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天后伦(2 / 2)
两个女孩子的事情,是根本不可能让林见鹿如此失神的。
而且事实上,在纽约近乎前后脚谈的两场恋爱,他反倒是很有些漫不经心的感觉——也就射进去的那一刻,他是真正释放了的,其他时候,都有些或多或少的疏离丶心不在焉的感觉,随手去做而已。
时至今日,他早非当日初出茅庐的那个林见鹿。
他好色,但美色并不缺少。
真正让他心不在焉丶茶饭不思的,是接下来的一系列工作——不知不觉间,他渐渐开始明白为什麽有钱有势的人可以同时交往很多女朋友,甚或红旗不倒彩旗飘飘的娶好多老婆丶养好多情人了,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交往!
哪里有那麽多的精气神陪小女孩子谈恋爱呀!
之于一个男人而言,尤其是之于一个成功的男人而言,美色,又或爱情,无论再怎麽样的纷至沓来,其实也不过是事业成功之后的附赠品而已。
他们已经不谈恋爱了,他们的精力有九成都放到了自己的事业上。
他们只是挑选那些爱自己的,允许她们靠近些而已。
想要,而对方又不靠近的,要麽直接放弃,要麽直接拿钱砸。
万幸,林见鹿知道自己长了一张好脸,可以不必对绝大多数女孩子用那麽简单粗暴没品味的手段——但是,事业依然是前提。
有好多的事情在纠结。
事实上他原本并没有去唱英文歌丶混欧美娱乐圈的想法,后来自我膨胀也好,被人激发也罢,反正也就几首英文歌嘛,唱呗!抄来全不费工夫!
欧美的唱片卖的既贵丶市场又大,万一能卖出些销量和名气来,还能反哺自己在华语歌坛的影响力——简直无本万利。
他为此做了周密的思考和计划的。
先拿出三首风格相对素净一点的作品,一来不至于上来就露怯,二来他打算在阿美利加多混些日子,给自己找一些创作上的理由。
现在呢,歌录完了,他原本的计划却也直接破产了——他喜欢的很多英文歌,原本打算拿来唱的,原本计划通过在纽约多混些日子给自己找来由的,事实证明纯粹想多了!创作出一首作品来,无需多言,不必理由,反正我就是写出来了,问题从来都不在这里!问题只在于,那些歌自己很有可能会唱不好!
上辈子听音乐成品时,没当过一回事,不在意的,可是真的当面去接触,尽管哥伦比亚安排给自己的和音,并不是什麽了不得的人物,可是那种大老黑的民族天赋,那个嗓音的厚度一出来,卧槽,你自己就觉得自己挂了。
跟技巧完全没关系,人家大老黑天生就那个嗓子。
所以,有些歌唱不了,勉强唱了也达不到它该有的那个力度。
那怎麽办呢?
外人甚至不曾察觉的时候,林见鹿自己就已经开始修改自己的首张英文专辑的选曲了——划掉丶划掉丶划掉!
但是他又不甘心。
之前搞所谓的大杂烩,被港台的不少音乐人丶乐评人丶媒体批评专辑曲风混乱,他才不在乎,什麽所谓曲风一致,狗屁,你以为邓丽君不想唱摇滚啊,她爱着呢,她唱不来丶唱不红而已!陈舒华也格外想唱摇滚!
能发大杂烩专辑,还每一首歌在各自的风格里都能封王,那是纯纯实力的体现——问题是你得能唱的出来它该有的风格和力量!
这不是什麽文青,这是基于最现实的卖专辑的考虑!
中国人唱中国歌,又是直播唱了小十年的,压根儿没什麽难度可言,伴奏音轨录好了,直接进棚唱就是了,几遍就成!
英文歌按说也没难度,也唱过好多好多,但直播时唱一唱,和真的走进录音棚去唱,你瞬间就发现,绝大多数港台音乐人普遍承认的,华语流行歌坛的宽度丶厚度丶技巧丶多变等等,综合的音乐素养,比欧美是的确差了五十年!
而你唱不好,原作品再好也跟你没关系,你真有可能会卖不动!
可是,那又怎麽办?
放着很多好歌没法唱,只能走《Baby》那种青少年流行的风格吗?
Emmmm……
端起茶碗喝两口茶的工夫,手机在里间忽然响起来。
林希蕾一下子蹦起来,直接去里间,给拿了出来,林见鹿接过来看一眼,接通,「喂?」
是苏惠伦,很兴奋,「阿鹿啊,刚才段哥给我打电话,我第一周卖了12万张哦!只是第一周!下周肯定卖更多,我要做天后啦!」
林见鹿哈哈大笑。
首周上市卖超过十万张,第二周几乎必然更高一点,那麽这张专辑在湾湾的最终销量过五十万张就是板上钉钉,若第三周丶第四周的下降趋势能够缓一点,就有极大希望冲击一下湾湾单一市场销量破八十万张,若第三周第四周还能破十万张,那就是直奔着破百万张去了——其实也不用百万张,连续两张专辑在湾湾卖过五十万张,自封天后一点问题都没有。
「那可要好好恭喜你啦,天后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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