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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要是怕後果,就不当警察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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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没办法了·—既然马健不知道,于大章也不打算找别人打听了。

现在自己做的事本来就敏感,去打听那名警员的下落,很容易让人猜出自己的意图。

同时他也听出来了。

马健是在用实际例子警告他:不要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不然后果你承担不起!

心意领了,但于大章认定的事,不会轻易回头。

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

随后,他又拿出小本子,找到最后那起案子的当事人信息。

患者家属报案的就三起。

这一起案子是孩子母亲发现孩子在抢救过程中丢了。

同时也是最让于大章觉得奇怪的一起案子。

电话接通后,他立刻说明情况。

这次很顺利,孩子母亲没什麽抵触情绪,一听是警方要再次查这起案子,她立刻表示愿意配合。

这次见面的地方还是在对方家里。

两人进屋后,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给他们拿了拖鞋。

走进客厅,于大章扫了一眼。

这家的条件比之前那家可强多了。

房子面积目测得有七十多平,装修老了点,但能看出来是经过精心布置的。

就这个房子,不算装修也得二百多万。

在沙发上坐下后,女人拿了两瓶饮料放到于大章两人面前。

「警官,问吧,其实我一直在等你们来,那家医院绝对有问题。『

于大章看着眼前的女人,发现她的眼中带着浓郁的恨意,似乎是被冤枉的样子。

「你就这麽肯定自己没看错?」他问道。

「当然。」女人重重地点了下头:

「我当时进去就是为了看孩子的,怎麽可能会看错。」

「说是抢救室,在我看来和手术室没什麽区别,最多也就三十多平的面积,扫一眼就能看个遍「孩子就不能在—.」于大章硬是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孩子除了在床上还能在哪,总不能在房间的角落里吧。

医生护士围着床,却把孩子扔墙角了。

那画面实在无法想像。

所以,不用考虑其他地方,只要孩子没在医疗床上,就可以判定医院有问题。

于大章又换了一个问题。

「你报警后,警方多久才到?」

女人回忆了一下:

「应该没多久,具体时间我没记,当时太着急了。」

「你估摸一下。」于大章很平静,像是在询问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这种时候不能给对方造成压力,既要表现出足够重视,还要让对方觉得这只是一次普通的聊天。

要是被误认为是审讯,那就适得其反了。

「大概十多分钟吧。

女人说完,还不忘替当时的警员解释一句:

「儿科在四楼,上楼也是要花费一些时间的,他们来的已经很快了。」

十多分钟时间就将人给弄回来了·—-于大章和女人想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他在算路程。

假设孩子当时真被转移走了,一定是在孩子无意识的情况下。

医院人多眼杂,他们不敢直接将孩子抱走或者背走。

最好的办法是用转运床或者轮椅。

不,轮椅也不行。

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在轮椅上是坐不住的,用带子之类的辅助工具固定,肯定会引起怀疑。

那就只剩转运床了。

从医院的一楼到四楼,算上在电梯里的时间,即便一路畅通无阻,这段路程至少也需要十分钟之久。

由此可见,哪怕孩子真被转移了,依然没有超出医院的范围。

那问题来了。

就算要对孩子做点什麽,为什麽要先将孩子转移到医院的另一个地方?

这不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麽。

还是说,有些事情无法在抢救室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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