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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言是有道理,可也不能什麽道理都听,他们这些人大部分家里都有闺女,谁受得了死後闺女被嫁给老光棍?

自己都接受不了的事情别去强求别人,人家小姑娘造了多大的孽啊要摊上这种事情?

不管怎麽说,这门婚事就是不合理,老光棍要是有意见就去找阿云她叔,阿云家里母亲刚刚去世,她叔家里可没事,要嫁就去嫁自个儿闺女,他自家闺女身上没戴孝。

第一轮唇枪舌战之後,皇帝的专属秘书班子认定阿云和韦大不是夫妻,谋杀亲夫罪名不成立,可是後面谋杀已伤能不能减轻到流放又开始各有各的说法,这一轮吵的比前

面更厉害。

真宗年间曾有犯人临刑喊冤,刑部觉得这是地方衙役逼供,造成冤案的可能性太大,所以上奏真宗皇帝收回了地方衙役的审讯权。

按照许遵的说法,阿云在被县衙捕快抓获後就招供还没到审讯那一步,那时候就招供算是自首,她都自首了凭什麽不能减轻两等处罚?

这一点刑部和大理寺、审刑院都不同意,单拿阿云的案子来说,官家法外开恩免她死刑他们可以接受,毕竟小姑娘的确可怜,但是许遵想从律法层面来这麽判绝对不行。

阿云想杀人是不堪忍受这门婚事,不是所有杀人犯都是阿云。

要是所有杀人犯杀了人之後去自首都能免除死刑,那还要死刑干什麽?大宋的律法还有没有威慑力了?

不行,绝对不行。

结果送回登州,许遵许大人非常不满意。

他是大理寺出来的官员,这麽多年浸淫律法条例,还有地方为官的经验,对律法有他自己的理解。

自首减刑可能会让某些蓄意杀人的犯人逃脱,但是律法条例这麽设置不是没有缘由。

比起案发後派出大量官员衙役查案追凶,让罪犯投案自首效率更高。

不是所有的官员都是包青天,一旦犯人隐藏罪证隐姓埋名逃到别处,地方官查七八十来年都不一定能查出真凶是谁,更不用说将犯人捉拿归案。

自首减刑不叫变相的鼓励凶手行凶,那是鼓励凶手自首。

要是自首不减刑当初就别弄这麽个律令,现在朝中有这个规矩凭什麽不让他用?

判案向来“罪疑惟轻”,也会制造出冤假错案。

邮差往返于京城和登州,许知州的火气蹭蹭蹭往上冒,三四次之後已经发展到看见邮差就来气的地步。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是冬天到夏天。

白玉堂翻了几个月的《刑统》,就差把上面的条例全背下来了也没找到哪儿写着“谋杀已伤,案问欲举自首者,从谋杀减二等论”。

可恶,为什麽不能他说几个字书就自动翻到写着那几个字的地方?

白五爷难得好学,每天闲下来都去翻《刑统》,连州衙门口的小菜园都顾不上打理,翻来翻去翻不着想找的也火了,索性直接找他们家熟读律法条例的小小苏大人解惑。

苏景殊疑惑的看过去,“那不是《刑统》上的条例,是去年官家颁发的敕文。”

白玉堂一拍脑袋,终于想起来还有敕文这麽一档子事儿,“早说啊,早说我就不看《刑统》了”。

那麽大块头的书读起来很烦的好吧。

小小苏大人摊手,“你也没问啊。”

他还以为白五爷准备精研律法转行当讼师呢,谁知道他只是想找里面的某个条例。

纸质书又没有检索功能,翻到猴年马月才能翻出来?

何况那条敕文根本不在《刑统》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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