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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红尘喧嚣难掩浮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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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雄也不明所以,反覆比划着名刚才那一掌的动作,偷摸自语道。

「难道是愤怒的情绪激发了我的潜力?」

窦氏众人中唯有窦昭左右观望,试图寻找到那道心中所思的身影,却听身边传来调笑声。

「不用找了,本座在此,便保你无忧。」

由于顾炎平被打飞出去,众人早就离开座位,站在门口位置观望。

此时闻言猛然回头。

便见到一道白衣胜雪的身影,俊朗的五官,如星空般深邃的眼眸,气质高雅,身材挺拔。

银白发丝自然披下,只用一根青黑绸带轻束,侧躺着倚靠在椅子上,嘴角带着略显张扬的弧度。

来者正是王煜。

这个状态下和凡人王老板完全不同,哪怕面容相似,也很难确定两者是同一人。

窦昭神情从震惊到不可思议。

小心脏跳的格外快,最终忍不住道。

「多谢前辈念及旧情。」

「那家伙还没死,只是回不来罢了。」

言外之意,王煜帮忙并非出于她的原因。

算是加密通话。

但简短两句话,也让窦氏其他人明白,这就是窦昭此前说过的办法之一,虽然迟了点,总比没有要好。

而且……王煜口中的那家伙是谁?

眼下这事不是关注的重点,会客堂外,顾炎平颤颤巍巍的爬了起来,用十分惊恐的目光看向高高在上的王煜。

「元婴大圆满?!!」

这种存在可不是他能碰瓷的,王煜则是因为魔元不方便示人,便用刚突破不久的神识威压吓一吓。

谁料此人这般不经吓,差点被同境的窦雄宰了,着实不堪。

顾炎平的话令在场众人大吃一惊。

对于王煜的存在,心中更加激动和兴奋,这麽来看窦家是有救了,而那些执法队成员本来还想狐假虎威一番。

结果发现对方是武松,城主也捱不住武松的滑铲啊!

这下更是直接成了缩头乌龟。

见气氛沉默下来,王煜对顾炎平说道。

「回去通知水云仙都的城主,明日午时本座亲自登门拜访。」

「小人领命。」

「滚吧。」

「是……」

顾炎平灰溜溜的离开了窦府,按照王煜往日的脾气,此人早就该丢进雷煞棺喂僵尸了,大不了换个城池隐居。

只是顾及到窦家的存在,这才网开一面。

有关阴癸与窦家的往事,王煜知晓的其实并不多,但当初是他自己赌气离开了窦氏,修魔后突破元婴却也无法正大光明回家。

正魔两道,达到元婴后的变化涉及根本。

魔元的特点修行中人一看便知,根本无力改变,世上也没有改易法力根基的秘法和神通。

但以魔元的特性,继续往上突破一个境界,便会拥有魔染的能力,可以诱使其他道路的修士坠入魔道。

这或许便是魔元的与众不同之处。

闲杂人等离开后,窦府众人不知该如何开口,纷纷将目光看向窦昭,眼神唆使她上前攀谈。

至于内心中的其他疑惑,等王煜走了,自是可以询问窦昭了解情况。

身兼重任的窦昭,有些不敢接近这个状态下的王煜,略显扭捏的上前行礼。

「窦昭见过前辈……」

王煜顿时笑了。

「难得见你这麽有礼貌,废话就不多说了,弄桌灵食和琼浆来,嘴巴都淡出鸟味了。」

「好,这就去安排。」

回应的是窦雄,他偷摸对女人使了个眼色,拉上一乾亲戚匆匆离去,准备去水云仙都最好的食府整一桌带回家吃。

会客堂中便只剩窦昭和王煜二人。

前者沉默着不知道说什麽,身份地位的差距暴露后,也难以恢复到以前无拘无束的那种感觉。

见状,王煜说起往事。

主要是与阴癸相处的那段时日,同时暗示了一波魔修的身份,以免窦家中人因为他的存在,得罪更多的人。

这个预防针得早点打,真到不得不出手的阶段,他也得离开水云仙都,重觅宝地隐修。

这段谈话一直持续到黄昏。

独处的时间长了,窦昭便恢复了往日那份灵动劲,突然道。

「对了,青芳呢?我让她等你来着。」

「在看铺子呢,我的身份不便与他们说,你心中清楚即可,将来实在走投无路,便去赤鸢……那边有你这一脉的祖宗。」

窦昭:「……」

世人都说魔修残忍暴戾,她却觉得王煜很不一样,殊不知她亦是一叶障目,王某人残忍起来,连鸡蛋都要摇散黄。

至于如何处理顶罪之事。

王煜觉得只要表露出神识修为,装一装大圆满修士,再展现庇护窦氏的意思,对方多少要给个面子。

太湖的规矩,亦是拳头的规矩。

刚正不阿针对的从来都是弱者,你跟强者说你犯法了,纯粹就是个笑话。

只是太湖还有一层皮遮掩,赤鸢则是赤裸裸的表露在明面上,正魔差别,除了魔元以外,这就是最大的不同。

在窦府大吃大喝了一顿。

王煜便心满意足的走了,继续去当他的王老板。

翌日午时。

他在城主府准时见到了水云仙都的两位元婴,一名元婴三层的蓝发中年人,修行水系变种的云系功法。

长须及胸,面相颇具威严。

但周身隐隐缭绕着邪气,作为个中高手,王煜一眼便能猜到,这是吞服了血丹术炼制的灵丹。

那股生灵怨念未散,吞服次数又多。

便会形成这般表象,对修士本身倒是没什麽影响,道德有缺而已,难怪能做出让当地豪族顶罪的事来。

是真不怕惹出祸端。

毕竟望族一般多地开花,拥有出色后辈在大势力中效力,或者拜入剑宗为门徒,但凡出个有关系有能力的。

爆雷几乎是注定的事,手段用的太粗糙。

一点都没有精细感。

王煜断定其是平庸之人,亦或者以前干过的狗屁倒灶的事太多,形成了习惯,才如此粗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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