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1 / 2)
我们在一起,有七年了。
我一直认为七年之痒这件事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毕竟对同性爱侣来说,要从人群中辨认同类,
进而相知,进而相恋,实属不易。
其实我一直想知道,你心中的爱是什麽?
一点点的温暖,全然无私的关怀,那便是爱吗?
对彼此猛力燃烧着欲望就是爱吗?
如果爱是包覆我们心灵的纸:
你的爱是可燃,还是不可燃?
你的爱是可以放手,可以让渡,可以共享的吗?
那还叫爱吗?
你不要哭了。
看到恋人一丝不挂和陌生人搂在床上的又不是你,哭什麽。
再来谈谈永远吧。
我一直很讨厌这个字,
永恒或者永远,都是太虚幻的字眼。
当时间拉长,一切曾经肯定的都变为不肯定了。
剩下的就祇有孱弱与悲哀。
我们除了老去丶疾病丶以及死亡,
还有什麽出口吗?可奇异的是,
我们经常会,
情不自禁地和恋人提起这个词。
好像说了,它就能成真。
记得我们有一次上阳明山,去等日出;
天气不好,太冷,又太潮湿。
一路上你坐在机车後座,
搂紧我的腰和我喊着交谈;
强风灌入我们外套细缝,
像冰过的薄刀,
那时我想其实到不到山顶都无所谓了,乾脆翻车吧!
让我们在失衡的破碎中一起燃烧,
断折,再找方法修补回来。
伤口一定会很痛,
但那一夜将随着伤疤烙印,
难以忘怀,我曾经那麽认真的想过。
但我舍不得,毕竟令我着迷的,
就是你的完整与单纯。
快快乐乐时露出的笑容,那麽天真。
等我一会。眼睛进了砂。
你其实是我的初恋。
那时你问过我这件事。我骗你不是,因为太难为情。
倘若我将所有的爱全部曝晒在你前面,
你肯定会吓坏的。你敢接受吗?
你敢正视吗?
你会觉得我太可笑或太疯狂吗?
我不敢轻易地去赌。
我怕你会像爱丽丝梦游仙境的那只兔子一样飞快地逃走。
其实我是想疯狂地,
与你成天腻在一起,溺爱你,宠坏你的。
你一天接我两通电话,
拼命压抑之後的,两通,
可我是想打二十通,
甚至於两百通的。
当我们约完会要道别,我真想,
真想拉了你的手叫你不要走。
宿舍是有门禁的,我怕你被找麻烦,
祇能笨拙地压抑着,和你挥手说再见。
一忍,就是七年。
三年高中,四年大学。
坚持了七年以後,
就算是初恋,
姿态也会变得不再笨拙吧?
我有没有进步一些呢?
我还是不相信我们之间会有七年之痒这种事。
我一直都很幸福。在爱着你丶
且深信你也如此平等爱我的过程中,
这份幸福并没有变质,我几乎要觉得,
这样的生活永远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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