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器官都在,一样没少(2 / 2)
这就是惯性思维,也称为思维定式。
按照以往的经验,他们认为会一直顺利下去,没人会发现他们的罪行。
2,有恃无恐。
有所依仗才会无所畏惧,毫无顾忌。
要说一家民营三甲医院没背景,那是不可能的事。
光靠有钱是建不起一家这麽大规模的民营私立医院的。
既然时间越往后案子出现的频率越高,那就从最近的开始看起。
于大章平稳了一下情绪,然后将最上面文件袋里的资料拿出。
快速翻阅后,他拿起笔在本子上记录。
2014年6月28日,院方报案,一名五岁男孩被遗弃在儿科病房。
继续下一份文件。
2014年6月7日,院方报案,一名七岁女孩被遗弃在儿科病房。
光是上个月就有两个孩子被遗弃···于大章预感到不妙。
他已经开始为这些被遗弃的孩子们担忧了。
发生的频率过高,而且还都是儿科,明眼人一看就有问题,更何况于大章这样的刑警。
继续翻阅。
2014年5月9日,院方报案又是一起遗弃案。
拿起第四份文件时,于大章的手都有点抖了。
肯定会有人好奇,为什麽没有别的案子?
比如,医疗纠纷。
因为于大章调来的都是刑事案件。
医疗纠纷绝大多数被定性为民事纠纷,不属于刑案范畴。
这麽说吧,就算医院里发生打架斗殴,只要没导致轻伤以上的伤害,都不算刑案。
那算什麽?
治安案件呗。
派出所民警就能处理。
那种案件的记录,在刑警队也查不到,归属派出所保存管理。
说句有点狂的话,不是刑案都上不了于大章的办公桌。
于大章打开第四份文件,再次翻阅起来。
还好,这次终于不是遗弃案了。
可上面的内容更让他感到意外。
2014年4月26日,患者家属报案,怀疑已经死亡的孩子被人动了手脚。
器官被摘走了?
于大章立刻冒出了这个想法。
四肢和五官不可能缺,那太明显了。
如果被动手脚,肯定是在身体内部。
不对。
如果发现孩子器官少了,这可是恶性案件,医院早就完蛋了。
也不会有后来的遗弃案。
毫无疑问,这个案子的性质肯定是刑事案件了。
凝似人为造成的非正常死亡,妥妥的刑案,
继续往下看去,接下来是刑侦人员的调查报告。
家属在孩子刚死亡不久发现了异常,当时就打了报警电话。
警员赶到后,对孩子户体进行了表面检查,
没发现刀口之类的伤痕,更没有其他明显致命的外伤。
最后在家属的坚持下,将尸体送去了法医鉴定中心进行解剖。
结果孩子的器官都在,一样没少,视网膜也完好无损。
因为没有找到证据,这件案子就这样不了了之,孩子遗体也进行了火化。
处理这件案子的警员认为是家属悲伤过度,才会误以为孩子被人动了手脚。
看到最后,于大章有点发懵。
就算是悲伤过度导致的误判,那也得说明一下为什麽觉得孩子有异常吧。
理由呢?
缺了一个环节啊!
就像是一个女人报案说:我觉得有人对我要流氓。
你光觉得不行啊,你得说出对方的具体行为才行。
他是贴你了,还是蹭你了,还是拉你手了。
总得给出个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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