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汉使张骞向陛下复命(1 / 2)
第115章 汉使张骞向陛下复命
「伯父!」
「你先下去休息,把战报总结出来。」
「还有你们...」
看到众将离开。
梁有顺起身,把人头当球踢了出去,脑海仍回味着小将军的战绩。
虽然这个NPC还没有经验,仅凭着初生牛续不怕虎的满腔热血,误打误撞,摸对了门。
能带来如此战功,有很大的运气成分,但这又何尝不是实力的一种呢!
「我懂了,是游戏制作人要开挂,诞生一位专克制匈奴的名将。」
大司马丶大将军都没有立功,两路大军也在失利的衬托下。
唯独一个年轻小将横空出世,霍去病此战将变得格外耀眼。
要说不是游戏制作人硬抬霍去病,反正他是绝对不信。
现实根本不会有这麽离谱的事情发生。
此战霍去病封侯是肯定的。
过后,梁有顺对直播间的粉丝们吐槽:
「兄弟们,我给你们再指条出路,去平阳公主府,记住在那里深造,哪怕是奴隶都能翻身!」
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平阳公主府竟然卧虎藏龙。
不久,大军撤回长安。
作为本次出征唯一亮眼的姚校尉。
他太耀眼了,即便头上有梁有顺和卫青,也能绽放明亮光芒。
年轻小将军,受到皇帝的重点封赏。
「本次出征,在东西两路大军出战不利的情况下,姚校尉能带八百精骑,功冠全军,俘虏....」
「封为冠军侯,加封骠骑将军!」
NPC刘彻端坐御榻,于百官面前对霍去病大加赞赏。
冠军侯!
梁有顺证出神。
有料到会封侯,但没料到冠军侯这个名字未免也太强了。
NPC卫青一如既往的谦逊,不眼红,不羡慕。
唯独NPC李广,一张老脸羡慕的不行,恨不得立下头功的是自己。
NPC霍去病递上战报,道:
「回陛下,臣一直观摩伯父和张太尉的用兵之术,渐渐领悟行军打仗靠的是变化万千+
「对付匈奴,就该用匈奴的打法,这是臣写的战报。」
有宦官转递呈上。
NPC刘彻扫了两眼,频繁赞许点头。
「好!好!好!」
「没辜负朕的苦心,有张太尉之姿!」
NPC霍去病挺胸昂头,神色带着欣喜与几分骄傲。
NPC刘彻略微思索,又言:「本次霍去病立下了不世之功,朕再命人给你修建个府邸,从皇室挑选个合适的女子和你婚配。」
梁有顺愣了一下。
皇家似乎都喜欢通过联姻的方式,加强君臣之间的关系。
之前是他,又有卫青,现在就变成霍去病了?
NPC霍去病僵硬半秒,瞅向梁有顺,道:「伯父不成家,我也当不成家。」
梁有顺继续编造谎言:「我早就成家了,妻儿不在长安而已,等我哪天死了,你就看到我的后人了。」
NPC刘彻笑道:「怎麽样啊,朕的冠军侯,成婚乃是人生大事。」
NPC霍去病还是年轻,只有满腔报国心,对男女之事不甚热衷,深吸一口气,说出心中想法。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声音铿锵有力。
NPC刘彻双眼明亮,笑道:「不愧是我大汉好男儿,有志气!」
梁有顺僵在原地,身体仿佛有什麽在共鸣。
是霍去病说出来的八个字。
励志感非常强。
匈奴不灭,绝不成家,建功立业,干大事才是男人的为首要目标!
酷!
「游戏游戏制作人,究竟是怎麽想出来的这些逆天语录!」
梁有顺喃喃自语。
不仅如此,他还发现这八个字的含金量特别高。
可以用在各种和婚事有关的场合,哪怕匈奴最后被灭了也没问题。
叛军未灭,敌寇未灭。
甚至放在现实也没问题,事业未有,何以家为。
「很好,我的好大侄儿呦,以后这句话就是你伯父的了。」
梁有顺的嘴角翘起,想着以后找机会得去试试。
事后。
大汉变得风平浪静起来。
大战刚刚结束,需要一段时间休整才行。
NPC李广带着羡慕继续回到右北平防守匈奴。
毕竟他这个飞将军的名号很大,不知是不是游戏制作人故意设计,常常能吸引匈奴人的仇恨。
苍穹再度风起云涌,天气系统出现,时间得以加快。
不知过了多少日子。
这天,梁有顺突然收到羽林郎的通知,去参加朝议。
他百思不得其解,询问NPC羽林郎:「不是,今天的朝会不结束了嘛,难道有大事发生?」
NPC羽林郎回道:「是张骞回来了,陛下通知所有重要官员全部到场。」
「他竟然还能活着回来啊。」
听闻这个消息,梁有顺张着大嘴,下巴都差点被惊掉。
上次草原一别已有几个年头过去,就算西域再远也应该回来才对。
任谁都会觉得,NPC张骞肯定是在路上遭遇了不测。
没想到张骞顽强的回来了!
直播间里的粉丝们异常激动,张骞回来,可以去问问西域的女人美不美。
不等粉丝们继续催促,梁有顺匆匆向皇宫赶去,进了未央承明殿。
彼时,礼乐早早奏响,正在等待着英雄的凯旋。
「伯父!」NPC霍去病在不远处打着招呼,与一侧低调谦恭,默不作声的卫青形成截然不同的画面。
梁有顺刚到自己的位置不久,承明殿外,便有一个衣衫槛楼,蓬头垢面的『乞弓』,
持着大汉符节,步履蟎珊的进来。
后面还有一块回来的三个NPC,情况也相差不多。
乞写』头顶分明悬看的是张骞二字。
梁有顺心生佩服!
「去时还是一腔热血的少年郎,归来已是满目沧桑。」
这可是交通不发达的古代,要翻过大漠雪山,还要通过匈奴的地盘,去前往未知的西域。
强烈的喜悦进发而出。
NPC张骞一步一步走上殿,仿佛区区几步路程,竟然比他十三年走过的路还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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