密消息。

戈登的脸色立刻一沉。

他从抽屉里掏出涂了色块的哥谭势力分布图,眯着眼睛用手指划过两家势力范围的边界,时不时在几个标红的地点上停留。

“什么东西能制造杀手鳄?”

“一种药剂。”蝙蝠侠说,“确切地说是一种药剂的多个变种,有人想做实验,有人想增强势力,双方一拍即合。”

戈登撑着桌面陷入沉思。

“大都会……上个月大都会和纽约发生跨州连环杀手案,城市警察和州警上报FBI转移权限的速度比兔子还快。可是这回FBI半点动静都没有,看来幕后黑手藏的很深。”

蝙蝠侠没让他思考多久就揭露了谜底:“在大都会有多少‘聪明人’敢跟卢瑟对着干?现在可不是超人时代了。”

哦。

莱克斯·操他妈的·卢瑟。

戈登皱起眉头,活像鼻子下面有什么恶心的东西。

“这回他又想干什么?大都会三百平方公里的地还不够他发挥,偏就看上了哥谭。”

“因为大都会是光鲜亮丽的晚礼服,而哥谭是臭水沟里捞上来的裹脚布。”蝙蝠侠冷冰冰地说。

戈登知道他的意思。

大都会太过明亮了。

超人温和却不优柔,仁慈却不软弱。

在他还飞行在大都会上空时,这座城市对罪犯来说就像涂了黄油的瓷盘,每个角落都闪闪发光,每个角落都滑得溜脚。即使已经销声匿迹数年,这位超级英雄的遗迹还在影响和塑造着大都会。

罪犯也有地域认同,哥谭罪犯认为大都会的全是上不了台面的小混混和娘娘腔,而大都会罪犯则认为哥谭只有疯子、变态和阴沟里的老鼠。

莱克斯·卢瑟要实验的是药剂,众所周知,药剂实验总会弄出极大的动静,而且药剂实验是会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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