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办法总比困难多(2 / 2)
李爽直了直身子,将桌上的另几份文书交到了侯景手上。
「把这些给宇文泰,告诉他,渠修到哪,事就出到哪,事出到哪,渠就能修到哪!」
侯景听了,有些不明所以,可还是拱手道:
「诺!」
……
范阳。
「叔父,你叫我!」
宇文护走进了屋中,看见宇文泰的桌案上摆放着几份文书,坐在桌案后的宇文泰靠在背几上,正闭着眼睛。
听到了宇文护的声音,宇文泰只是挥了挥手,示意他坐下来。
宇文泰显得很是疲累,宇文护担忧道:
「叔父,可还是为了钱粮之事发愁?」
宇文泰缓缓开口道:
「钱粮之事倒是一时不急,已然筹措了些,我也请奏了朝廷,要北讨契丹诸部,朝廷也同意了,——你看看桌上的文书。」
宇文护听了宇文泰的话,拿起了一份匆匆看了一眼,有些吃惊,很快又拿起了一份,全部看完,惊讶之色溢于言表。
「叔父,这些世族不法之事,从何得来?」
「洛阳送来的!」
宇文护听了这话,很快想到了什麽,问道:
「秦王究竟何意?」
宇文泰坐直了身体,看向了自己的侄子,道:
「这还不明白,大野爽的意思是事要办,钱我们自己想办法。」
宇文护面色一变,道:
「如此一来,我们可与这些世族结了仇了。」
宇文泰摇了摇头,道:
「这还不是我最为担忧的,你试想一下,这些不法之事极其隐秘,我等近在眼前尚不得知,大野爽远在洛阳,又是如何得知的?」
宇文护听了,一时无语。
这说明了什麽?
秦王的耳目要比他们更广,对于河北的控制力也比他们想得要深。
看着宇文泰的模样,宇文护试探道:
「那我等该如何?」
宇文泰深吸了一口气,下了决心。
「办,撑死的总比饿死的要强!」
「诺!」
——
洛阳。
永和里。
永和里最早是东汉时期太师董卓所建。北魏孝文帝重建洛阳城之时,这座永和里也被重新修筑,里内屋宇华丽,南北有两池,冬夏不枯,楸树和槐树的树荫遮蔽道路,桐树和杨树夹杂种植,居住的都是北魏的公卿。
长孙稚的宅子就在永和里。
如今,随着洛阳城再度修复,长孙家的宅子也重新回到了长孙稚手中。
不过,昔日同住一里的其他公卿,却是多半不见了。
长孙稚对此,也是唏嘘不已。
更让长孙稚感到有些不满的是,长孙家的几个子弟并没有住在永和里这等「贵里」,而是搬到了金镛城附近的里坊。
他便像是一个空巢老人一般,守着一座大宅。
不过让他宽慰的是,他的孙子长孙兕还是跟他住在一起的。
作为从北魏鼎盛时期过来的元老级人物,一路见证了北魏的衰败,对于如今洛阳的变化,长孙稚有着深刻的认知。
洛阳城还是曾经的那个洛阳城,可元氏已经不是曾经的元氏了。
甚至,便是那一帮公卿,也开始见风使舵,缓缓转向了。
有了尔朱氏在前,李爽无论对他们做了什麽,这帮公卿都能接受。与尔朱氏那群人相比,李爽实在是正常多了。
自李爽进入洛阳之后,长孙氏一门都受到了重用,可长孙稚却处在赋闲状态。
长孙稚一如往常,吃完饭后,在宅子外的水池边钓鱼,长孙兕却走了过来,禀告道:
「祖父,秦王来了!」
长孙兕少年模样,却是相当沉稳丶机敏。
长孙稚听了之后,一惊,正想要起身之时,李爽已经到了。
「老将军,不必如此!」
李爽对着长孙兕,道:
「给我也拿根鱼竿来!」
「诺!」
李爽端着凳子,坐在了长孙稚一旁。很快,长孙兕将鱼竿拿了过来。
李爽接过鱼竿,勾了饵,抛入了水池之中。
两人坐在水池边,静静的钓着鱼,长孙兕则一直待在两人身后。
清风和缓,树荫蔽日,不知过了多久,两人谁都没有钓上一条鱼来。
到了日暮时分,李爽笑道:
「不巧,看来今日是无所获了。」
长孙稚看向了李爽,却是道:
「这池中本就无鱼,又怎麽钓上来呢?」
长孙稚这话一说出来,便是一直很沉稳的长孙兕也色变了。
这事说大不大,可怎麽着也是在戏弄秦王啊!
长孙兕有些担忧,看向了李爽,却看不清楚他的面色。
李爽听闻,却是不在意,他本来也不是来钓鱼的。
「池中无鱼,那就撒些鱼苗下去,不久就又有鱼了。」
长孙稚听了,苦笑了一声。
「秦王说的是啊!」
长孙稚这些年一直在长安,如今回到了洛阳,回到了自己熟悉的永和里,却发现一切都变了。
物是人非!
长孙稚的心情自然有些沉闷。可他知道,过去之事已经难以挽回,终究要向前走。
正如这一池春水,撒下鱼苗,用不了多久,依旧会有鱼盈满于池的那一天。
长孙稚点了点头,已然猜出了李爽的来意,问道:
「秦王可是要回长安了?」
与洛阳相比,长安城没有那麽奢侈丶华丽。
可相比洛阳,长安才是李爽的大本营。
「老将军料事如神!」
李爽并没有隐瞒,他不可能一直待在洛阳,需要回到长安坐镇。
如此,李爽就必须要找一个德高望重之人坐镇洛阳城,成为洛阳留守。
长孙稚就是最好的人选。
「本王已经上禀陛下,以老将军为太师,录尚书事,留守洛阳。」
长孙稚听了,并没有意外,看着李爽的脸庞,道:
「老夫必然为秦王守好洛阳!」
长孙稚的话说的很直白,没有一点顾忌。因为他清楚,如今这洛阳城谁说了算。只有帮助李爽,洛阳城才能守好。
相比物是人非之景,长孙稚更加不愿意看到的是洛阳城再遇战火,重新回到那破败的模样。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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