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58(2 / 2)

加入书签

“我们还是说说能不能让宗门先执法大队一步赶到秘境吧!”

裴奕不解:“我倒是有一个法子,不过为何?不仅是你,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也是这样。”

宁伊叹了口气:“这就不得不说一下修真界律法史上的遗留问题了。”

第54章 (一更)

今年是八荒界修仙历3459年

往上数三千年,修真界可没有律法一说,也没有统管修真界违法犯罪的官方机构。

当时唯一的律法就是拳头,所以谁发现了秘境又有实力守住它便能将其收入囊中。

等到了修真界改天换地,这些规则都不适用了,一些律法的制定和修改却存在的一定滞后性。

问题没有发生之前,都不知道法律有这样的漏洞,秘境的所有权就是这样法律在后面追的漏洞。

旧法:任何门派和家族发现并开发秘境后还不被夺走便能拥有秘境。

新法:任何门派和家族不得私自占有秘境。

那如果秘境的存在期限已经超过三千年,它本身属于上个时代的产物,又刚好被人发现占领了该用旧法还是新法呢?

秉持着一定程度上的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修真界的官方部门追加了附属条例,那就是秘境本身存在三千年以上,现在才被发现,发现的门派或者世家可拥有一百年的使用权。

看这灵矿的规模便知道这秘境至少是三千年往上了,所以神宫门迅速入驻后便可拥有这个秘境一百年的使用权。

裴奕又震惊又懊恼道:“我问个问题,个人发现了三千年以上的秘境是不能拥有使用权的吧!”

宁伊引经据典道:“一百五十六年前还是可以的,不过听说有个人钻了这个空子后,个人拥有的资格就被取消了。”

裴奕算了算时间,但他还是怀有一丝希望道:“这个钻空子的是本界之人对不对?”

宁伊残忍的说道:“不是,是上界的,现在界与界之间早就开始法律互通了,不过一些比较细的条文各界有自主制定权。”

“但制定的任何条文都不能违反《天道律》这本基本法。”

裴奕感觉自己要裂开了,他现在才发现他的‘好友’不仅害他的命,还谋了他的财,那个秘境原本是他先发现的。

一个秘境一百年的使用权啊!光是让修士进去收入门费都能赚到盆满钵满。

这比前者更让他难受,他有股直觉,上一个钻空子的,就是他的好友。

裴奕一下子自闭不想说话了。

宁凰则是好奇道:“你怎么开始研究修仙界律法了,只有想考修仙界纪检委的修士才对这个感兴趣,难道你想进纪检委?”

宁伊摇头双重否定道:“我没有,了解修真界的基本法律不是应该的吗?”

“知法才能守法,也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看来修真界的普法工作做的并不好,或者说非常不好,不说各个都是法外狂徒,至少有百分之七十的人是法盲。

宗门的条例和家族的规矩更能让他们遵守,所以修真界律法部门这几年都是在督促各宗门和各世家规范自家条例,这也从侧面达到了让修真界居民守法的目的。

当然了,这是后话,现在宁伊只想在尽可能的情况帮宗门拿下这个秘境。

宁凰带来的隔壁峰师兄也是世家的,他奇怪的看了宁伊一眼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