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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进来一看,竟然是陆清远在厨房里做饭。
陆清远用辣椒酱炒了盘鸡蛋,把菜盛进盘子里说:“洗手,准备吃饭。”
他背对着陈安楠,围裙上的系带在他瘦削的腰后被扎成了个小小的蝴蝶结,陈安楠对这手法再熟悉不过,从小他就是这么给他系鞋带的。
陈安楠洗完澡,陆清远把内裤挑出来单独洗了,再把俩个人的衣服扔到洗衣机里洗,随后回到书房里学习。
陈安楠走进来的时候,陆清远正坐在台灯拖出来的一方光影里,看书。
“哥哥。”陈安楠靠过去。
“怎么了?”陆清远没有抬头,他的另一只手正在写东西。
“你可以给我唱首歌吗?”陈安楠问。
陆清远的笔下一顿,抬头,镜片在光线下折射出冷锐的光,他没问为什么,也没多说,把书合上后跟陈安楠去了露台。
陈安楠抱着把吉他和他一起坐下来,夜晚的风温润,从衣服里穿过去,鼓出晚风的形状。
“想听什么?”陆清远问。
陈安楠想了想,说:“你之前给我唱的那首歌可以吗?”
陆清远没再说话,他清清嗓子,浅浅哼了几声前调,这首歌他练过无数遍,陈安楠用吉他给他打伴奏,指腹不断调整着泛音。
他就这么看着他,心里跟着窜起股小小的,热热的情绪,陈安楠想了想,把这感情归咎于他们之间,远远凌驾于血脉之上的感情,这感情早就在日积月累中被时光淬洗的坚如磐石。
陈安楠说不清。他想,或许是自己误会了吧,是吧?
不然哥哥怎么会一直在回避他呢?
他对他的感情大抵是不能对等的吧。
吉他拨片慢慢扫过和弦,陈安楠能感受到它细微的震颤,一首歌在尾调里缓缓结束,他的手掌最终覆在琴弦上。
陆清远问:“你很喜欢这首歌吗?”
陈安楠点点头,其实也说不上很喜欢,而且陆清远对唱歌确实没有什么天赋,走音走得要不是他打伴奏,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听出来人家原曲是什么样的。
可陈安楠还是很喜欢听他唱歌,因为哥哥在做事的时候总是很认真,那神情有着和平时不大一样的专注。
比晚风还要温柔。
“我再送你一首。”陆清远说。
陈安楠眨眨眼,吉他被哥哥拿过去,陆清远调整了下坐姿,再次清了清嗓子。
曲调婉转,歌词熟悉,如同印在肌肤上的烙印。
竟然是王菲的《红豆》。
很早之前,陆清远喜欢听电台,他的高三生活是在没命的苦读中度过的,他最大的享受,就是在做题的时候,把收音机调到一个熟悉的,专门放音乐的电台,听歌曲在耳边细水长流。
那一年,王菲的《红豆》已经火了很久了,他在大街小巷里都听到过,但第一次听完整首歌,就是在收音机里。
陆清远唱的很认真,他望着陈安楠,看视线里的小男孩一张漂亮的脸,水汪汪的圆眼,一头柔软像丝绸一样的短发,被清冷的月色晕出一弯浅浅的光。
陈安楠跟他一起唱,眼睛弯成了小月牙,柔柔软软的。
书房里,那本《形式诉讼法学》的书侧面密密麻麻夹了很多小纸条,用来分割要点,然而,在其中一页上,并没有任何相关笔记,只有几行极小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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