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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
马甜甜对莫余的喜欢, 比她告诉祝语橙的要早,比她自己感知到的也要早。
她第一次看到莫余,是在高中附近早餐店的大屁|股电视机里。
那是老板娘家里淘汰下来的电视机, 不舍得仍,于是就丢在饭店,供客人们看。
马甜甜对里面播放的狗血电视不敢兴趣, 从来只把它当成一台播放白噪音的收音机。
直到命运的一天降临, 她某天早晨心血来潮, 顺着听见的男声抬起了头。
就这样, 她和电视里的莫余视线交错。
那一刻,她还不知道他是莫余,她只是单纯地在看他饰演的角色上演故事。
看着, 看着, 眼泪“啪嗒”掉进碗里。
马甜甜回过神,发现自己竟然哭了,而观众的泪水永远都是对演员演技最大的赞美。
马甜甜想要问老板娘“电视里的男人是谁”,还没问出口, 先听到学校响起的上课铃声。
马甜甜大喊“完了!”,从纸盒里抽出几张纸抹嘴巴, 放下纸、提起书包就跑。
等到第一堂课结束, 第二堂课又到来, 高三的学生没有课间休息的概念。
到了中午, 马甜甜疲惫倒在桌上, 将早晨看到的电视抛到脑后。
再次见到莫余, 是在一年之后。
她站在城市的步行街中央, 回头看到大厦顶端、夜空下巨大展板上的俊美男明星。
并且, 又一次地和他视线交错。
脑海里天旋地转, 那天早晨心里的感动、流下的泪水,连同那家早餐店馄饨温暖的味道,混合到了一起。
她感到心中涌出了名为“幸福”的感觉,随后,她爱上了他。
崇拜就此开始,为他花钱、为他控评,为他……心生对他人的憎恶。
爱为何会带来恨?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但好像所有人都这样,大家都是这样。
马甜甜不是一个人在憎恶相泽,不然她的账号做不到上万粉丝。
马甜甜也不是一个人在憎恶唐心仪,不然她不会账号创建第一天就收获上百关注。
所有人都在做的事,那无疑就是正确的事。
马甜甜深信如此,深信……
“甜甜,甜甜,快到啦,醒一醒!”
呼喊声将马甜甜从睡梦拉回现实,她揉揉眼睛,扭头看向自己的好友。
“橙子,我们到了?”
“快了,还有十几分钟。”
“哦哦……”
马甜甜声音含糊地应着,她还没有睡醒,她把自己随身携带的包打开,想拿张湿纸巾擦脸。
翻着翻着,一根黑色的东西露到包外,好友投去了探究的目光。
“甜甜,这是什么?”
“这是啊,一只钢笔,特别定制款哦!”
马甜甜将它从包里拿出,她拔开笔盖,炫耀地把笔尖那端展示给祝语橙看。
只见,钢笔锋利的笔尖后方有一行激光雕刻的银色文字:莫余。
祝语橙合掌,夸赞:“哇,好漂亮!”
马甜甜说:“很多商品都会和明星出特别定制款,我记得你老公也有,也是钢笔,不过是另一个牌子。”
马甜甜心里想,那家钢笔品牌是紧跟着莫余的钢笔出来后,去邀请的相泽,要说不是为了蹭热度,鬼才信。
祝语橙想了一会,才想到她老公是谁,“相泽,他的那款钢笔多少钱?”
马甜甜举手,比出数字“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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