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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打量他蕴华自成的清朗眉目:“罗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就算五十岁,六十岁,甚至更老,我也会依旧爱你的相貌。”

再看一下伸长手臂低头看一看自己,努力吸一口气,给自己鼓劲:“而我,也希望锻炼自己,修身养性。让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这样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就有本事让罗什开怀。”他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轻敲我的额头,“肚子饿了么?听说交河的拉条子很好吃……”

“是么?那我们赶紧去。”来不及搓额头,拉着他的手加快脚步,“你请我吃。”

“你这个傻姑娘,怎么还那么性急……”

他陪着我在街上晃荡,因为穿着俗衣,我便肆无忌惮地当众拉他的手。他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被我强制着牵手几次,也就无奈地随便我了。我们吃了特色的烤包子,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包子,而是用薄皮子裹着羊肉馅,放进烤馕的馕坑里。皮色黄亮时拿出,趁热咬上一口,皮脆肉嫩,香而不腻。我一边烫地直跳脚,一边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停摇头叹气。

烤羊肉串自然也是不能少的。想起以前在苏幕遮上想像过让他陪我蹲在路边吃羊肉串的情形,不怀好意地看向他。他看到我的奸笑,偷偷后退一步,想引诱我去吃拉条子,被我一把拉住。哈哈,现在羊入虎口,想逃?没门。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代名僧,俗尘不染之人,腼着脸跟我一起站在街角啃羊肉串。还好他以前没来过交河,又改装过,所以没人认出他。不然,我估计打死他也不肯让我这样毁他的形象。

我找到一家小摊,坐下来要两碗拉条子,他却有些为难地看看沾了油渍的桌椅。我知道他从小被伺候惯了,很爱干净。笑着告诉他,要吃最正宗的小吃,一定得到这样的小摊子上。我在外旅游,就是如此寻味饕餮的。果真,这家的拉条子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头。他看我吃得那么欢,终于肯动筷了。吃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点头同意我的话。

那天我们逛到天快黑了才回去,几乎把整个交河城都走了一遍,工作啥的早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吃得太多,我一路揉着肚子。以前一直以为逛街要跟着弗沙提婆那样会玩闹的人才有意思,今天这个观点彻底推翻。原来是因为我以前从不曾跟自己心爱之人逛过。就算他不会说笑话逗乐,就算他让我拉着手都会四顾有没有人看到,就算他动不动要管束我,不准我吃太多不准我乱跑。可是,跟着他在一起那种满溢出来的幸福感却是弗沙提婆无法带给我的。

晚上睡觉时,他照常用手臂当我的枕头,轻轻在我耳边说:“艾晴,今天真的很开心。”

“嗯,我也一样。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转过身圈住他的腰,满意地叹息,“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你喜欢的话我以后可常陪你出去。”

“你是僧人,不可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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