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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比这还要不清白的事情吗,虽然面前这两人不知道,但她是知情的,这么大言不惭的说假话不太好吧?

“啊?荞荞你说什么?”

听到王贺美的声音,林荞回神,她清清嗓子,话音一转对着宋和豫说:“我说,我生病的事真的和你没关系,歉你之前给我道过,就不用再继续重复了,以后再见面咱俩还是普通同学,你不需要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

宋和豫喉咙紧了紧,他其实想跟林荞说要不你还是讨厌我吧,比起被你当成普通同学,被你讨厌好像更不错一点,但这些话他不敢说出来,只能在心里偷偷的想想。

他黑色的运动鞋旁是个水坑,上午短暂的下过一小阵雨积的,从水坑里面宋和豫看到了自己的皮夹克外套,三七分发型,那是他专门剪下杂志上港星的图片带到理发厅,让师傅照着剪的,今天来找林荞之前,他在头发上喷了发胶,穿上了自认为最潮流的衣服,跟只花蝴蝶一样扑腾过来了,就梦想着林荞能对他多看一眼。

但显然现在他失败了,林荞甚至连上次见面气嘟嘟两眼喷火的样子都没有,淡定的就好像跟他不熟似的,他俩的确不熟,如果没有唱歌那事的话就更不熟,再准确来讲,哪个男生对林荞来说也没顾知洵熟。

宋和豫嫉妒顾知洵吗,当然嫉妒,他嫉妒死顾知洵投胎投的好成了林荞的发小,还嫉妒顾知洵学习好长得帅家里有钱,宋和豫对自己的外表身高都很自信,在女生那第一次碰壁就是林荞,如果对手不是顾知洵的话,他想他还能再多自信一点。

林荞表完态就想回了,教室里还有一堆练习题等着她去做呢,她和王贺美手挽着手往高三楼层走,宋和豫一声不吭地跟在后面,和只淋了水的大狗一样可怜,林荞于心不忍没赶他走,跟着就跟着吧,反正他也是要回班,就当顺道一起了。

无视后面的宋和豫,林荞转头问王贺美:“带cd机了吗,我今天中午想听歌睡觉,我的不知道放哪去了,昨天找了老半天都没能找到。”

“我哪舍得买那东西啊大小姐,你当谁家都跟你家一样有钱没处花呢,随身听我倒是有你要不要,其实听起来也没太大差别。”

林荞摇摇头,倒不是嫌弃,单纯是因为没带磁带,就算借来了随身听也听不了想听的歌,没什么意义,这一刻她真是无比怀念未来的智能手机,听歌照相打电话样样俱全,有了那东西哪还有这些烦恼。

然而就在林荞即将放弃听歌计划的时候,她耳边忽然传来了带着惊喜的声音。

“我带cd机了!”

宋和豫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来,一脸殷勤地对林荞道:“你想要我可以借给你,我平常很少用它,你拿着它想用多久用多久,不用着急还我。”

宋和豫撑起笑容,露出了一排很白的牙齿,与小麦色的肤色一比就更白了,努力让自己显得真诚又和善,一副只是单纯想帮助同学没别的心思的模样。

他的长相比起体育生,更像是文科生,要是皮肤再白上一点,那秀气的就似天天握着笔杆子奋斗高考的学霸,还是张嘴就能背出三百篇文言文的那种,比顾知洵少许多的凌厉的攻击力,但两人性格却是全然相反的,顾知洵平易逊顺,宋和豫落拓不羁,可所谓人不可貌相。

王贺美在旁边听得撇撇嘴,暗骂一句可笑,要不是她成天看他跟宝贝一样捧着那机器听,连磕着碰着都不舍得,她就真信了他的鬼话,还真是为了追女孩能狠得下心的,不过难得见宋和豫这么恳切的表情,王贺美大发慈悲的没揭穿他,还一反常态帮他推波助澜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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