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天才(2 / 2)
电话很快转到了赵明信手里,于是林见鹿只好又说一遍。
赵明信只稍微反应了一下,「《Rapture》,我知道那首歌,没问题,你要采样?我来搞定它!你尽管写,在你录音之前,我就可以搞定!」
挂了电话,林见鹿情不自禁打了个响指。
不是因为职业的习惯,让他下意识地感觉到这首歌听起来有些熟悉感,并进而迅速地联想到了另外一首名字叫《Levitating》的歌的问题,是他忽然想起了采样这个问题——别光嘲笑华语歌坛的二创,其实欧美歌坛也很喜欢二创,只不过这边的二创形势更加多种多样,不像华语歌坛,拿过来填个汉语歌词就算创作了。把之前的老歌拿来采样,做出自己的新风格来,才是欧美歌坛搞二创的惯例。
做好了一样满堂彩!
二创本身不丢人,没什麽好嘲笑的,买人家的汉语翻唱权,虽然简单了点儿,赚钱嘛,也不寒碜,可要是自己信誓旦旦地写出歌来,说是原创,行家一听,你他妈这不就是抄袭的那啥啥啥嘛!到那时候,可就丢人了!
回转身,第一时间遇到的,是手里拎着大袋子的林希蕾,居然还腾出一只手来,递过来纸笔,「现在要写吗?」
林见鹿愣了一下,随后就回过神来。
这是葛福红的交待——创作型才子,谁知道他会在什麽时候忽然来了灵感?他的灵感每一个都价值千金啊,当然要迅速记下来!
所以,林希蕾身上的双肩背包里,永远都带着纸和笔。
然而,林见鹿抬手,敲了敲脑袋,「在这儿呢!」
他很开心,眼看林希蕾收起了纸笔,就笑着说:「感谢三位女士那麽辛苦的陪我逛街,接下来送你们一人一件礼物吧,自己选,就……那家吧!迪奥!」
于是杀去迪奥。
妈耶!这可是迪奥!
林希蕾是加利福尼亚大学毕业的,俞飞泓在阿美利加留学两年,就连陈虹,即便没来阿美利加之前,那也是混过湾湾的,可不是没听过西洋奢侈品牌的人。
都知道迪奥很贵!
然而,也就林希蕾傻乎乎地抱着不宰白不宰的心态,直接干了一款9000多刀的包,俞飞泓和陈虹的心思压根儿就不在这些所谓的奢侈品上,最终,因为林见鹿的一再要求,她们两个才各自选了一样。
俞飞泓选了一款香水,900来刀,陈虹选了一对漂亮的耳环,稍贵,2000多刀——刷卡走人!
…………
定了明天上午的机票。
林希蕾带着车子一起过去,帮陈虹打包搬家去了,她要今天晚上搬过来酒店里住,以方便大家明天一起坐飞机直飞首都。
林希蕾很激动,也很亢奋。
不唯是一只价值9000多刀的包包的问题,她跟了林见鹿半年了,这是第一次被允许,她可以跟着去首都了——刚听到机票都买到首都,连她也一起的时候,她都是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的!
越来越接近我们老板的核心圈层了呀!
就连明明是苦力活儿的帮人搬家,她都兴致勃勃的去了。
留下林见鹿和俞飞泓进了酒店,林见鹿就问她:「去我房间坐坐?」
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于是一起去了大套房,林见鹿懒得自己折腾了,打电话给服务台,叫送两杯热咖啡进来,等落在后面的俞飞泓挂好了两个人的衣服过来,他笑着,把她抱在怀里,感受着对方微微的紧张与僵硬,笑着问:「跟情敌一块儿待了一下午,感受如何?有没有恨意填膺,欲除之而后快!」
俞飞泓俏脸飞霞,待在林见鹿的怀里,多多少少有点不大适应的感觉,眼眸挑起来,往斜上方看,脸上带着些羞涩的笑意,反问:「除得掉吗?」
林见鹿也笑,「不大容易。我太好色了。」
她就笑起来,但很快就又白了林见鹿一眼。
那可是陈虹!
