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聊斋志异(2 / 2)
胡萤如今尚且未品尝到刑罚的苦楚,但是她并不短视,只忧患如此这般继续下去,终有一天自己也将堕落为魔鬼,陷入仇怨憎恨的深渊中无法解脱。
这是一件极为可怕的事,胡萤打了个冷颤,却是强逼自己不再去想,转而勾着辛十四娘和她说话,盼望自己能把这件事抛到脑后,越晚想起来越好。
辛十四娘哪里知道胡萤的思绪飞到那般不着四六的地方,还以为胡萤和自己有默契,听懂了她的话,故而才会心底发寒身躯一颤。但这事儿不能多说,所以她也刻意要转过话题。
两个人心里虽然想的不一样,但是要说些别的闲话的目的是一致的,所以表现在外面也算是上说天文下说地理,风花雪月,佛道仙妖,涉猎广泛,内容翔实,也可说得上是相谈甚欢。
与辛十四娘这次一晤后,胡萤数月不能定心,以至于忧思外显。身为神通不凡的妖物,明明尚在少龄,一直貌若少女,如今却肉眼可见地一天天长大,成了一位美妇。
婴宁等人看着如何不灼心,然而不知其因也帮不上忙,问胡萤,胡萤也只拿话搪塞,倒叫丹砂庄的氛围难得地压抑起来。
这一日,胡萤找来婴宁,道:“我生了心魔,若不能消了这心魔,便要像凡人一般老死,轮回转世。但是、你知道我与亡夫的旧事,我是宁肯魂飞魄散也不愿意转世后再续前缘的,故而我得想办法消除心中魔障,在这期间,庄内一切事务,还要劳烦妹妹你亲自主持打理。”
胡萤说什么不愿意转世后再续前缘的话当然是骗婴宁的,只因她根本没有在一个世界轮回转世的机会,又担心因此叫婴宁等人担惊受怕费力寻找,故而才编了这么个谎言出来。到时候若她先死,那么纵使他们伤心,好歹是不会白费功夫去阴曹地府和产房里找她的转世了。
婴宁立刻打了包票,要胡萤别的什么都不用管,只要照顾好自己就成。
胡萤于是封了宗教藏书阁,在里面打坐闭关了十年。
出来后,世道已经坏到了甚至波及丹砂庄的地步。
世人皆知丹砂庄仁慈,如今这命如草芥,饿殍遍地的时候,莫说利津县,临县、比临县还远的外府中人,有合家来投想做丹砂庄的奴才以求活命的,有破产的行商哭求给个机会或者借贷的……如此种种,不必多言。
婴宁十年未见胡萤,本是惊喜异常,只是庄里堆积的事务太多了,她日夜不休也处理不完,所以也只是抱了抱胡萤,与其耳鬓厮磨了一会儿,然后便把人拉到了办公阁里,嘴上跟说绕口令似地把这十年来发生了什么大事,目前又有哪些事急着处理都说了一遍,最后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带着一种“我终于解脱了”的表情,很是牛饮了三大杯冷泡茶。
胡萤把所有要说的话都压在心里,做出胸有成竹的姿态,要婴宁坐在一边好好休息松快松快,她自己先看着,若有不了解的地方再询问她。
这么一忙,就忙了半年去。
婴宁一开始还说要举办一次盛大的宴会,为胡萤成功出关而贺,但如今这国家沦丧的关头,哪里还能有欢声笑语歌舞升平?胡萤一口推拒了,并没直言自己并未渡过心魔,只说省下钱来囤些粮食布匹等必需品,日后若是有余力,便救济给活不下去的人。
好不容易把一概事务处理条例都理顺了,各种可能的不可能的情况都想到了做好了预防措施,胡萤殚精竭虑一刻不歇地又复查了一遍,自觉再无疏漏。
至少对于她个人而言,人事已尽。
在其位,谋其事。
虽然是糊里糊涂地把丹砂庄变成了一个庞然大物,但是胡萤再怎么冷淡自恣,内心深处也做不到真地置之不理。如今她已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对于丹砂庄,她良心已安。
接下来,她要到让自己良心不安的地方去了。
明末,扬州城幸存者王秀楚写了一本史书,名为《扬州十日》,胡萤曾经读过,不过区区八千字。
全文背诵是做不到了,不过里面有些句子是没办法忘记的。
「疑为节制之师,心稍定。」
「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籍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势已至此,夫复何言!」
「忽闻隔墙吾弟哀号声,又闻举刀砍击声;凡三击,遂寂然。少间,复闻仲兄哀恳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取献。一击,复寂然。」
「一室之中,正不知积骨多少。」
「盖已不知此身之在人世间矣。」
「查焚尸簿载数共八十余万,其落井投河、闭门焚缢者不与焉,被掳者不与焉。」
之所以称王秀楚为幸存者,是因为扬州这一江南名城在这一次事件中几成死城,大半被烧为废墟。
胡萤带上这几十年来积攒的材料道具,剩下的全部身家都留在丹砂庄,然后到了扬州。
按照后世新历,胡萤到达扬州城外的这一天是1645年三月20日。
谁也不知道在两个月的时间里胡萤做了什么。
两个月后,史可法不敌清兵,扬州城破,清兵入城。
后世云清兵入关,与兵卒誓约“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南直隶扬州府扬州城城坡后不伤一人,不死一人,可以为证。
有野史云多铎贝勒所率清兵乃节制之师,不害百姓,据城后不掠财物,扬州城百万生民皆在夜晚目见空中有一萤萤明珠,光润如月,各地可见。
有野史云扬州城破,民众惶惶,多做野狐梦,是城陷之日,扬州人多闻有狐悲鸣,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之故。
又数百年,神州大陆重见天光,妖魔鬼怪尽皆退散,漫天仙佛诸法隐身,由是再不见志异之咄咄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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