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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天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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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目第一页,标题写着《Lose-Yourself》。

看节奏丶看律动,一目十行也看得出来,这还真是说唱!

于是他也一脸惊讶地抬头,「你要做说唱?」

中国人,说汉语,跑去英语的世界,做说唱音乐?

这个玩笑是真的开大了!

说唱这玩意儿,土生土长的阿美利加白人都不太玩得好,那是黑人的长项!

然而,林见鹿只是耸耸肩,一抬手,「都有。大杂烩。自己看吧!」

他这话一说,张爱嘉第一时间就凑过去了,紧接着别管懂不懂的,林希蕾也伸着脖子凑过去看赵明信手上的稿子,片刻后,甚至就连陈舒华也好奇,也过去凑近了看——说唱?说唱这几年在欧美世界那边越来越火,但好像还没有中国人做过说唱。更何况是英文说唱?

片刻后,翻页,张爱嘉又看一阵子,忽然感慨,「宝贝儿,你这韵押得真漂亮!正经阿美利加那些说唱歌手,也没你这韵押的漂亮!」

葛福红看不懂谱子,没凑热闹,但她也同样很知道,一下子又把整张专辑拿出来了,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份量——于是忍不住呆呆地看向林见鹿,有些走神。

首张英文专辑,计划一共十五首歌。

之前已经录好了三首,《Baby》丶《My-love》丶《Shape-of-You》。

这次又拿出来了十二首。

《Lose-Yourself》,埃米纳姆。

《Yeah》,亚瑟小子。

《HandClap》,菲兹闹脾气。

《Lose-Control》,泰迪·史威姆斯。

《Believer》,梦龙乐队。

《Skin》,Rag'N'Bone-Man。

《Uptown-Funk》,布鲁诺·马尔斯。

《Bikini-Body》,Dawin-Polanco。

《Moves-Like-Jagger》,魔力红乐队。

《Levitating》,杜阿·利帕。

《That-Girl》,奥利·莫尔斯。

《I-Surrender》,席琳·迪翁。

说唱丶R&B丶摇滚丶放克丶电子乐丶民谣丶青少年流行,甚至还有成人抒情。

全都丢进去了。

一锅乱炖。

你们说我大杂烩,那我就大杂烩,而且大杂烩到底。

谁要模仿谁来试试。

而且不但大杂烩,说唱就来最硬核的说唱,摇滚就玩最硬核的摇滚。

事实上,不必讨论整张专辑了,仅就单个的某一首歌,比如《Levitating》好了,这首歌本身就融合迪斯科和电子乐,还带着鲜明的流行乐色彩。

乱炖什麽的,最好吃了。

入味。

…………

足足二十多分钟。

葛福红早已打发走了带来的律师,别墅大厅里,赵明信丶张爱嘉和陈舒华这边看谱子还没看完——已经分开了,一人手里捏着几首,大家分开看丶交换看。

三个人时不时你丶时不时我的,就抬头去看林见鹿。

人人皆是一脸震惊。

到后来林见鹿反倒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主动躲了,跑去自家的大花园里散步。

又过了好大一阵子,林见鹿甚至都已经在自家花园里采了一束花,还细心地把刺都给掰了,一帮人才呼呼啦啦地从别墅里涌出来。

张爱嘉跑在第一个,过来就是一个猛扑,直接抱住就亲。

「林见鹿,我要离婚!我要离婚!让我给你做情人吧!」

「说了的呀,你太丑了!」

「哈哈哈哈!你真混蛋!……你也真是天才!妈的老娘爱死你了!」

陈舒华好一阵子才走过来,从头到尾又一次亲眼目睹了张爱嘉对自己男人的示爱,她却毫无反应,只是一脸崇拜地看着林见鹿。

然后,一束花就递了过来。

她接过去,抿嘴,一向典雅大方的人,这一刻竟也忍不住失态,狠狠地抱住了林见鹿,「老公,你太棒了!你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

赵明信脸上的表情已经恢复了一些,不再那麽震撼了,但依然带着浓浓的被震撼到之后的痕迹,而且还多了一抹说不出的亢奋,「那首《I-Surrender》的风格,我看见鹿你可以填一首中文词,拿给舒华小姐来唱,华语也一定红!」

林见鹿随口回答,「有啊!早就有!下张专辑吧!」

「哇……天才果然不是……我能想像的!」

这个时候林见鹿留意到,谱子已经到了葛福红手上了。

这是必须的。

张爱嘉说:「这张专辑我看可以做!一定好卖!甚至我现在都已经特别想要听到,你到底会把它们都处理成什麽样子了!有好多旋律……都好有意思!」

赵明信倒是有些沉吟,「是不是杂了一点?要不要这张专辑,先拿掉一首说唱?只放进去一首两首,先试试市场的反应再说……OK!OK!不要那样子看着我,你说了算,你是天才!阿鹿,一切听你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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