尽管俞飞泓从小就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即便面对陈虹,她自认无论颜值丶身材丶智商,都完全不必妄自菲薄,然而……那是陈虹!
不觉得自己一定会输,却也并不至于狂妄到认为自己一定会赢!
「对了,刚才在音像店里,你去找人问那首歌,是激发出你的什麽灵感了吗?我听你后来又打电话,要让人去给你买采样?什麽叫采样?」
林见鹿一下子来了兴致,「感兴趣?我唱给你听听?」
俞飞泓愣了一下,「好啊!不过,你这就……已经写好作品了?」——从小长大,她听说过很多大作家丶大音乐家的创作故事,所谓援笔立就丶文不加点的天才故事,多了去了,但她依然完全没想到,这就已经写完了?
就只是在音像店里听了一首歌而已,接下来自己一直都跟他待在一起,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形影不离,压根儿就没见他写过一个字!
当时他那个助理林希蕾给他当场递纸笔,他还拒绝了,说在脑子里,自己就还以为他有了灵感,要回来创作呢!
结果……纯粹在脑子里进行创作吗?
但他已经跑去浴室里,拿了两支牙刷丶两个玻璃杯出来,咔,咔,直接放到茶几上,人坐到那里,意态轻松地随手就敲了起来。
不过几下的工夫,竟忽然有了旋律。
俞飞泓目瞪口呆。
其实在店里听的那首歌到底是什麽旋律,已经不大记得了,但这时候听他一敲,就恍惚觉得,好像是有点什麽关系?
但是又其实听不太出来什麽。
然后他已经开唱了,吐词极快,快到甚至有点像是阿美利加这边流行的说唱了,却又并不是说唱,而是带了一种说不出的韵律感,好听死了——
「If-you-wanna-run-away-with-me,I-know-a-galaxy-and-I-can-take-you-for-a-ride,
I-had-a-premonition-that-we-fell-into-a-rhythm,Where-the-music-don't-stop-for-life,
Glitter-in-the-sky-glitter-in-my-eyes,
Shining-just-the-way-I-like,
……」
大概也就一分钟,他似乎是已经唱完了,双手的牙刷敲出一个漂亮的收尾,然后就抬起头来,看向俞飞泓。
俞飞泓这时候却完全是懵的。
这就……那麽好听的一首歌,这就写出来了?
甚至已经能唱出来了?
哪怕对音乐行业丶对流行歌曲的创作再怎麽无知,她也知道,这绝不会是那些音乐人创作歌曲时候的常态——音乐家写作品之困难,别的不知道,贝多芬还能不知道?那艰难着呢!
流行歌曲肯定没办法跟贝多芬相比,但创作的本质,应该还是一样的!
可是他……他就这麽……
自己跟他一起听到的那首歌,但不夸张的说,其实自己已经完全不记得那首歌到底唱了些什麽,又到底是怎样的旋律了!
而他跟自己一样,就听了那麽一耳朵,居然就在人家的基础上,直接写了一首新歌出来了?而且还是……那麽的好听!
认识他之前,就看到过关于他这方面的报导,而「音乐天才」丶「音乐才子」这样的称谓,也似乎是久已冠在他脑袋上了,认识他之后,听谈吐丶听见识,也的确能感觉得到,他这个人,知识面既广博丶见解又异常深刻,有着许多许多自己过去闻所未闻的洞见与明识,由点及面的推断,他应该的确是个大才子。
而且还是才华横溢的那种!
但是……
直到今天,直到现在,才忽然明白了什麽叫天才!
「好听吗?」,他问。
俞飞泓几乎是下意识地,就猛地点头丶连续点头,「好听!特别好听!」
然后下一刻,她就两步过来,直接俯身趴下来,猛地吻上了他的嘴唇。
片刻后退开一些,她一脸的震撼与痴迷。
「见鹿,你真是个天才!」
***
月票有点少,再求几张月票!
(本章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