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番外篇 4(2 / 2)

加入书签

刘洋不为所动,然而拿手扒拉刘永禄,这小子真听进去了。

又说了五分钟,米莉唐才将故事收尾,在场的其他人也频频点头,脸上露出意犹未尽的笑容。

「永禄,跟哥哥说实话,你这媳妇儿到底哪儿来的,别是他妈的狐仙儿变的吧?」

饭馆门口,大刘洋弹了弹手里的菸卷。

在刘洋眼里,米莉唐真跟狐仙差不离,首先是毫无徵兆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而且还漂亮得不像话,最重要的一点,特别会讲鬼故事,有种亲身经历的感觉。

这不是狐仙是什麽?可……如果是狐仙儿,这种好事儿怎麽让永禄这傻小子给赶上了。

「狐仙儿?还他妈法海呢!你看我像宁采臣吗?」

刘永禄没好气地捶了兄弟一拳。

「那你们俩哪儿认识的?」

「不跟你说了嘛!头一次见面是火车站,当时还没看对眼儿,后来慢慢日久生情的。」

「满满嘴跑火车,没句实话。」

一根烟抽完,刘永禄前台结了帐,小哥几个又勾肩搭背回了包厢。

「米粒儿,你说到最后当地的派所儿也没查出来是怎麽回事?」

「嗯,我……朋友后来又打电话过去问了问,说是当初接待他的老治安官也失踪了。」

王欢等几名家属还在追问着米莉唐刚才讲的「灵异」故事,看见耗子进来,王欢激动地把耗子扯到身边:

「耗子,我有个想法,今天咱人多,不如实地体验体验,看看能不能碰上点灵异事件!」

「媳妇儿,算了吧,大老晚的,回去刷会儿短视频睡觉了。」

「啧,明儿不礼拜六嘛,你要乐意刷刷到天亮我都不管,别总扫兴啊。」

王欢眉毛一立,耗子立马蔫了。大刘洋嘿嘿一笑,朝着刘永禄挤眉弄眼。

「刘洋,永禄,去不去?」

耗子不敢反对,王欢默认他同意了,立刻扭头问向刘永禄。

「我胆儿大,主要看你们。」

大刘洋先占据了制高点,谁要说不去就得戴一顶「胆儿小」的帽子。

「永禄,你要不先让米粒儿和孩子回家,咱随便逛逛就回去,正好醒醒酒。」

耗子一看探灵之旅十有八九要成行,赶紧给媳妇儿表忠心,让刘永禄安排家属。

「没事,小虎儿觉少,我们一家三口一块儿去。」

刘永禄刚刚给米莉唐使了个质询的眼神,米莉唐微微颔首,有了媳妇儿的首肯,刘永禄也一口答应了下来。

至于小虎……开玩笑,这位是摩西萨德活阎王,自己左手走鸡,右手小虎,今天邪门歪道不来则已,来了……但叫它有去无回。

「去哪儿啊,我们几个都喝酒了开不了车。」

大刘洋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日报大楼?」

王欢提议道,日报大楼是天津有名的灵异经典,因十四层长年被木板定死,又因建在交叉路口风水不佳而得名。

「还日报大楼?好嘛!七八年前楼里就没人了,前几天我路过看大门上搭着铁丝网,怎麽进去?」

大刘洋摆了摆手。

「违法乱纪的事儿咱不能干,想个现实点的。」

十几号人大半夜集体去撞鬼,刘永禄都觉得新鲜,但好不容易回来,小哥儿几个聚在一起,刘永禄也想热闹热闹。

嘛鬼不鬼的,乐呵乐呵得了。

「要不……罗马吧,不都说罗马一期邪性吗?反正也不远。」

耗子又提了一个方案。

「诶,这个行,我老姨夫就住罗马,保安要问我我就说去找我老姨夫的。」

大刘洋表示赞同。

包厢里的人统一了意见立刻出了饭馆上了网约车,兵分四路直奔罗马一期。

等他们到了小区门口已经十点多快十一点了,天津人夜生活不是特别丰富,此时小区门口人也稀稀拉拉,望向黑压压一片十几层的居民楼,大部分窗户里的灯都已经熄灭了。

「咱这趟没有明确目标,就是逛逛,十二点还在这集合,我知道一个地儿夜宵特棒,到时还可以续摊儿!」

刘洋吐出一口烟雾,定下了规则。

「不一块儿走?」

王欢在一旁问道。

「十几号人一块走再给保安惊着,以家庭为单位,分散行动。

等十二点回到原地,谁的故事最没劲,夜宵谁买单。」

「行!」

曲艺团小分队分成四组开始行动。

刘永禄带着小虎,米粒儿和走鸡头一站先去了……便利店!

「永禄,咱不是去解决特殊事件吗?」

便利店里,米莉唐看着手里的购物筐问道。

「啧,哪儿有特殊事件!就图一乐,买瓶花露水,待会儿别喂了蚊子。

而且啊……小虎,爱吃虾条吗?我买点虾条。」

说着话,刘永禄把一袋袋的零嘴儿扫进购物筐:

「而且这趟探灵,别的不怕,就怕保安拿咱当坏人,我多买点吃的,如果保安问我,我就说是超市跑腿的。

如果没人问,咱再找个地方就把零嘴儿都吃了。」

探灵?刘永禄不报什麽期待,哪个脏东西没事干往自己身边贴啊,今晚的阵容,一个女巫,俩神祇,一个说相声的,脏东西碰见他们四个也算倒血霉了。

趁着小区门内有人出来,刘永禄也很自然地带着老婆孩子进了小区。

还别说,打刘永禄上小学那会儿,罗马一期刚建成起就一直有人说这小区邪性,二十几年中,他楞没进来过,此时拎着袋零食站在小区中央的花坛边,刘永禄也不知道从哪儿探好。

「让我想想……回忆一下……坟地以前……去哪儿呢?」

刘永禄原地琢磨了片刻,突然一拍脑袋:

「我好像听说罗马一期的电梯有问题,咱随便选了单元进去,先从电梯逛起!」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