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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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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有七年了。

我一直认为七年之痒这件事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毕竟对同性爱侣来说,要从人群中辨认同类,

进而相知,进而相恋,实属不易。

其实我一直想知道,你心中的爱是什麽?

一点点的温暖,全然无私的关怀,那便是爱吗?

对彼此猛力燃烧着欲望就是爱吗?

如果爱是包覆我们心灵的纸:

你的爱是可燃,还是不可燃?

你的爱是可以放手,可以让渡,可以共享的吗?

那还叫爱吗?

你不要哭了。

看到恋人一丝不挂和陌生人搂在床上的又不是你,哭什麽。

再来谈谈永远吧。

我一直很讨厌这个字,

永恒或者永远,都是太虚幻的字眼。

当时间拉长,一切曾经肯定的都变为不肯定了。

剩下的就祇有孱弱与悲哀。

我们除了老去丶疾病丶以及死亡,

还有什麽出口吗?可奇异的是,

我们经常会,

情不自禁地和恋人提起这个词。

好像说了,它就能成真。

记得我们有一次上阳明山,去等日出;

天气不好,太冷,又太潮湿。

一路上你坐在机车後座,

搂紧我的腰和我喊着交谈;

强风灌入我们外套细缝,

像冰过的薄刀,

那时我想其实到不到山顶都无所谓了,乾脆翻车吧!

让我们在失衡的破碎中一起燃烧,

断折,再找方法修补回来。

伤口一定会很痛,

但那一夜将随着伤疤烙印,

难以忘怀,我曾经那麽认真的想过。

但我舍不得,毕竟令我着迷的,

就是你的完整与单纯。

快快乐乐时露出的笑容,那麽天真。

等我一会。眼睛进了砂。

你其实是我的初恋。

那时你问过我这件事。我骗你不是,因为太难为情。

倘若我将所有的爱全部曝晒在你前面,

你肯定会吓坏的。你敢接受吗?

你敢正视吗?

你会觉得我太可笑或太疯狂吗?

我不敢轻易地去赌。

我怕你会像爱丽丝梦游仙境的那只兔子一样飞快地逃走。

其实我是想疯狂地,

与你成天腻在一起,溺爱你,宠坏你的。

你一天接我两通电话,

拼命压抑之後的,两通,

可我是想打二十通,

甚至於两百通的。

当我们约完会要道别,我真想,

真想拉了你的手叫你不要走。

宿舍是有门禁的,我怕你被找麻烦,

祇能笨拙地压抑着,和你挥手说再见。

一忍,就是七年。

三年高中,四年大学。

坚持了七年以後,

就算是初恋,

姿态也会变得不再笨拙吧?

我有没有进步一些呢?

我还是不相信我们之间会有七年之痒这种事。

我一直都很幸福。在爱着你丶

且深信你也如此平等爱我的过程中,

这份幸福并没有变质,我几乎要觉得,

这样的生活永远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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