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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眼前得失,只管用心。
“丑话在先,往后每日卯时到书房,风雨不误,若有一日懈怠,便不必再来。”
“好。”周缨平视前方,目光虚虚透过窗棂,落在那堵斑驳的土墙上。
崔述将那两本册子搁至案上,右手轻抚其上。
那是一只极好看的手,修长,瘦直,骨节分明,握笔之处虽有薄茧,但不减其色,反添一段可供遐想的经历,不免使人多看一眼。
周缨握在身前的手下意识地绞紧。
她的手是做惯了农活的手,虽自平山县启程后,便再没做过粗活,但经年累月留下的痕迹却难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消弥,掌心依旧粗糙,虎口上残存着与镰刀柄与锄柄长年亲密而致的厚茧。
“我空暇不多,识字练字并为一课,待你能将常用字识全写会,便教你从简单的书读起。至于书法上能否有些造诣,则靠你自行用功领悟。”
崔述站至周缨身侧,执起一只莲叶砚滴往砚台中注水,墨锭在砚台中逐渐化成墨汁,淡淡的墨香四溢开来。
“为学之初,多看多练。”
羊毫蘸墨,于纸上落下“周缨”二字。
“识字并非识音会形懂义即可,字之结构亦是重之中重。”崔述将笔搁于笔枕上,说道,“你明明记得这字是何模样,却写不出正确的字形来,盖因不懂此字结构。”
崔述重新执起笔,将二字拆分成最为基础的笔画,同她细细讲来,再将笔画辅以结构,最终重新组成一个完整的字。
周缨坐在椅中,微微侧身看他挽袖落笔,心在胸腔中隐隐跳跃。
羊毫被递至她身前,崔述道:“学之初,模仿始,你来试试。”
周缨踯躅片刻,接过笔来,回忆着他握笔的姿势,摆出相同模样。
将要落笔时,崔述突然伸手过来,左手掌住笔杆,右手触上她的手指,调整她握笔的姿势与距离。
周缨身子微僵,余光将他几要贴近自个儿脸颊的侧脸收入眼中,不自在地收回视线,坐正身子,集中注意力于手中之笔,待他撤回手,提笔模仿着勾画字形。
崔述站在一旁看着,待她临摹了十遍,悻悻放笔,惶惑地瞅着纸上那忽轻忽重的笔迹和歪歪斜斜的笔画,才说:“初学写字,控笔自然困难,不必沮丧。你花费多少精力,日后都会于纸上一览无余。”
周缨侧头看他,他肯定地点了点头,她便重新拿起笔,继续描摹起来。
断断续续地将这二字写了数十遍,人乏灯倦,周缨挺直的脊背微弯了半分,崔述阅过纸上勉强成形的字,屈指在案沿轻扣两下,说:“你读书习字得晚——”
此话被她截断:“年纪大,便不当学么?”
周缨微鼓着腮帮,一副不服气的模样。
崔述唇微弯,旋即正色道:“晚自有晚的好处,精力与自控力自然比孩提要强些。初开蒙进学的孩童一日能学十字便已不错,你既整日无所事事,我今日便定下规矩,先教你简单易学之字,一日五十字,后面学复杂的,可以降为三十。”
周缨尚不知这话背后的含义,只懵懂点了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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