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亲自执行死刑的必要性(2 / 2)
林思之摊手:「我再次强调,这个建议只是我站在观众角度给出的最具有可行性的通关建议,并不代表我的职业道德和我个人的真实观点。
「如果是我自己玩这个游戏的话,我肯定会用其他的办法。
「不要因为一个游戏的建议搞得我风评被害了。」
杨雨婷又问道:「可林律师又是怎麽在刚进入游戏的时候就想到这一点的呢?」
林思之解释道:「主要还是因为信息差的问题。
「观众知道『一致度投票』的相关信息,所以能根据这条隐藏规则来推断模仿犯设计游戏的思路。
「生育刑具设置了三种不同的档位,也就存在『人少但通过额外生育基金降低机关难度』的通关方法。
「『全杀』不会影响一致度投票,还能获取额外的生育基金,大概率是一条稳定的通关途径。
「当然,设计这游戏的模仿犯也对这种策略做出了限制:他要求审判团成员必须亲自动手,用匕首完成死刑判决。」
杨雨婷显然也没想明白这个问题:「是啊,要求我们必须亲自动手杀人,这是什麽恶趣味?
「改成机关杀,或者即死,不是更简单吗?」
林思之解释道:「这算是一个简单的考验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致度投票』。
「做出死刑判决,是一件比较严肃的事情。
「错杀肯定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但至少,第一次做出死刑判决的人,应该直视罪犯的眼睛,并为自己的判决负责。
「在一些西方的文艺作品中,领主会亲自执行死刑,并始终直视死刑犯的眼睛。这个规则将作为传统,在领主的家族中代代相传。
「至少第一次执行死刑,由自己亲自执行,这是为了确保自己对杀人这件事情留有最底线的敬畏。
「如果只是随便地在一张纸上打几个勾,按一下按钮,就完成了死刑的执行,那麽掌管判决权力的人很快就会失去对杀人的实感,也就更有可能做出不那麽慎重的判决。
「正如江荷决定杀死第一名过失致人死亡的男罪犯一样:如果提前知道要亲自动手的话,她很可能是不会做出死刑判决的。」
杨雨婷还是没太明白:「但这为什麽会跟『一致度投票』有关呢?」
林思之继续说道:「因为『判决一致度』虽然比『公正度』这个概念更加严苛一些,但也并非完全没有模糊的空间。
「正如『国王审判』中,国王可以通过公开宣布囚犯的罪行丶与囚室产生关联,从而改变某些观众的看法;
「『生育审判』中其实也存在类似的机制,只不过并不是用嘴说的,而是要亲自动手去做。
「做出死刑判决后,审判长的行为也会影响观众对她的印象。
「如果她敢于亲手执行判决,为自己做出的判决承担一切后果,那麽一小部分观众可能会更认可她,这也有助于『一致度投票』。
「反之,如果她不敢亲手执行判决,而是把这个责任推给了别人,那就是罪加一等,判决时的双重标准会被更明显地暴露出来,就算再怎麽偏心她的人,也没办法骗过自己去给出带有偏向性的投票了。
「当然,这个机制说到底也只是争取那些摇摆票,对于内心坚定的观众不起作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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