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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砾可以做建材,只剩下冻裂的油布毡子胡乱扔在地上,踩上去立刻一片粉碎。

很快到了宿舍区尽头墓地边上,方思慎脚下顿了顿,指着左边坍塌的废墟:“我们家以前就住在那儿。”

洪鑫垚点点头:“我上次来,到过这里。”

两人站了片刻,都没说话。

方思慎忽然看看时间,道:“咱们走快些,抄近路进去,争取五点前能出来。”说罢,一马当先,在前边带路。背包里放着连富海的骨灰,他执意自己拿,另外两人也不跟他争。

多少年不曾走过的路,双脚却仿佛自己认得似的,自然知道下一步该踏在何处。大树都砍光了,补种的新树苗既不粗壮也不高大,行进间反而比过去更容易。两个小时后,终于走出幼林,一大片野灌木丛横在眼前。

三个人坐下歇了歇,洪鑫垚学着另两人的样子扎紧裤腿,找了根长棍子当路杖。方思慎替他放下袖子,把袖口也扣上:“别嫌热,万一被枝条树叶划破胳膊,你不习惯,怕感染。”

正是二十来度最惬意的气温,然而三个人疾行这么久,无不汗流浃背。

这回换小刘开道,方思慎紧跟着指路,洪大少随在最后。有了刘火山刘大侠清理路障,行进速度一点也不比先前慢。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找到了连富海当初搭帐篷的地方。

帐篷早已倒塌,方思慎慢慢走过去,掀开肮脏的油布,底下一堆乱七八糟的树桩子,几样黑乎乎的生活用具,了无生气。

小刘问:“方少要找什么东西?我来。”

方思慎摇摇头。连富海不在了,母亲的骨灰被他迁移到了何处,只怕再无线索。猜想应该不会太远,然而四面莽林,时间紧迫,却又从哪里找起?

洪鑫垚道:“要不……就把连叔葬在这儿?”

方思慎正犹豫,就听小刘一声呵斥:“出来!”

一个灰黑的影子应声而动,蹿出去老远,又停下,回身望着这边,仿佛试探般“汪汪”叫了两声。

方思慎一瞬间心如擂鼓,他猛地记起了连富海这只爱犬的名字:“大花!”

那狗听见这声呼唤,飞快地扑了过来,临到跟前止住势头,围着方思慎转圈摇尾巴,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方思慎蹲下来,伸出手。见它吐着舌头来舔,才道:“大花,你知道连叔常去的地方在哪里吗?”

洪鑫垚看得心酸,又有些好笑:“你真当它是人哪?”

方思慎抬头:“我记得小时候,连叔就养过一条这样的狗,什么都懂。我妈埋在哪里,它肯定知道。”

想了想,站起来,试着往一个方向走。果然,那大狗汪汪叫着不肯挪步。方思慎停下来朝它走过去,大狗转身跑出几步,回头看看,见他跟了上来,越跑越快,跑出一段停下来等等,再接着往前跑。

洪鑫垚跟小刘心中暗暗称奇,赶紧跟了上去。

三个人万分辛苦地穿过一片密集的矮林,看见小小一块空地被一圈杜鹃花树团团围住,明显带着人工种植的痕迹。此时花期已近尾声,自然风干的花朵挂在枝头,还保留着盛开时鲜艳的颜色。

花树当中三年无人打理,杂草长得齐腰深。

洪鑫垚问:“先收拾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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