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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栖梧那段时间情绪很不好,只觉得胸口堵了一块,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
多年以后,她才知道自己当时的感觉叫做“可悲”。
到了见面那天,她依约去了家长们提前定的餐厅。那是一家有百年历史的“约会圣地”,每到春末,餐厅的墙沿就会开满玫瑰,比手掌还要大的娇嫩花朵顺着带刺的藤蔓攀爬,妆点目之所及的所有空间。
据说那是餐厅的创始人为了自己的爱人种下的,和餐厅同岁。
林栖梧才不信,那蔷薇的品种明明是十年前才培育出的园艺新品,怎么就百年了?
她走进餐厅,没有惊动任何人,悄无声息地上到二楼,躲在二楼的转角处偷眼往下看。现在想想,她当时的做法真挺傻的,跟个小偷一样。
然后,她看到了李忌。
那人当时应该是十九,才成年。身形优越,但衣品很差,出来跟订婚对象见面居然穿了件印花灰色棒球服,跟街上的痞子似的。
他不会从口袋里掏出什么违禁药问我要不要抽吧。
林栖梧不无恶意地想道,她班里就有好几个上瘾的,全都是追求刺激最后把自己玩进去了的蠢货。她往角落里走了两步,尽力伸出头想看李忌的脸。
要是他长了满脸的痘,或者很丑,我才不会下去。
而就在这时,李忌抬起了头。
……
十九岁的青年正介于男孩与男人之间,有种干干净净的帅气,特别是眼睛,没有那么深,夏天的玻璃珠一样直往人心里砸。
李忌应该提前见过她的照片,看过来时,目光里带着一点探究。几秒后,他朝林栖梧偏了下头,手在桌上磕了一下,示意她下来说话。
林栖梧心跳得很快,手心冒汗,说来可笑,她当时的第一想法居然是拍照找闺蜜炫耀。她要把李忌带到所有人面前,告诉他们家里给她找了个帅气的未婚夫,他们很快就能结婚,然后度过幸福的一生。
如果现实是她看的那些校园剧,就该和那天蔷薇的颜色一样。但很可惜,李忌是个……过于有自主意识的人。
他逃婚了。
当然,逃婚是李家和林家的说法,法律从来没规定过两家长辈商议一致,小孩就有义务按照他们的想法结婚。李忌没有逃婚,只是无视了他们的安排。
林栖梧到现在都记得当时自己是怎么发疯的。
她把李家给她准备的化妆间全砸了,香水浓烈的气味闷在那个不大但被妆点得格外奢靡的房间里,最后甚至融合成了一种腐烂的臭味。
他凭什么?他为什么?
林栖梧不知道那些混杂着怒火的恨意中有多少是对李忌的,有多少是对她自己的,反正她最后做出了一个让自己后悔终生的决定——
她和李旭昌在一起了。
两边长辈都默许地看着这一切,她不是家里唯一一个女儿,李旭昌却很有可能是李老爷子的财产继承人,所以父母隐瞒真相,纵容她堕落。
直到——她发现了李旭昌的真面目。
七年前。
街道上行人入织,两边高楼将天空挤成狭窄的一条,往上看,只能看到区区几片云,连阳光都渗透不到底部。
林栖梧扶了下墨镜,抱臂有点不耐烦。
她今天是来跟踪李旭昌的。
这段时间李旭昌经常看手机,倒不是说那人之前不看,只是之前,李旭昌是有人找他他才看手机,而这段时间很明显他在等某个人的消息。不像工作上的事,更像是盯上了什么人,成天眼巴巴地等对方临幸。
林栖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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