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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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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了,大片夕阳成了模糊的滤镜,她听见了发动机最原始的咆哮声,前方的大道被照得通亮,靳朝眼里迸发出不惧前险的冲劲带着她奔赴更远的地方。

她坐在他身边,肾上腺素不断攀升,那种和死亡并驾齐驱的刺激感永久刻在了姜暮的骨髓里,这是她整个青春里最疯狂的记忆,在她19岁生日这天。

……

太阳逐渐隐入大地,姜暮也不知道靳朝带她开到了哪,她问道:“我们是不是已经出铜岗了啊?”

没想到靳朝回得肆意:“也许吧,开到哪算哪。”

他车速渐缓,姜暮也放松地笑了起来,是啊,开到哪算哪,他们在一起,去哪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靳朝落下车窗,姜暮把手臂伸了出去,微风拂过,凉爽的感觉漫过肌肤,反正也没有目的地,索性姜暮指哪,靳朝就开哪。

她全凭感觉,看哪条路顺眼就让靳朝开进去,车子行驶在陌生的小路和田埂间,有种探险的感觉,每一处的风景都成了独一无二的画面。

后来在姜暮不靠谱的领航下,他们成功驶入了一条没有路灯且没有岔路的小道,两旁全是树林,大夏天还有种冷风飕飕的阴森感。

姜暮关了窗户有些害怕了,靳朝笑着单手扶着方向盘,握住她的手。

开了大约十多分钟才在路边看见亮光,是村头的一家农家乐,靳朝问她:“饿吗?”

姜暮点点头,他把车子开进农家乐的院中。

正值暑期,农家乐接待了几桌,都在一楼厅里,老板是个四十几岁的大娘,热情地迎了出来问道:“后院还有桌,你们要是不介意可以去那边,比较安静。”

靳朝看向姜暮,她点点头,他便把车子直接开去了后院。

客人都在前面大厅,后院这果然很安静,有张木桌,老板的儿子给他们拉了灯泡过来,夜里很凉快,两条土狗绕来绕去,远处有蝉鸣的声音,空气里都是清新的味道。

姜暮双手撑在桌上托着下巴,靳朝起身进去点菜。

从第一道菜上来到最后一道,姜暮一直在竖大拇指,能让她如此挑食的姑娘竖大拇指着实是件不太容易的事情。

这家沿途发现的惊喜让姜暮格外兴奋,她还对靳朝道:“我说走这条路吧?要是我们刚才没开过来或者选择回头了,怎么能发现这家店呢?我真是机智啊!”

靳朝顺着她的话笑道:“你这是被三赖传染了什么坏毛病?”

姜暮想了想三赖那三句话离不开自夸的聊天模式,也跟着笑了起来。

两人吃得差不多了,靳朝手上握着一把玉米粒,往远处的鸡群扔去,姜暮问他要了过来便起身去喂鸡了,城里长大的女孩这点乐趣也能玩半晌,等姜暮手上的玉米粒扔光了转过身之际,木桌上的盘子已经被撤掉了,桌正中是燃着蜡烛的蛋糕,而靳朝就坐在烛光中目光深邃地注视着她。

在这个不期而遇的农家乐,在荒郊野外的村落旁,在连超市小卖部都找不到的地方,眼前的蛋糕仿佛是靳朝用魔术变出来的,姜暮捂着脸,眼里是藏不住的惊喜,出声问道:“哪里来的?”

几个熊孩子贴在墙边盯着姜暮笑,老板娘把他们拎走了,训道:“别打扰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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