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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姿势让庄闻初变得和傅书祁一样高了,他后背贴着墙,双手搭在傅书祁肩上维持平衡,虽然心里羞耻感涨满,但是话都说出口了,此时只能抿着嘴唇逼自己直视对方。
傅书祁的呼吸是烫的,心里被撩出了一簇火苗,但在外面至少要维持表面君子,于是他仰起下巴,把庄闻初的眼镜咬下来,挂在他耳朵边。
“学长什么时候学会撩拨人的……这种话在外面说很危险,”傅书祁轻吻庄闻初的眼睛、嘴唇和下巴,压着嗓音道,“回房间再说。”
庄闻初垂下头,额头抵在傅书祁的颈侧,胡乱地“唔”一声就当做回应了。
第五十三章 铃铛
下午三点是大部分餐厅的休息时间,整条商业街只有一家葡国菜餐厅还招待着一桌特殊的客人。
餐厅老板亲自把最后一道红酒烩牛尾端上来,用方巾擦了擦手:“齐了,不够吃再加!”
看着桌子上的咖喱虾、咖喱葡国鸡、猪颈肉、芝士炒蟹和土豆丝炒马介休,还有新端上来的牛尾,庄闻初扶了下眼镜说:“真的够了,表嫂,我们吃不完会浪费的。”
“这都三点钟了,上午就赶过来,飞机餐也不好吃,肯定饿坏了,”庄闻初的表嫂笑盈盈地说道,“快吃吧,我去看看谢寻鸥在干嘛。”
庄闻初的表嫂有个和她英气外表不太相符的名字,叫作明诗,原本后面是两个叠字,但是明诗觉得不喜欢,一到十八岁就自己去把叠字砍成了一个字。
明诗的本科硕士都是在国外读的计算机,几年的留学生活让她挖掘出以前从未想到过的天赋和兴趣——做饭。于是海归计算机硕士回国后的第一件事是开了这家餐厅,并且在几年内做到了这条高档商业区最著名的餐厅之一。
几个人等了快十分钟,走出来的还是明诗,她见桌子上的菜都没动过,赶紧说:“再不吃就凉了,不用等谢寻鸥,他在找酒呢,自己没放好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
舟车劳顿半天,确实都饿了,于是他们没再客气,开始动筷子。
吃到一半,谢寻鸥终于拿着他那瓶宝贝的波尔多红酒出来,斟了六杯,一杯拿进去给了明诗。
“两位姑娘也喝吧?高考完了,可以喝一点。”谢寻鸥给每人分了酒,“就是不知道酒量怎么样,能不能喝。”
说着还对曾经偷喝伏特加醉倒的庄玟朔挤眉弄眼,见庄玟朔张口要说话,一旁的许语白赶紧插嘴道:“没事,月月能喝,喝不了我可以帮她喝。”
庄闻初看着自己面前的酒杯,红色的酒液只在杯底铺了浅浅一层,他在桌底下捏了捏傅书祁的手,说:“我想喝,但是不太敢喝。”
“不敢喝就给我吧,”傅书祁咽下一口虾,放下叉子,“要是实在想喝,我觉得可以尝一口,上次不也喝了吗?”
这时明诗晃着酒杯从后厨里出来,坐在谢寻鸥旁边。“我也觉得可以喝,”明诗拨了拨短发,露出两只夸张的大耳环,说,“朋友从法国带回来的,只用筷子沾一点尝尝味道也好,不过不能勉强。谢医生,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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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寻鸥把猪颈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无辜地说:“谢医生给动物看病,是个兽医,哪里敢乱给人诊断。不过闻初你的病一直控制得很好,用筷子沾那么一点,几乎不会有影响的。”
顿了一下,他抓到跟明诗不一样的重点:“不过说起来,‘上次也喝’,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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