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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凛还想搞明白那个手链是怎么来的,自然是不会轻易放任他溜走。
他说:“你想起来家在哪里之后,就赶紧搬走吧。”
阮洲点头:“好哦。”
林凛在乌亚市住的小区也是老小区,但在这个年代看来,属于是正常的小区楼,且已经算是已经算是比较新的了。
阮洲跟着上了六楼。
推门而入的瞬间,他愣了一下。
这里的格局和林凛在首府那个房子的格局很相似。不过装修风格天差地别。
黑白分明的简装风格在这个年代比较少见,窗户没有关,微风吹拂着雪白的窗帘,连进来空气似乎都是冷淡的。
家里的沙发冰箱都有,设备也很齐全,但就是缺少一点人气。
阮洲很快得出结论:不如十年后的房间。
“这是什么表情?”林凛放下钥匙,拿出拖鞋换了下来。
“你们家装修很酷。”阮洲笑了笑:“对了,我叫阮洲,你可以叫我洲哥。”
林凛动作一顿:“我知道你的名字。”登记信息里面都有写。
这人不仅住他家,甚至还要口头占他便宜,真是……
阮洲把东西放下了以后,去洗手间洗了手,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
看得林凛都迷惑了,这到底是他家还是阮洲家啊?
“你一个人住两室一厅?”阮洲从洗手间出来,顺便问了一句。
林凛回答:“有时候我朋友来住。”
阮洲是想侧面打探他的家人情况。
从认识他开始,就没怎么听林凛提起过家人,而十年前,林凛也没有和家人住在一起。
不过阮洲只是想了想,并没有问出口。
林凛给他找来了毛巾,又换了新的床单被罩——还是这个时代不常见的纯黑色的床单。
阮洲铺好床的时候,听到厨房里面已经有动静了。
十年后林凛的做饭技术并不差,现在看来,应该是一个人生活锻炼出来的。
“我不怎么做饭,但同事都说我的厨艺不错。”林凛穿着围裙,看起来还挺像模像样的。
阮洲夹起一筷子土豆丝,刚塞进嘴里,脸色骤然一变。
这味道简直堪比杀虫剂。
但看着林凛期待的眼神,阮洲还是颤抖着竖起大拇指:“真好吃!”
确实年纪小,经验少,厨艺和十年之后差距真大。
阮洲晚上喝了好几杯水。
想了想,又顾忌到对方自尊,阮洲说:“后面我做饭咱们一起吃,直到我离开这里,可以吗?”
林凛一愣。
阮洲知道他工作忙,居然特意要给他做饭……
他低下了头,声音闷闷的:“好。”
于是下午的时候,阮洲就给林凛亮了一手。
林凛长这么大,从来没闻过这么香的味道。
排骨色泽油亮,像是有一层透明的密釉,散发着诱人的味道。
入口软烂,鲜嫩多汁的肉汁在嘴里炸开,浓郁醇香的肉质舌尖弥漫,鲜香醇厚,回味无穷。
林凛喉结一滚,这块排骨就被他嗦干净了,紧接着夹起下一块。
阮洲看着林凛筷子不停,自己夹了一块尝了尝。味道还不错,也就正常发挥的水平吧。
一连吃了三碗米饭后,林凛终于放下了筷子,嘴角沾着一颗饭粒,眼神放光:“实在太好吃了!”
光盘是对厨师水平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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